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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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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一项新的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认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秦明华 《犯罪研究》2005,(2):33-36,40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经第三次修正后新增加的一个罪名。本文探析了编造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对近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的类型根据行为人的犯罪动因进行了分类,并针对性地探讨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一是对该罪的追诉标准及后果严重的认定,二是对行为人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该如何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法庭内外》2013,(7):F0002-F0002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3个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加强指导,特别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据悉,3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卫学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案例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编造行为”和“故意传播行为”的关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判断标准以及本罪和他罪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法律与生活》2013,(20):53-53
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发案率较高的犯罪之一,特别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3年9月3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5.
【要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选择性罪名。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于实施数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应当将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相关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基本案情】  相似文献   

6.
《司法业务文选》2013,(24):2+49
要旨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引起公众极度恐慌的,或者致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的,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择一重罪处断。  相似文献   

7.
为依法惩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对审理此类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8.
黄晓云 《中国审判》2013,(11):106-106
<正>本刊讯最高人民法院9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界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这部于9月30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全文共计六条,主要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入罪标准,从重和加重处罚情节,同时构成数罪如何处理以及"虚假恐怖信息"范围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就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认定标准,该司  相似文献   

9.
汶川大地震之后,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民众对于汶川大地震的恐惧心理,编造某地即将发生地震或余震的谣言,并加以散布,引起公众恐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本文以地震谣言为切入点,探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虚假恐怖信息的含义和司法认定。文中结合上述定义,通过对理论界否定说的批判,得出地震谣言在何种情况下可被列入该罪虚假恐怖信息的范围。在地震谣言被解释为虚假恐怖信息的情况下,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0.
2003年9月17日上午,江西省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名年过六旬的矮小老头。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曲大勤(化名)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听完审判长的宣判,被告人曲大勤一脸悔恨地表示"不准备上诉"。他本是一位应在家中颐养天年的老人,为何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他编造的究竟是什么样的虚假恐怖信息?炒股亏本 导致心理失衡 今年62岁的曲大勤是江西省吉安市一名个体油漆工,别看他其貌不扬,但他有一门刷油漆的好手艺,日子过得顺风顺雨、  相似文献   

11.
正据媒体报道,3月15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通报了3月14日春熙路恐慌事件相关情况,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李某某等三人依法进行了处理。据报道,某商场部分员工因误信火灾险情纷纷涌出商场奔逃。同时,网络上不法分子刻意编造不实信息,制造恐怖气氛,加剧了事态升温,进而引发商场周边不明真相的群众以讹传讹,恐慌情绪进一步蔓延,并迅速波及到春熙路商圈,引起街面秩序混乱,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相似文献   

12.
【要旨】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应当结合行为对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经营、教学、科研等秩序的影响程度、对公众造成的恐慌程度以及处置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引起公众恐慌,或者致使航班无法正常起降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相关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卫学臣,男,辽宁省人,1987年出生,原系大连金色假期旅行社导游。2010年6月13日14时46分,被告人卫学臣带领四川来大连的旅游团用完午餐后,对四川导游李忠键说自己可以让飞机停留半小时,遂用手机拨打大连周水子  相似文献   

13.
刘武俊 《政府法制》2013,(31):12-13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出台,《解释》明确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航班备降或返航”等五种情形者,应当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同内酌情从重处罚。该司法解释已于9月3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4.
吕丽娜 《法庭内外》2013,(11):62-62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酒后乱拨110报警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15.
恐怖威胁已经成为社会安全事件的重要危险源,不断干扰和破坏交通运输系统,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恐慌.为了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迫切要求构建和完善恐怖威胁预警机制.恐怖威胁预警主要包括威胁评估和分级响应两个部分,而威胁评估是分级响应的基础,也是恐怖威胁预誓的技术关键.本文主要探讨交通运输系统面临的恐怖威胁评估技术.综合考察现代恐怖主义特征和交通运输系统运行特点,利用已有的情报信息系统从不同纬度设置并赋值恐怖威胁评估指标,构建一定判别算式对交通运输系统面临的恐怖威胁进行量化评估,从而为交通运输系统的恐怖威胁预警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6.
2003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对审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详加阐释,其中涉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本文拟就《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值得商榷之处。一是该《解释》第 1条具有极强的扩张性和灵活性 ;二是《解释》第 6条中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行为范围很难确定 ;三是《解释》第 1 0条第 1款将编造或故意传播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的行为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此 ,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控制刑事打击范围  相似文献   

18.
陈光岳 《政府法制》2005,(20):37-39
不论是富人,还是普通人,我们都 不要藐视穷人。因为,和谐社会的发源 也是每个人的心灵—— 2005年6月8日,向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直播现场拨打 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兰义东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兰义东的 判决,无疑为春晚“诈弹”事件画上了句号。然而,春晚“诈弹”事 件的结束,不但没有转移人们的视线,相反,引起了社会对如何 防范公共安全危机的关注,更引起人们对“诈弹”问题的思考: “诈弹”为什么会频频出现?是推拉响了“诈弹”的弦?“诈弹”反映 了当事人一种怎样的心态?  相似文献   

19.
陈光岳 《检察风云》2005,(14):42-43
2005年6月8日,向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直播现场拨打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兰义东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兰义东的判决,无疑为春晚“诈弹”事件画上了句号。然而,春晚“诈弹”事件的结束,不但没有转移人们的视线,相反,引起了社会对如何防范公共安全危机的关注,更引起人们对“诈弹”问题的思考:“诈弹”为什么会频频出现?是谁拉响了“诈弹”的弦?“诈弹”反映了当事人一种怎样的心态?“诈弹”无孔不入兰义东原是牙克石市某林业机械厂的工人,因长期不上班,2000年被除名。2004年12月,在哈…  相似文献   

20.
①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王宗光法官对本节观点(若以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为手段而意在恐吓取人财物的犯罪形态是想象竞合犯,其基于一个图财的犯罪目的,实施了一个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特定的后果,侵犯了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二是侵犯了被害单位或个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于想象竞合犯,依照刑法原理,应从一重罪处断,即按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名定罪)的形成亦有贡献,笔者在此予以鸣谢。案情被告人张某为图钱财,于2002年4月2日用毕志光的身份证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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