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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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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绮 《中国律师》2013,(5):65-67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既满足了企业效率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需要,又有利于扩大就业规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务派遣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一、我国劳动立法中规定的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劳动过程中,"雇佣"和"使用"相分离。与传统的雇佣模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三方主体: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而且三者之  相似文献   

2.
劳务派遣是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一种用工模式。当前,《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维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企业的从业准入资质、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等规定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如何完善劳务派遣法律制度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中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减少用工成本;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突出;被派遣劳动者长期没有归属感,心理落差较大,社会矛盾和反响较大。为此,本文对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涉及的内容以及企业用工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学习,获得了一些有益的认识,希望能给大家的工作实践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4.
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及完善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就业服务方式和企业用工制度.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对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对劳务派遣制度背后的理论研究不够透彻,本法在权利义务划分、责任承担及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立法缺憾.  相似文献   

5.
金丽娟  孙玉 《法制与经济》2009,(7):71-71,73
近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为了有效规制这一用工形式,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我们期待正式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处理劳动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三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刘熠 《政府法制》2013,(22):16-17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新政亮点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赵国君表示,调查发现派遣机构存在经营资质低、皮包公司多、异地派遣难以管理等问题,而派遣人员涉及了国民经济的大多数行业,劳务派遣人员总规模可能达到4200万人,十分庞大,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出"重拳"整顿劳务派遣乱象.  相似文献   

7.
孙建英 《法制与社会》2011,(25):96-97,104
劳务派遣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三方主体相互之间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用工单位。解决好用工单位的法律规制问题,对解决好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文正是从上述用工单位的法律责角度的角度入手,试完善劳务派遣制度。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因为不同的用工关系类别而产生的巨大的变化,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关键之一。而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应用发展,在新时期引发了相关的问题,也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文章研究立足于劳务派遣的基本特点,就新时期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下,进一步推动劳务派遣的规范发展,在有利于推进社会的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余明勤 《中国法律》2014,(1):31-34,94-97
近年来,不少企业都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有调查称部份企业的劳务派遣工比例已超过50%。在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工无疑处於最为弱势的地位,其薪酬福利、法律救济等权益较易受到侵害。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2012年首次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封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的同工同酬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中国关於劳务派遣方面的法律空白。2014年3月1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将开始实施,以追一步细化封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加强对劳务派遣员工的保护。本期特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余明勤副司长的文章。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封劳务派遣的具体规定,探讨立法、执法实践申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典型特征给其劳动关系的认识带来困难,科学准确地界定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务派遣法律规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根据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界定标准,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组合成雇主与派遣劳动者形成一重劳动关系,这一重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两个层次之间分别运行。  相似文献   

11.
张帆 《北方法学》2011,5(5):146-154
在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问题上存在着"单一雇主"与"共同雇主"两种模式。《劳动合同法》采取了"单一雇主"的立法模式,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体现了抑制劳务派遣业发展的立法意图。而新《侵权责任法》对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雇主"身份的立法认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一个劳动者只能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的传统理念,顺应了劳动关系非标准化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对基于"共同雇主"理论下的劳务派遣法律调整模式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劳务派遣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2.
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德敏 《河北法学》2005,23(7):140-143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法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用人形式也更为灵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建立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经常交织在一起,实践中两者容易混淆,很难正确区分。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二者在主体地位、表现形式、受国家干预程度、享受待遇等方面都具有本质的区别,只有认清二者的本质特征,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中国则稍晚。对于其法律性质,目前学界还存在争议。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制度,然较之于外国立法,仍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在考察各国劳务派遣立法的基础上,并结合中国司法实践,对中国劳务派遣的完善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论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理性化扩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湘凌 《政法学刊》2006,23(6):91-9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而我国现行劳动法对劳动关系范围的厘定过于狭窄,致使许多新型劳动关系无法获得劳动法的全面保护,极大地制约了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应对其法律调整作出理性化的扩张。  相似文献   

15.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用工单位的侵权责任是用人单位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时,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为报偿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劳务派遣单位责任的理论基础为控制理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用工单位均为责任主体时,用工单位应先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后,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劳务派遣单位虽不能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免除其责任的约定对抗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但可以以此作为对抗用工单位追偿请求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16.
邓新龙 《政法学刊》2013,30(1):47-51
劳动力派遣就是一种新型用工关系,劳动力派遣涉及到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的特殊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企业、事业单位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逃避劳动合同责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劳动力派遣中劳动者权益如何保护,劳动力派遣关系如何进行法律规制,是促进我国劳动力派遣制度完善并切实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充分回应了劳务派遣法律问题学术讨论达成的基本共识,但问题并未因此而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救济问题,不仅有利于解决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实困境,也是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衔接的关键,学界对此研究甚少。现有关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社会保险权利的法律规定,存在雇主责任制度失效、异地派遣滥用规制不足、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责任缺失、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分配不公等问题。只有跳出单一视角,通过民事规则的完善、行政救济的补足和刑事制裁的法律创新的公私法双重路径,才能实质有效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实现生存权保障和社会安全秩序的法益目标。  相似文献   

18.
劳动派遣用工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派遣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在政府及企业的推动下发展迅猛,被视为是促进就业、解决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主要手段。但伴随出现的却是劳动派遣机构的高额利润、用工企业的低成本使用劳动力,劳动者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因此,应根据我国国情,参考国外劳动派遣法律规制的有益经验,构建我国的劳动派遣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劳动权保障与制度重构——以“农民工”为视角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李雄 《现代法学》2006,28(5):111-118
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改革和发展背景下,重新定位并依法确立“农民工”劳动权主体地位既是切实保障他们利益的前提条件,也是他们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法确立“农民工”平等的劳动者身份。劳动权的实现主要有赖于政府法治,具体路径选择应当是从立法、执法与司法层面重构劳动权保障法律制度,以规制“失范”的“农民工”劳动权保障制度,依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各项劳动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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