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在人权日益觉醒和私权强力扩张的今天,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与人权定位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分别从私权与人权的角度出发论证了知识产权的权属,指出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与人权定位确立在一起,两者对立统一,共同构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大厦”,并从它们对立统一的关系中论证得出知识产权制度的本旨——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
王燕 《行政与法》2006,(2):120-122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构建在对财产权或私权认识的基础上,而《世界人权宣言》赋予了知识产权人权意义。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私权和人权属性,有助于在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重建或优化全球知识产权制度,并防止知识产权人滥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协议》明确界定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以私权的名义强调了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 ;《世界人权公约》赋予知识产权的人权意义 ,揭示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关于专有权利保护与知识财产利益分享的均衡思想。在私权与人权的统一范畴中把握与认知知识产权法 ,有助于我们考察这一法律制度的价值理念和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一样具有私权的属性。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而有其特殊性,以致于有些学者在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的前提下提出了知识产权的公权化理论,并试图用该理论来解释一些知识产权面临的新问题。知识产权的公权化理论是对私权理论的一种错误的解读,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不会也不可能改变或者会具有双重属性。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的本质及属性探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周俊强  胡坚 《知识产权》2005,15(2):49-51
知识产权的实质在于智力创造性,其属于私权但对公权有强烈的依存性.知识产权是财产权利,但主要方面也包含有重要的人权属性.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公权化理论之批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分析知识产权客体的可共享性导致其必须借助公权以法律为手段的制度设计和保障,才能实现私权化.认为公权介入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实现和保障知识产权私权化的使命.私权本身的属性并没有因此改变.在此基础上,探讨知识产权法对社会公共利益价值的追求,没有改变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知识产权不可能是私权和公权的混合体.  相似文献   

7.
商标权的双重属性及其对商标法律制度变迁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TRIPS协定》序言在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同时,承认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公共政策目标,全面揭示了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即作为财产权的自然属性和作为公共政策工具的社会属性。商标权的双重属性深刻影响着商标法律的制度变迁,使商标法在追求竞争政策目标实现的总体趋势下,某些时候呈现逆竞争政策发展的态势。在商标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商标权的私权属性与公共政策工具属性的协调发展是一个永恒的命题。  相似文献   

8.
"正义到底是什么?"本文从这一提问出发,得出正义具有历史发展性。知识产权具有私权和人权的双重属性,面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冲突,平衡机制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末回答了,在当今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正义究竟该如何实现?  相似文献   

9.
试论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其公权化趋向   总被引:46,自引:0,他引:46  
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正由传统意义上的私权蜕变为一种私权公权化的权利。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趋向乃是建构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保障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实现知识产权法的公共利益价值之所需。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表明知识产权兼具有私权属性和公权属性,二者对立又统一。其中,私权属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公权属性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意味着在加强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以防止私权保护不足或私权保护过度从而破坏知识产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地位。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为私权,我们应当正视知识产权公权化趋势,但这并不能改变知识产权的私权的本质属性。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公权化趋势的意义在于我们不能排斥国家公权对知识产权的积极介入。国家公权从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方面对知识产权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更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突出地表现在能加强公民的权利意识、积极保障人权的实现、弥补国家公权介入不当所造成的损害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吕炳斌 《行政与法》2009,(2):113-115
"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这也得到了TRIPS协议的承认和强调.社会学和自然法哲学可以为我们理解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提供一些新的视角.从自然法哲学角度看,知识产权是一种"自然赋予并由人类理性探求发现的"自然权利.从社会学角度看,知识产权是一种社会权利.知识产权的三种属性是互相融合的.正是因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自然权利,是自然赋予的私人产权,所以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私权主体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时,成为了一种社会权利.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是知识产权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因传统的视知识产权为私权的观点在面对知识产权相较于其他私权的特殊性及其领域内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时常常遭遇无法解释的困境,所以,有些学者提出了"知识产权公权化"理论,即在承认知识产权私权本质属性的前提下,指出知识产权是公权化的私权,试图以此来寻到新的"突破口".但事实上,该理论因其立论依据本身就存在疑问,是经不起推敲的,它是在社会思潮运动影响下对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特殊性的一种误读.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根本属性不应该因为知识产权所呈现出的某些独特性而被改变,在当前承认并且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属于具有人权属性的私权,是人们获取财富的重要途径。与有形财产权相比,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其专有性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人们产出知识产品的原动力,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但各类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存在共性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专有性应有适当的度,对专有性应当加以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4.
向凌 《知识产权》2012,(4):52-55
合理使用作为著作权制度中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的"安全阀",其适用范畴的任何伸缩,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触及言论自由权、受教育权、隐私权等人权问题。回溯知识产权与人权挂钩的历史事件,反思在著作权保护与人权保护同样强势扩张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失衡,进而指出合理使用制度的未来变革应当体现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权属性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从一定角度看,知识产权法上的公共利益可以诠释为与知识产权人利益相对应的、不特定的、众多的、潜在的各种知识产品使用者(公众)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加以获取与使用的利益.在国际层面上,这一利益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存在交叉.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原则是各国知识产权法乃至早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历史传统.以 《TRIPS协定》为核心的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实体权利进行猛烈扩张,并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予以保护,严重偏离公共利益原则,与发展中国家健康权、食物权等基本人权困境存在正相关关系,警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正.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需要重拾公共利益传统,可以在 《TRIPS协定》框架下,对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一收一扩”: “一收”即将知识私权的权利边界进行适当收缩和限制,扩大和加强公共领域保护; “一扩”即把传统资源剥离出公共领域,纳入知识私权范畴.  相似文献   

16.
范在峰 《河北法学》2003,21(5):40-43
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传统私权性质的变化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公法属性增强的现实出发,阐 明21世纪在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社会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的前 提下,技术创新政策与知识产权法律的协调配合就成为整个激励智力创造和技术创新制度安排 的必须。对技术创新政策与知识产权法律的协调机制从总体上进行探讨,并就科技计划制定和 科技战略规划、科技成果界定及其知识产权归属以及科技成果的奖励制度等方面作了具体研究。  相似文献   

17.
汪莉 《法学评论》2022,(4):117-124
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改革在实践中广泛进行,基于建设用地指标行政配置僵化和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作用彰显的现实,需要对其法律属性加以重释。目前,学界围绕建设用地指标法律属性这一基础性理论命题的论证,“私权说”和“公权说”皆有之,呈现出混乱与片面的态势,亟需正本清源。从社会现实出发,建设用地指标既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调控工具,既具有公权力的外在表现,又表现出私权利外观。其法律属性需要对二者兼容,将其定位于公私权融合属性,在理念上符合公私权合作理念,在规范上贴合政策法规的精神,在实践上切合现实发展需求。并以此为依据对土地用途管制权等公权力设置合理限制,对土地发展权的私权属性予以立法规范。  相似文献   

18.
论环境权的公私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环境权属性,一直以来存在着多种说法,尤其是环境权究竟属公益性还是私权属性,始终未达成一致。本文将在环境权属性理论原有的基础上,对其公益性和私权性进行了着重分析,从而论证环境权是一项公权利与私权力相结合的权利,以此来加强对环境权属性的认识。  相似文献   

19.
张冬  李博 《知识产权》2012,(3):55-58
在竞争全球化的情势下,知识产权源于罗马法的私权属性如何在现代知识产权国家战略中得以合理应用,成为我国传统产业国际化进程中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需求。知识产权社会化的立法价值取向,是合理原则指导下利益平衡的结果,体现为兼顾效益的立法宗旨、受到社会利益限制的立法内容,以及战略化的立法趋势。实践中,知识产权私权社会化的发展,能够促进知识产权私权属性在现代竞争中的合理应用,对欠发达国家居多的传统产业尤其应当予以知识产权保护,以期实现全球化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是私权” ,是世界贸易组织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鉴于WTO是当今世界各国在贸易方面最主要、影响也最为广泛的组织 ,而TRIP业已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最重要的条约 ,因此 ,可以认为 ,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是承认或不得不承认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的。知识产权的私权也即民事权利属性其实在我国立法中早已得到确认 ,《民法通则》即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内容。从世界范围看 ,英美法系国家中 ,由于没有法典编撰的传统 ,知识产权法一般是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