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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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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是重要的刑罚执行活动,也是实践中容易发生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问题的环节。这就决定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必然会成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法律关于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造成实践中检察机关往往侧重事后监督,而忽视了事前监督,影响了监督的实效,所以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制度相关立法,构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的相关配套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代表着世界范围内行刑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属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范畴,作为体现刑罚轻缇化的刑罚执行制度,是变更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但由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原因,造成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不力、暂予监外执行定位不准确、病残鉴定存在薄弱环节以及监外执行过程中收监情形有疏漏;检察监督范围不够全面,缺少有力的监督措施以及监督缺乏权威性,致使脱管、漏管现象突出,迫切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对可操作性的实践模式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3.
暂予监外执行既是道德权利也是法定权利。作为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的限制必须符合"适当性原则"与"必要性原则"。为保障暂予监外执行的实施,需要完善申请主体、裁判主体及裁判方式等规则。  相似文献   

4.
文章从人权理念和刑罚执行的灵活性两方面分析了设立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价值基础。同时,就法典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模糊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如: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其行为已构成犯罪;要明确不计入执行刑期的追诉期限;刑事诉讼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原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为了顾及罪犯治疗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人道主义需要而设立的一种行刑变更方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虚假鉴定、权力腐败、脱管逃跑和收监困难等违规现象。借暂予监外执行之名而行逃避刑罚实际执行之实的案件频发,致使刑罚的权威与公允受到严重侵蚀。在域外,刑罚的人道主义通常以中止执行的方式来实现,罪犯在疾病治疗、怀孕分娩或哺乳婴儿的期间并不计入刑罚执行期限。基于医学鉴定技术性强以及女罪犯故意怀孕而难以监督和控制、或者权力可能集体腐败等原因,替之以暂缓或中止刑罚执行,可以是我国监外执行制度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6.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略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是罪犯在服刑过程中,执行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变更执行场所的一种行刑制度。在我国,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现实执行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一种严重的司法腐败 ,是刑法重点打击的犯罪。对于此罪所说的减刑应当作广义理解 ,不仅包括“狭义减刑”还应包括死缓和附加刑的减刑 ;对于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却故意不予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虽不能构成本罪 ,但可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为了体现对司法腐败的刑事政策 ,本罪应当理解为行为犯。另外 ,本罪在主体、共同犯罪、罪数形态问题上都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8.
虽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只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监外执行,但从法理及法律解释的角度分析,对于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无论其是在原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后来又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还是原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和无期徒刑服刑期间,都应当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  相似文献   

9.
一、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内容及途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决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狱等监管场所以外执行刑罚的法律监督。198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至今唯一的对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及监督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0.
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监督管理工作,是监所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前监外执行监管工作中,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必须主动改进法律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加大对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相似文献   

11.
我国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存在的许多弊端导致了这一体现刑罚人道思想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正面临着不改革便难以发挥其制度功能和价值的困境。要想使这一制度摆脱困境,根本的措施是将其改造成为暂缓执行刑罚制度,并在完善法院载决和检察监督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赋予被害人监督暂缓执行刑罚活动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公正执行刑罚不仅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途径,而且能使刑罚的预防功能从抽象走向具体,它能让受刑者,甚至普通民众真正地体会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但“以钱赎刑”、“拿钱买刑”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刑法》第401条对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作了专门规定。但在侦查实践中,该条文的应用还存在着诸多难点,结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查处过程中掌握的犯罪证据的共性和特性,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分析该类犯罪证据的模式:由主体确认是否具有职权、职责;由职权、职责确认是否实施了徇私舞弊的行为;由徇私舞弊行为确认客体是否受侵犯;由客体受侵犯确认是否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和危害结果的大小,即建立从主体——职权——行为确立该罪名的证据模式。  相似文献   

13.
暂予监外执行作为一种非监禁的行刑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行刑方式的灵活性、效益性和人道性,但由于立法缺陷、制度设计不合理等方面的原因,使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这些弊端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监外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法律监督,共同促进监外执行的公平正公正.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从胡耀光等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入手,阐述了目前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探讨了解决的办法。  相似文献   

15.
监外执行是对具备法定特殊情形的罪犯变更执行场所的一种执行方式.本文阐述了监外执行的法律特征,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以暂缓执行替代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管理的建议.最后就当前检察机关对轻罪少年犯实施"社会服务令"的法律性质、价值理念、决定机关和实施程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对监外执行罪犯的防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当前司法实践中罪犯监外执行存在着交付执行脱节、列管地标准不一、缓刑执行监督不力等问题,有必要建立告知制度、统一列管地标准、增设缓刑考察期满检察审查、确立缓刑犯保证人(金)制度等,”并从加强监外罪犯交付环节工作、健全法律文书送达、建立对基层派出所考察缓刑犯工作的督察机制、构建监外执行信息平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7.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改革,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内容之一,重点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改革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机制,由事后监督模式变为同步监督模式。二是完善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改革现行的监外执行执法主体,建立相关的工作衔接机制。三是改革现行的派驻检察机构,实现派驻检察室单独设置,加强法律监督力量。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在上述三个方面采取了一些改革举措,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8.
以刑罚推迟执行制度取代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种理性的必然选择.鉴于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构建刑罚推迟执行制度时,应从实体规则和实施规则两个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19.
目前,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的工作存在着误区和盲区,导致出现被执行对象脱漏管的现象。通过对J市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发现该地区尚未形成全流程的闭环监管体系,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漏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建议强化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具体执行中的惩戒激励机制,如强化执行惩戒措施、执行激励机制;优化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交付执行的程序衔接机制,如完善交付执行的责任链条、畅通执行信息的流转渠道;固化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实际执行的横向协作机制,如完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畅通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渠道等,推动形成完备的执法体系。  相似文献   

20.
对监外执行罪犯的防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罪犯监外执行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应当通过完善立法、规范监外罪犯交付环节、加强督察等方式构建与完善监外执行罪犯防控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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