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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欧盟具有成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和丰富的反垄断执法经验。对欧盟微软案件的裁决进行比较研究,地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充分的兼容信息和将其多媒体播放器和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八十二条。阐述了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违反欧盟竞争法的事实理由和司法救济,并通过与美国、韩国微软案件中司法救济的比较,评述了欧盟委员会的救济措施的规制效果。最后得出结论,欧盟裁决对我国在软件产业适用《反垄断法》具有多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2.
欧盟委员会(欧委会)于2004年3月就微软公司垄断一案作出决定,认定其违反欧盟法反垄断条款,包括拒绝向竞争厂商提供Windows操作系统和网络服务器之间的界面兼容信息,以及将MediaPlayer与Windows操作系统(下称Windows OS)捆绑销售。据此责令微软向竞争厂家公布特定界面兼容信息,同时推出包含和不包含Media Player的两款Windows OS供市场选择,并支付近5亿欧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3.
魏晓雯 《中国审判》2009,(10):37-37
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单位和洪磊等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本刊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晓清。  相似文献   

4.
东馨笙 《法人》2008,(11):39-39
价格高昂只是垄断的结果,并不是垄断行为本身,以微软“黑屏”打击盗版、从而维持高昂价格指责其涉嫌垄断,不符反垄断法理论  相似文献   

5.
徐文杰 《中国审判》2009,(10):35-36
今年8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软件盗版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川省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软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772861.27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共软公司总经理孙显忠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共软公司市场总监张天平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拾万元;判处“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处“番茄花园工作室”雇员梁焯勇有期徒刑两年,  相似文献   

6.
微软的抉择     
陈玉峰 《法人》2014,(9):37-38
正这一次监管部门对微软的反垄断审查规模空前,是否意味着一个垄断时代的结束?7月28日,一行人造访了微软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的办公室,并带走部分文件和电脑,就反垄断展开问询。此后有消息证实,国家工商总局正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微软随后发表声明  相似文献   

7.
仇晓慧 《法人》2005,(12):104-105
身陷国际反托拉斯争端的微软是如何化解诉讼风险,全身而退的?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该产业的并购交易十分活跃,并有望持续成为并购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互联网产业的特点(比如双边市场的界定、商业模式的独特以及网络效应的形成),该产业领域的并购交易与传统产业(比如制造和金融业)有很大的不同,  相似文献   

9.
魏道培 《检察风云》2007,(21):28-30
2007年9月17日,欧洲初审法院裁定,维持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美国微软公司做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包括向这家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制造商开出的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相似文献   

10.
微软黑屏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究竟是微软打着维权的旗帜实质上以违法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还是中国市场对微软有误解?下面本文将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微软黑屏事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陆建国 《法人》2009,(10):52-53
存在未必合理,但存在必然有存在的需求和理由,国际软件巨头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不是单纯的打压就能够解决问题的。作为企业,必须顺势而为,相应调整技术方向、盈利模式,以适应市场的新需求。  相似文献   

12.
本文指出我国刑法在经济犯罪章节中对于垄断犯罪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规定,有必要增设垄断犯罪,对超大型垄断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防止其在形成垄断之后实施更为严重的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公民的合法信息安全和财产权进行提前性保护。  相似文献   

13.
微软的野心     
鹄玮  刘松山 《法人》2008,(6):48-50
收购雅虎,再一次清晰地彰显了微软狂飙扩张的战略,难道微软想把它在软件帝国霸道的垄延伸到互联网上?但是,谁都不愿意看到,一个垄断的微软欲攫取更多的市场利益  相似文献   

14.
对微软垄断案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董颖 《知识产权》2000,(6):32-34
微软垄断案是一段时间以来在IT界、法律界甚至全世界都引起了强烈反响的一个案子。一方面微软公司无疑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IT公司;另一方面无论该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如何,对已经有百年历史的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微软公司以及美国IT产业来说都将是一种考验。  相似文献   

15.
于斌 《法人》2009,(8):48-49
从微软、雅虎被音乐公司起诉的案子中,可以看到众多中小网站只有两条路走,要么承受盗版风险或退出,要么和大网站合作加入大站联盟.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法律层面,对近期讨论较多的微软黑屏行为是否涉及侵犯用户的隐私权和物权、触犯刑律、涉嫌垄断等问题做出一些思考和分析,认为黑屏行为没有侵犯个人隐私权,但微软有能力对用户造成这方面的威胁;没有侵犯盗版用户的物权,但会对用户使用电脑造成一定的不便和干扰;没有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其行为存在危害信息安全的风险;黑屏行为本身没有违反我国的反垄断法,但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其它行为则涉嫌垄断。  相似文献   

17.
从微软案看中国的《反垄断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司法部为什么要起诉微软美国的反垄断法主要是指1890年的谢尔曼法和1914年的克莱顿法。它们实体法内容主要指一个企业如果取得了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势必就会提高产品的价格,降低对市场的供给,从而就会使社会收入不公平地从消费者手中转移到自己手中。因此,在市场存在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情况下,政府应当通过反垄断法进行干预。这种干预不是限制企业的自由竞争,而是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代替市场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美国司法部对微软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的依据是谢尔曼法的第2条。该条款规定,任何人若从事垄断或者…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法律层面,对近期讨论较多的微软黑屏行为是否涉及侵犯用户的隐私权和物权、触犯刑律、涉嫌垄断等问题做出一些思考和分析,认为黑屏行为没有侵犯个人隐私权,但微软有能力对用户造成这方面的威胁;没有侵犯盗版用户的物权,但会对用户使用电脑造成一定的不便和干扰;没有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其行为存在危害信息安全的风险;黑屏行为本身没有违反我国的反垄断法,但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其它行为则涉嫌垄断。  相似文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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