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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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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友》2004,(9)
路春波同志:职工与一个用人单位保持合法的劳动关系,同时又与另一个用人单位保持事实劳动关系,这种双重劳动关系的现象,在现阶段比较普遍,发生工伤后待遇应由谁支付,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部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虽然你与电子厂的劳动关系不规范,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而其合法权  相似文献   

2.
李涛 《工友》2010,(10):23-23
案例回放:何某在兼职的饮食公司工作期间受伤,在历经三年的工伤待遇诉讼败诉后,该市检察院就此案提出了抗诉,认为兼职也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何某受伤应受到《工伤保险条例》保护。  相似文献   

3.
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执行。因工外出受伤也应认定为工…  相似文献   

4.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工会要把推动《工伤保障条例》落实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把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与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1.维护职工劳动安全权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护职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职工权益最大的维护,也是工会突出维护职能的基本表现。一是要落实《工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  相似文献   

5.
《工友》2014,(2):26-27
正《工友》编辑部:我15岁的儿子去年退学后到一家企业做配料工,由于不熟悉操作规程,右手不慎被输送机的传送带绞伤。作为母亲,我要求该企业给予工伤待遇,但对方却以我儿子尚未成年为由,屡屡拒绝。请问:未成年人因工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蒋艾萍蒋艾萍读者: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这  相似文献   

6.
工友信箱     
《工友》2008,(2)
内退职工因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工友》编辑部:我公司一位职工内退后,被某街道办事处聘为工作人员。前不久,这位职工在工作中遭遇暴力受伤。请问该职工所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其用人单位该如何确定?马民微马民微同志:由于该职工是在为街道办事处工作时受伤的,并不是为你单位工作而受伤,因此不应认定为你单位的工伤。至于能否认定为街道办事处的工伤,尚需探讨。其核心问题在于劳动关系之有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相似文献   

7.
《工友》2008,(10):46-47
《工友》编辑部: 《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员工辞职应当提前50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我单位很多一线职工常常突然不辞而别。请问:如果经职代会、工会通过制定的厂规中明文规定,职工至少应工作满半年,且辞工需提前50日提出,否则将扣除未发工资的20%以及扣回一切已发福利(比如说一些补贴、全勤奖等),这一规定有没有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  相似文献   

8.
《工友》2007,(10):44-4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5—6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相似文献   

9.
王红 《工友》2013,(1):42-43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布,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退休时用人单位不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职工退休后被确诊职业病的,单位要给予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0.
谭立独 《工友》2012,(4):30-31
《工友》编辑部: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5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随意性很大,想干就干,想走就走,根本不执行上述规定。假若职工没有提前50日通知用人单位,单位能用经济手段处罚职工吗?用人单位能否对此约定违约金?  相似文献   

11.
《劳动法》名词解释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用人单位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建立的规章制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12.
谭立独 《工友》2009,(7):4-6
近年来,诸如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等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获得工伤待遇后,另行起诉致害之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或者在获取了致害人的赔偿后,另行起诉要求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这样的案件中并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甚至没有统一的认识,裁决结果亦有较大差距。具体包括四种情况:一、已经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不能再获得民事赔偿;二、已经获得民事赔偿的,不能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三、已经获得民事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  相似文献   

13.
互动信箱     
《时代风采》2014,(15):29-29
单位不帮我进行工伤评残怎么办?案例:我退休前腰部受过伤,当时没有进行工伤评残。现在到医院按工伤看病时,需要工伤评残证明,我没有该项证明。前不久,我让单位帮我进行评残,单位领导说,太久了,不好办。请问,我垓怎么办?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您所说的情况需要区分是否进行过工伤认定,如果没有进行过工伤认定并且已经超过一年,则无法进行工伤认定,也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评残)。因为该条例第17条明文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为一年。  相似文献   

14.
《时代风采》2012,(7):27
正问:我3年前在工作中负伤,鉴定为工伤5级。今年2月,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我担心公司会不会借此机会将我清退?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过,伤残程度为5或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你不必担心。  相似文献   

15.
工伤假     
《时代风采》2010,(7):20-20
问:我想咨询:工伤假从何时至何时止?谢谢! 答:根据《工伤保险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相似文献   

16.
处于工伤治疗期间的职工能否参与调资?编辑同志:我因工受伤,在治疗期中全厂职工普调工资,厂里不许我在工伤治疗期调资。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对工伤规定的待遇?工伤治疗期能享受在岗职工的哪些待遇?我该怎么办?请予答复为盼。重庆市北碚华伟厂职工谌传...  相似文献   

17.
《工友》2012,(3):29-29
《工友》编辑部: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不享受,其退休后旧伤复发的费用由谁支付?之前其已经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有的说因为他属于退休人员,故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的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的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究竟应该由谁承担该费用?顾琳  相似文献   

18.
杨振  杨倩 《中国工运》2010,(12):54-54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根据《劳动法》对一起劳动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因用人单位与一名职工连续3年多不签劳动合同,女工田某(化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自然"升格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见2010年10月18日《工人日报》)。这起判决让人为之叫好。  相似文献   

19.
对“拒付加班工资”出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军  徐利祥 《工友》2006,(6):20-21
教工友一招: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经协商拒不纠正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应按实际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江苏省一家企业,以实施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为借口,拒不支付职工超时加班工资。职工王某据此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诉讼,得到了2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20.
杨炳之 《工友》2011,(4):26-26
《工友》编辑部:我丈夫是麻城市某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式员工,2000年3月18日,因工受伤大脑伤残,且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伤残级别六级,至今无法上班。10年来,单位除了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按月享受相应的伤残抚恤金和五险一金外,没有其他相关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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