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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渝建发[2007]199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提高质量水平,减少质量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建设部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0]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1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2012年12月5日第一条为保障乡镇卫生院实现基本功能,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渝文委规[2017]10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风尚,加快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实力,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突出乡村文化特色,汇聚各方力量弘扬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乡村文化乐园评选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推荐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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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文件渝交委港[2014]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运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全市水运工程建设,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市对水运建设项目法人的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令)、《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3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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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商务[2018]55号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市商务委第12次主任办公会通过,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美食街(城)培育创建和评审管理工作,促进美食街(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重庆市美食街(城)评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18年1月31日重庆市美食街(城)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意见》(渝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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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渝经信软件[2012]13号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经贸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建设内陆电子商务结算中心,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1]236号)。我委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多次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会商,反复修改形成了《重庆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并报市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2]10号)。现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照此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9.
村卫生室(所)是政府向农村居民提供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村卫生室(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完善村级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我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分六章二十七条,分别从功能与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和财务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对村卫生室(所)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它适用于我市经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置的村卫生室(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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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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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文委规[2014]1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委(文广新局),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局):《重庆市出版物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第1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渝文审[2014]45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下发修订后〈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规则〉的通知》(渝新出办[2012]1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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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8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8日重庆市消防工作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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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8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避难场所,是指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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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7〕1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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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1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1月24日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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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6日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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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发改环〔201 4〕538号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促进减排行动,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渝文审〔2014〕3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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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经信燃气[2020]5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有关单位:《重庆市管道天然气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经济信息委2020年第9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强化过程跟踪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管道天然气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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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市政委[201 1]163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局(执法局)、北部新区市政局,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登记备案(渝文审[2011]4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准(试行)》中的附件《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是根据《基准(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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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教外[2015]25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5]17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5月5日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对外开放,改善发展环境,给外籍人员子女在重庆市接受教育提供方便,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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