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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渝人社发[2017]20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9月7日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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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发[2018]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人力社保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06号)精神,健全完善基层人才评价机制,拟在全国、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考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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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发[2016]25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12月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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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2017]33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力社保局2017年第1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0月19日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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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2012]12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6.
<正>杭人社发〔2023〕21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金融办,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在杭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现将《杭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3月30日杭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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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2017]1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现将《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旁听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5月3日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旁听规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维护庭审秩序,规范旁听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庆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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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渝人社发〔2009〕105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有效开展,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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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发[2017]14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高等院校人事处,大型企事业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现将《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2017年6月26日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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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琼府[2008]84号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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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发[2016]26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开发配置人力资源,推进西部创新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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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人社发[2009]65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着力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努力做到事前有效防范,事中有力监管,事后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证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兑现,有效确保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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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人社发[2013]16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旋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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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发[2017]19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99号),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随单位参加两项保险的在职职工,待遇享受条件、享受标准等均维持不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保登记(一)合并实施后,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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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人社发[2018]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人社部发[2012]53号)、《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教港澳台[2013]69号)、《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扩大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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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党办[2008]40号2008年8月20日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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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1月30日)沪府办发[2018]4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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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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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3号)要求,经专家评审,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我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药品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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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办[2015]3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2月2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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