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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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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     
五、合同条件 1.条件。合同条件是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范围。因此,合同条款规定了由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这些义务可以称为合同的主要义务。倘若违反了主要义务,那末其次要的义务可以用金钱赔偿来替代。合同的条款可以明示或默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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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六、影响合同无效的情况 1.合同无效的因素。下列情况可以损害合同的效力: a.下述情况损害协议的要素: (ⅰ) 错误,即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在误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ⅱ) 虚假的陈述,即一方当事人以诈欺之言骗取对方当事人签订协议,则诈欺之言不得成为合同之条文;  相似文献   

3.
合同法     
承诺通知13.承诺必须通知。承诺必须通知报价人,这是总原则。一表示承诺,就是通知。被发价人只有打算承诺,而没有把他的意思通知发价人,这就不成立合同,即只有心理上承诺是不够的。而且,发价人不可以约定他要缄默承诺,从而使被发价人受约束。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     
一、绪言 1.简单合同简单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己经达成的协议,或者被认为已经达成的协议,以及法律认可由协议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一切合同都是简单合同、它与书面要式合同,即盖印合同有区别。平常研究合同法必然涉及简单合同。  相似文献   

5.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受害人可否请求损害赔偿,这一问题是各国合同法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英美合同法在判例的基础上,对违约之诉的精神损害赔偿发展出了一套“不赔偿为原则、赔偿为例外”的规则。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官们对精神损害赔偿持谨慎态度,且看法不一。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涉外经济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经济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平等主体间横向经济合同关系极为重要的法律。《经济合同法》第55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合同条例参照本法的原则和国际惯例另行制定”,说明《涉外经济合同法》与《经济合同法》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几点个人的认识。  相似文献   

7.
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大差异,本文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违约与救济,合同中有关货物的寄托等方面,对中国合同法与马来西亚合同法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马来西亚合同法的主要特点,这样有利于两国经济上的交流,也有利于两国各自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的经济实质是提供各种交易规范和标准术语,以便当事人在合同进程中有法可依,减少他们为达成交易规范和反复推敲合同条款所需的成本,降低交易风险.合同条款设计不完全,使交易双方要承担比交易同步进行情况下更大的风险,但没有合同有可能导致双方交易中断、资源配置不能最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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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合同法,相对于以往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和民法通则,具有许多突破性的发展,这对于健全民法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并与国际接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文主要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意义及依据入手,以案例方式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分析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及赔偿责任,指出了缔约过失责任追究时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打破了旧的劳资关系当事人的利益格局,而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充满了挑战。本文首先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其次,探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积极意义、带给企业的冲击及由此引发的企业形形色色的规避行为;最后,就破解劳动合同法困境提出建议:新劳动合同法寻求把原来不平衡的劳资关系转变为劳资关系当事人认可的新的平衡,而新的劳资平衡关系形成使得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陷入了困局,金融危机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应该更加重视兼顾劳资双方的利益,而国家在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中必须发挥中立、权威的裁判者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原有三部合同法产生的背景和作用;统一合同法的特点,新的规定对市场经济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损害的概念很难规于“差额说”或“组织说”;建议我国应以受损害与所失利益取代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之分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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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通过考察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合同归责原则的历史流变,可以发现大陆法系的合同法归责原则是以过错归责原则为主的多元归责体系,而英美合同法也已对严格归责原则进行了某种意义的修正,并在接纳过错归责原则上与大陆法系渐行渐近.我国合同法弃过错责任而选严格责任,实际上是逆流而上,完成了向古典意义上严格责任的回归.  相似文献   

16.
正义具有典型的相对性,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甚至不同国家、阶级或学派,人们对正义皆有不同理解。但这是否意味着判断正义的客观标准不会存在呢?博登海默这样回答:“正义所关注的是如何使一个群体的秩序或社会制度适合于其基本目标和任务……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要求,并与此同时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程度──这是维持文明社会生活方式所必需的。”简言之,衡量任何一种事物或法律是否合乎正义不在于它有没有拿正义进行自我标榜,而是看客观上它是否促进社会进步,是否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正义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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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的严格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合同法制定过程中的一个争论点。严格责任的最终确立表明这部法律在价值上选择了公平、正义,并且融入了务实的风格。本文从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二者的分野着手对前者进行了评判,同时也指出了立法上的不足。  相似文献   

18.
英美法系通常将损害分为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 (即大陆所称之精神损害 )。但损害的计算通常是参照合同履行的市场价值 (即只计算财产上的损害 ) ,这样一种客观的计算方式会导致对请求人赔偿的降低 ,因为它没有把请求人关于合同履行的主观价值考虑在内。而这种主观价值有时要比市场价值来说要大得多。[1] (P4 2 0 ) 本文主要通过英国合同法中的几个典型案例来阐述精神损害赔偿在英国合同法中的发展路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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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责原则所要解决的,乃是依据何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的归属问题,归责原则是违约责任,乃至合同法的核心制度。从责任的本质入手,归责的判断标准应符合最起码的伦理道德底线,并能体现合同自由和矫正正义。因此,有必要从民法与合同法的关系出发,反思我国合同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20.
论合同法上的交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付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判断标准,然而两个法律均未明确给出交付的定义.本文就此问题展开探讨,认为交付是合同当事人转让对货物的占有的法律行为,由此,交付是合法行为,任何非法行为均不构成合同法上的交付,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笔者认为交付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事实,更不仅仅是一种事实行为.交付是一个法律行为.文章还对我国合同法就交付的具体规定、违约对交付的影响、保留所有权约定中的交付问题、试用买卖中的交付问题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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