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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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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欣 《天津检察》2010,(2):58-59
刑事司法审判中量刑的轻重不仅直接关系被告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能否真正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关系到刑法适用的统一。近年来,刑事审判的量刑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法官在量刑方面自由裁量权逐步被规范。200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对人民法院的量刑行为和程序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2.
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轻重,不仅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能否真正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关系到刑法适用的统一性。为最大限度避免量刑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同时为保障量刑过程的最大公开性和透明度,除了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充分、正确行使要给予重视外,在刑事诉讼平等对抗的特殊环境下,对辩护人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可操作性、运行程序等进行论证并切实执行也是十分必要的。文章在明确辩护人量刑建议权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论证了辩护人应以科学的量刑指标体系,规范的运作程序行使权力,以此真正实现辩护职能,促进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改革中的量刑制度改革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学界和实务界地关注,其中关于如何规范量刑程序成为推进改革的有益探索。现在各级司法机关都在积极寻求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量刑司法运作模式,这其中不得不涉及现有量刑司法运作的各种问题,如定罪和量刑一体化、量刑建议权、量刑答辩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4.
史金国 《法制与社会》2011,(15):116-117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实施,使量刑规范化改革活动在全国开展开来。这一改革将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了法院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量刑规范化改革,将会对法院的裁判、检查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和律师的辩护权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周丽 《法制与社会》2012,(32):289-290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从实体法上对审判机关适用实体法进行指导,实现量刑规范的实体正义。2012年3月修改的新刑诉法把量刑控辩程序纳入审判程序,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使量刑规范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双重正义。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同样要求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才可使用的规定,从立法层面上对公诉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公诉工作定罪与量刑方面的双重职责,这就要求公诉机关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摒弃以往工作中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既要重视定罪证据,又要重视量刑证据;同时也强调了辩护方对量刑证据的调取、答辩职责。显然,充分有效的量刑证据支持对开展量刑控辩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本文在量刑控辩程序的立法意义之下,指出在目前的控辩程序环节中,控辩双方在收集、运用量刑证据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策,以期对量刑证据工作改革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6.
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中国量刑程序的理论解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2010年10月1日<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试行,这标志着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中国正式确立.按照这一量刑程序,检察机关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当事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有义务收集量刑证据,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得到扩大,改革者在简易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以及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中分别确立了各不相同的量刑审理程序.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的确立,对于量刑裁判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和适度对抗化固然有着积极的保障作用,但仍然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7.
论量刑信息的调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确保量刑信息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是量刑程序改革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中国迄今没有引进"量刑前报告"的可能性,也难以将少年司法中的"社会调查报告"推广到"成年人案件"的量刑程序之中。在量刑建议制度的推行中,一直存在着"重量刑结果、轻量刑信息"的问题,而律师在从事量刑辩护过程中也对量刑信息的搜集不予重视,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被害方对量刑程序的参与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也可以向法庭提供新的量刑信息。为实现量刑裁决的公正性,为了使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法院有必要对量刑信息的调查确立更为合理的程序。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项全新的司法活动,量刑规范化改革源于中央提出的"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本文立足于量刑程序规范化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从量刑程序的公正、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证,控辩双方对量刑程序的充分参与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途径等角度论述其在保证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依法审理,规范量刑,严格执法,保证个案的公平正义,进而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司法昌明、实现司法公正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量刑均衡要求对所有量刑情节和危害程度均予以法定化,并且排除犯罪所处的地域、刑事政策对量刑的影响.然而,量刑均衡不仅违背了刑罚的特殊预防的目的,而且也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电脑量刑"的实践证明,量刑也不可能达到人们所希冀的那种"均衡化".实践中的量刑失衡现象,主要是由于量刑规范和量刑程序的缺陷导致的法官随意性过大造成的.因此,只有通过完善量刑规范和量刑程序,才能减少法官量刑的随意性,从而避免量刑失衡现象的产生.  相似文献   

10.
李贵扬 《当代法学》2012,(6):101-107
被害人量刑意见是被害人复仇意愿的表达。被害人应该参与量刑程序,发表意见。被害人量刑意见不仅是一个量刑情节,而且应在量刑程序中起到统摄诸量刑情节的作用。包括新刑事诉讼法在内的立法规定对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做出了有益探索,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2010年颁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标志着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我国的确立。但对此的争议仍未停止。笔者在文章中主要对量刑程序模式进行研究,期以正当程序论来统帅我国量刑程序,同时通过量刑相应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真正实现量刑程序的独立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2.
吴青 《法制与社会》2014,(10):111-112
量刑程序在规范法中的出现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体现在司法规范化的发展趋势、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约以及司法公正的追求上,这是普遍意义上的选择,决定量刑程序产生的原因;在特殊的中国语境状态下,决定了量刑程序以辩论的方式出现。量刑程序的出现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也面临着制度性与自身技术性的挑战,能否克服这些挑战,决定了量刑程序在中国的实施状况。  相似文献   

13.
受观念、立法、司法实践等多重因素影响,量刑监督是检察机关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一个薄弱环节,因而应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推进量刑监督制度的构建:实体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解释的形式统一发布量刑标准,作为法院量刑和检察机关量刑监督统一适用的依据;应深化量刑方法改革,完善量刑情节适用,进一步规范法官的量刑裁量权。程序上,新刑事诉讼法在法庭审理程序中增加了量刑的内容,量刑程序相关的配套制度应及时跟进。  相似文献   

14.
胡慧慧 《法制与社会》2012,(17):116+118
2010年两高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同时最高法颁布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量刑规范化进行改革的呼声在经历了多年理论研究以及试点探索之后正式在全国施行。  相似文献   

15.
简乐伟 《证据科学》2010,18(4):448-457
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课题。对法定量刑事实采用严格证明模式,对酌定量刑事实采用自由证明模式,符合法律的现行规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16.
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课题。对法定量刑事实采用严格证明模式,对酌定量刑事实采用自由证明模式,符合法律的现行规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17.
近几年的量刑程序改革一直把重点放在检察机关与法院活动的变化上,却忽略了被告人对于量刑程序的参与。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之中不仅能有效地制约法官量刑裁量权的行使,其本身的参与也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表现。刑诉法的修改与"两高三部"颁布的量刑规范意见一同为被告人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基础。被告人积极参与量刑证据收集时,法检也应当履行适当的义务。同时法院对量刑程序应当适用变通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这样才能使被告人真正参与到量刑程序中来,并有效地促进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8.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近几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我国刑法理论界对量刑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审判实践中进行了较为有益的改革和探索。目前已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支撑此项改革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律师作为刑事案件不可缺少的角色,要积极应对改革的新挑战,要全面领会最高法院两个试行文件精神和内容,总结整理刑法中涉及量刑情节的主要内容,细化所办案件的量刑内容,在量刑辩护过程中要针对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出具量刑建议书,积极参加听证程序、诉辩协商程序,履行释法责任,为量刑实体规范和量刑程序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19.
量刑改革取得成效,新刑事诉讼法确认改革成果并发展完善了量刑程序。但是,量刑改革中检察职能作用过于被动,新刑事诉讼法关于量刑检察监督程序的缺失,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亟待修订司法解释,建立、完善检察监督程序和相关配套机制。当前,检察机关需要在观念、制度和运作三个层面予以加强,保障法官量刑裁量权规范行使的前提下,努力推进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各诉讼主体有效参与量刑程序,促使量刑的公开、公正和均衡。  相似文献   

20.
王喆 《法制与社会》2012,(9):277-278
量刑程序改革的价值目标是程序主体对其所追求的价值的观念预设.量刑程序改革的价值目标不仅能促使我们对现有的量刑程序规范及其运作进行反思,从更广阔的视角分析量刑程序的合理性;同时,它反映了量刑程序与诉讼主体之间的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为改革和完善量刑程序提供指导原则、方向和理想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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