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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自动化驾驶时代正悄然来临,给人工驾驶带来了冲击,也带来了越来越多关于自动驾驶立法的呼声。然而,当今自动化驾驶技术正处于发展壮大阶段,自动驾驶汽车尚未投放市场,这为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带来了难度。文章认为在自动化驾驶汽车的发展阶段,以往针对人工驾驶的相关法律已经无法满足新发展的需要,自动驾驶汽车立法需要更多的创新与突破,需要从试点到普及的不断探索。自动驾驶汽车立法应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权益保护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以适应未来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趋势,助推中国自动驾驶汽车事业的长足发展与进步。  相似文献   

2.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侵权责任难题,学界起码达成了当前不宜赋予自动驾驶汽车法律主体地位、生产者一方需要承担产品责任、责任保险配套至关重要三项共识,但对于使用人一方是否需要以及如何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则存在诸多分歧.在民法典有意"留白"的情况下,存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两种规制路径.立法论有助于从根本上配套适应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规则,同时民法典第1208条也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预留了"补白"空间,未来可以构建本土化的无过错保有人责任,以保有行为取代驾驶行为作为归责依据,顺应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与此同时,从维护民法典权威以及制度延续性的角度来看,解释论路径也有其必要性,可以引入"理性车"标准来丰富"机动车一方"过错的判断,克服自动驾驶取代人工驾驶带来的归责窘境.  相似文献   

3.
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德国立法者在坚持既有的机动车侵权责任框架和归责传统的同时,还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以及驾驶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对德国《道路交通法》进行了修订。按照我国侵权责任理论框架来处理自动驾驶汽车侵权问题,会出现责任主体认定模糊、过错判断标准滞后、归责原则混杂等困境。通过对德国理论的分析与借鉴,针对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侵权问题,有必要重新解读相关规定、明确缺陷认定标准、尽快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4.
牛天宝 《法学杂志》2020,(3):123-131
以自动驾驶汽车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为了解决自动驾驶汽车肇事的刑事责任问题,学者或是承认自动驾驶汽车的犯罪主体地位,或是建议修改刑法增设罪名。实际上,既有的刑事法律规范足以解决自动驾驶汽车肇事的刑事责任归属问题。自动驾驶汽车的驾驶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承担过失责任;制造单位生产的自动驾驶汽车存在缺陷或者明知有缺陷而未召回的,承担产品质量相关的刑事责任;使用人发现自动驾驶汽车存在缺陷继续使用的,承担监管过失责任;入侵智能驾驶系统或者利用自动驾驶汽车实施犯罪的,承担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现阶段应克服刑事立法冲动,在既有的刑事法律规范体系内寻求解决方案,更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自动驾驶汽车是未来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自动驾驶汽车推动了技术革新、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同时也对产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为了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发展,政府应当积极履行产业治理职能。一方面要实施符合产业需求的产业政策,为产业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另一方面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预防和处理自动驾驶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面对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治理的碎片化问题,要实施整体性治理,建立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6.
黄小明 《检察风云》2022,(21):18-19
<正>我国自动驾驶相关立法虽起步较晚,但通过渐进式探索有了良好的开端,取得了初步成果。虽然有更多细则须进一步完善和落地,但对相关责任已经进行了明确划分。总体上,我国关于自动驾驶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已进入快速制定和实施阶段。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其中的“战略远景”中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的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无人驾驶汽车)在特定环境下的市场化应用,中国智能汽车的法规标准、产品监管体系等基本形成。  相似文献   

7.
自动驾驶是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前沿领域,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主体地位和责任认定等伦理和法律挑战。自动驾驶的伦理挑战体现在它改变了道德推理的基本形式和道德决策方式,法律挑战体现为它对生命安全价值和法律责任分配的冲击。解决自动驾驶的伦理和法律挑战需要重建算法正义观,并构建出符合算法正义观的自动驾驶道德算法。相比道义论和功利主义算法,最大化最小值算法具有理论和实践优势,能够在道德基础、功能主义和责任三个方面得到辩护。基于算法正义的自动驾驶法律责任体系包含着教义学责任和证成性责任的动态融合,并在最大化最小值算法的技术框架下破解碰撞责任难题,这对自动驾驶的技术研发和立法推动具有重要意义,是优化人机协作和迎接智能驾驶时代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8.
本文重点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等级分类、国内外立法、规划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实施等情况进行介绍,分析研究自动驾驶这一技术当前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问题,同时针对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现状给出相关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9.
郑志峰 《法学》2018,(4):16-29
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自动驾驶时代正在到来。一方面,自动驾驶技术能够大幅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缓解交通拥堵、增强人们的移动性、提升时间利用效率,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自动驾驶汽车并非绝对安全,由此引发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承担的难题。在自动驾驶取代人工驾驶后,以人类驾驶者驾驶行为为中心构建的现行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制度难以继续适用,亟待更新责任规则。在兼顾鼓励技术革新与救济受害人的原则下,应积极利用"黑匣子"等技术判别事故发生时汽车究竟是处于人工驾驶模式还是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以便合理地界定各方责任。对于自动驾驶模式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无论是从自动驾驶汽车运行原理考察,还是从侵权法的救济与预防目标来看,抑或从自动驾驶产业的自身发展状况出发,均应由制造商一方承担产品责任。同时,为及时高效地救济受害人,助力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与繁荣,还应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自动驾驶汽车是人类研发、制造、使用和管理的智能产品,不是犯罪主体或刑事责任主体。在自动驾驶汽车自主控制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其生产者、使用者和其他人员难以按照我国现有刑法的罪名定罪处罚。除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有专门的规定,驾驶位人员不接管汽车或接管后无力改变交通事故结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其他管理过失犯罪。驾驶位人员的注意义务是阻止自动驾驶汽车自主控制下发生交通事故,其注意义务不应过高。允许的风险、紧急避险理论不能为自动驾驶汽车紧急路况处理算法的生产与应用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生产者遵守算法安全标准仅可以使生产行为合法化。鉴于现行刑法不适应自动驾驶汽车应用的特性,我国应当建立以生产者全程负责为中心的新刑事责任体系,使之在自动驾驶汽车生产和应用两个阶段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生产者拒不履行自动驾驶汽车应用安全管理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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