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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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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物权法上的担保物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相对于<担保法>等民事立法规定的担保物权以及司法实务推进和发展的担保物权制度,有极为明显的制度改善,基本实现了担保物权制度的体系化.物权法丰富了担保物权的类型,完善了担保物权设定的公示制度,扩张了担保财产的范围,完善了担保物权的实现机制,并极大地改善了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规范缺失现象.但是也应当充分认识物权法在改革担保物权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一编物权对担保物权制度作了体系化的规定。因受"物债"不分的制度逻辑的影响,民法典草案在构造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以及类型化担保物权的制度结构方面,虽有改善《物权法》规定的某些制度的努力,但总体上对2007年制定的《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制度逻辑和体系梳理未有实质性的改善,仍普遍存在担保物权规范的制度逻辑不清晰、制度规范缺位或选择失当、担保物权制度的结构性缺陷等诸多问题。民法典草案首先应当摒弃自《担保法》以来我国发展担保物权制度体系的"物债"不分的制度逻辑,以现有的担保物权制度结构和体系为基础,重构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构造逻辑关系相对清晰的担保物权规范,以完善作为民法典组成部分的担保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董学立 《法学研究》2014,36(6):99-115
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在立法上分类为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在此基础上,立法又分别规定各类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担保物权的设定、公示、效力、顺位、实现和消灭"等。意定动产担保物权分类的结构模式易于导致立法者对全局性制度的疏忽或遗漏,在此基础上,对各类意定动产担保物权的分别规定又可诱发制度之间的重复、不协调甚而冲突或矛盾。实证考察可以发现,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制在以上两个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这些缺陷的现实存在佐证了以上学理认知。解决问题的近期措施是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以解司法亟需;远期目标则是制定一元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以替代现有的多元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以此,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制得以现代化。  相似文献   

4.
东施效颦——评《物权法》的担保物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勤国 《法学评论》2007,25(3):158-160
担保物权是《物权法》中的一编,有71条,而整个《物权法》也就是247条。这容易给外人一个印象:担保物权是物权立法重彩浓抹之处,凝结着民法专家与立法机关的智慧和辛苦。但民法圈内的人都知道,物权法搞了九年,最省心最省事的,莫过于担保物权这一块了。担保物权听起来很玄,其实就  相似文献   

5.
也论“后让与担保”——与杨立新教授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学立 《中国法学》2014,(3):288-304
"让与担保"在《物权法草案》中曾经出现过,但最终通过的《物权法》并未采纳。"后让与担保"是有学者以"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借贷合同进行担保"为依据,并参照"让与担保"的发生背景和发展过程而提出的一个新种担保物权概念。正如"让与担保"不能独立存在一样,"后让与担保"也没有独立存在的个性和价值。究其实质,"后让与担保"是抵押权的一个变形。我国《物权法》担保权编关于"未来物"上的抵押权的规定已经涵盖了这一担保物权形式。"后让与担保"与抵押制度相比没有创新内容。需要对我国现有的多元化担保物权体系结构进行一元化改造,以应对生活中不断出现的有名无实的所谓新型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对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担保物权制度的比较分析,探究物权法对担保物权制度的创新。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即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从该法的起草到正式通过,其立法过程一波三折,在众多法律的立法历程中是较为罕见的。《物权法》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涉及到物权的设立、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对物的支配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其中,《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编同我国早已颁布至今仍然有效的《担保法》在立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方面均有差异。一、关于担保的适用范围问题《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物权法》第171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四编对担保物权的一般问题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典型担保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我们特约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从事民商法审判和研究的刘贵祥法官,就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创新及审判实务面临的问题进行具体、深入全面的分析。文章内容涉及物权法、担保法的规范冲突与选择适用,担保物权公示的法律效果,物权法定原则与非典型担保,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财团抵押与动产浮动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抵押问题,应收账款质押与账户质押等诸多实务问题。本刊将分上、下篇分别在第8、9期发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9.
所谓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用益物权为民法上的重要制度,它与所有权、担保物权共同构成现代物权制度的三大支柱。"可以说,用益物权以其独有的价值功能在物权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物权法》已经明确使用了"用益物权"这一法律概念,并以"用益物权"为名设立专篇规定用益物权的有关内容。目前,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立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我国物权立法中 ,应当坚持物权法是私法而非公法 ;是普通法而非特别法 ;物权法具有固有法的特点 ;体现着浓厚的强行法的色彩。物权法的重心是规范不动产 ,主要应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定和移转。尽管无形财产在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 ,但无形财产主要应当由知识产权法等法律调整 ,而不应当由物权法调整。为完善物权法的体系 ,应在物权法中规定担保物权 ,并应当补充和完善担保物权的规则。为了充分保护物权 ,应当设立独立的物权请求权制度。我国物权立法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以及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11.
论自然资源的物权法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自然资源的物权法调整,可以明确自然资源的权属,促进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方面的内容,丰富了物权法的体系,但是物权法对自然资源物权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在分析了自然资源物权的理论基础上,指出了物权法对自然资源规定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是物权概念中不容偏废的两个要旨.我国物权法草案在物权的定义规定中,不当地回避或者模糊了物权的"排他性"要素,并在与此相关的一些制度设计和条文表述上出现了偏差.在物权法中应当单设一条规定物权的定义,其妥当的表述是:"本法所称物权,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此相应,我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应采用公示要件主义为原则、公示对抗主义为例外的效力模式,物权的客体问题也应单设条文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3.
黄群  刘颖 《中国司法》2008,(1):61-66
《物权法》担保物权编与《担保法》有诸多不同之处,具体制度之差异源于两者立法宗旨之异同。公证业务涉及担保物权较多,《物权法》的正式实施对公证实践必然带来影响,公证执业人员该做何应对,此为本文之重点。笔者将以《物权法》与《担保法》之不同为线条来展开本文之论述。《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两部法律将同时适用,它们的不同之处自应成为我们的关注焦点。经笔者初步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一、增加了担保物权的实现条件《物权法》规定两种情况下可以实现担保物权:一是债务…  相似文献   

14.
论担保物权的历史发展趋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物权。它与债权密切相关。因此,担保物权是随着债权法的产生而产生的,也是随着债权法的发展而发展的,同时它又随着物权法的发展而发展。而债权法与物权法的发展都根源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以担保物权归根结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担保物权自随着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债的产生而出现,至今已经历了简单商品经济、发达商品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等若干阶段的发展,一些新的担保物权形式不断产生,一些  相似文献   

15.
物权立法若干问题新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利明 《法学》2004,(7):78-89
我国物权法应当采纳物权而不是财产权的概念。物权法中不需要设立财产权总则 ;应当坚持物权法定原则 ;并根据物权的对世性建构物权的体系 ;所有权有必要类型化 ;担保物权也需要在物权法中规定。  相似文献   

16.
一、基于担保物权取得优先受偿权的有关问题(一)担保物权优先权适用的例外情形担保物权的法律效力和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优先受偿权上,《物权法》第170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19,(1):150-160
《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物上代位的规整存在法律漏洞,即使是已有的规范也存有瑕疵,其或者对于代位物存在误解,或者对于代位物认识有失精准,或者从根本上对物上代位进行淡化处理。总之,涉及担保物权物上代位的规范不是合格的裁判规范。若要彻底纠正物上代位规范在表达方面的缺陷和失真,提升其诠释力,表面看需要优化语言表达,从根本上讲则须引入现行法缺失的"担保物权法定转换制度"。民法典编纂引入担保物权法定转换制度既是担保物权作为价值权的逻辑延伸,也是恪守物权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同时也为实现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和可靠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其中的担保物权制度,为我国金融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本文试图就担保物权制度对我国金融业所产生的有利及不利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与应对物权法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深刻理解和深入贯彻物权法的关键,是充分认识物权法中"物"、"权"和"法"三个基本概念的内涵,并把握好物与物、物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权以物为客体区别于知识产权、人身权与债权,并筑构了民法的完整体系;以明确物的归属,规范了财产权利的界定,实现定分止争,以明确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规范权利的延伸,实现物的增值;物权法以明确财产权来保障人权、推进发展、促进和谐,因而是人权之法、发展之法、和谐之法。  相似文献   

20.
230多件法律、690多件行政法规、8600多件地方性法规2011年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站在新起点上,代表和委员更加关注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完善。如全国政协委员马蔚华就建议尽快出台物权法配套规定和司法解释,完善担保物权配套机制。《物权法》中关于担保物权的内容,与我国以往有关担保物权的立法、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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