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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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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关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法理学有关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单一性的理论,金融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由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以及金融交易法等三部分组成。但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研究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是在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上,即表现为随意把与金融调控法性质迥异的金融监管法或金融交易法划入宏观调控法体系。当然,如果说金融交易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话,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之间则确实存在着让人容易混淆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从调整对象、法律行为以及法律渊源三方面入手,对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差异作出区分与比较,以求对金融法与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梅献忠 《行政与法》2007,13(2):54-56
《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是中央政府长期对台政策的法治化选择。以这部法律为窗口,可以看出执政党推行依法治国的决心、信心和水平的提升。《反分裂国家法》是宪法性法律,是公法,是实体法也是程序法,同时也是和平法而非战争法。仔细审视这部法律,可以看出它还充满着和平、宪政、法治和人权的法理精神。  相似文献   

3.
国际法的"有效性"是指国际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塑造或影响国际法主体的行为,以及国际法得到遵守或尊重的程度。它是国际法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国际法虚无主义者指责国际法不是"法"以及国际法的支持者证明国际法是"法"的焦点所在。在国际法学的发展史上,许多学者沿着不同的研究路径对此问题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论证。而来自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机制学派对国际机制的有效性问题的论证,包括理性主义和反思主义两种研究路径,为国际法的有效性问题的研究深入提供了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4.
赵万一 《中国法学》2006,2(1):117-127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是公、私法划分的理论基础,也是处理宪法和民法关系的主要依据。公、私法划分的实质在于它划定了一个政治国家不能插手的市民社会领域,从而为市民社会构筑了一道防御外来侵犯的坚固屏障。宪法与民法的关系不是“母子”关系。民法不是宪法的实施细则。民法应当有自己的权利体系和确立原则。民法和宪法分别是调整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比较法具有无穷的魅力,可以促进法律和人类的进步。有学者认为比较法的目的是创建共同法,但这种观点过于理想化。将比较法的目的定位在促进法律趋同化是较为合理的。法律趋同化具有历史必然性,而比较法可以促进法律趋同化走势的加强。因特网为比较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法律资料,使比较法得到了蓬勃发展,从而使法律趋同化走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因特网本身促进了各国文化的趋同,这从另一方面推动了法律的趋同化。  相似文献   

6.
徐靖 《法律科学》2011,(1):31-41
软法乃公共治理在全球范围勃兴之产物。软法亦"法",软法乃非典型意义之"法";软法与硬法相对而生,而"法"之共性则彰显软法与道德质的区别。道德不是软法,但理论与实证均表征道德可以软法化。道德软法化是"以德入法"于公共治理领域的又一次渗透,是道德思维在软法秩序中的延伸;且此种延伸在"依法治国"、"法治立国"的当下必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与尺度,以发挥其的良好独特调整功效。  相似文献   

7.
社会法的定位和未来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郑尚元 《中国法学》2003,(5):124-135
本文以对传统部门法划分理论的批判为切入点 ,定位社会法。作者认为 ,公法与私法的融合或交叉并不一定是社会法 ,社会法也不是泛义上的公法与私法融合性法律的代名词 ,而是具有特有调整对象的、具有现代属性的一类法律。这类法律与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 ,作者指出了社会法与法社会学的界别问题。此外 ,作者还分析了社会法及社会法学的未来。  相似文献   

8.
民法本质追求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和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9.
德国现代行政法的建立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在法治国背景之下完成的。法治国思想从最初提出之际,就是对国家行为的法律规范要求。在此背景下,奥托.迈耶提出“依法律行政”,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起德国现代行政法。德国法治国思想其后经历了从自由法治国到社会法治国,以及从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作为对社会法治国的回应,给付行政理论开拓了德国行政法的新视野;而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则在实质法治观下对德国行政法进行了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10.
预算法的再定位与中国《预算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预算法》的修改首先应准确定位预算和预算法的属性,并从法律体系整体协调的角度,设计自己的制度内容和体系。预算法是实现预算法律性之法,其价值功能是实现预算的法律性,从而实现预算的理性治理、民主统制。由此,预算法应是预算程序法、预算技术法、预算管理基本法,预算法应具有可实施性。  相似文献   

11.
黄文艺 《法学论坛》2021,36(1):13-21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法治理论体系,主要包括法治基本理论、法治推进方略、法治重大关系等三大理论板块。在基本理论板块,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法治中国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一系列基本理论。在推进方略板块,明确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专业力量和群众力量相融合,坚持抓关键少数和抓绝大多数相结合。在重大关系板块,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政策与法律、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维权与维稳等一系列关系的方法。  相似文献   

12.
刘达 《行政与法》2010,(2):26-29
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维护一个公平有效的竞争机制。而反垄断法因其在保护、促进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基础和统领作用.被誉为“经济宪法”。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一部精良先进的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得通过法的实施.方能实现法的效果。在法律实施机构之间划分执法权.是法律实施体制中其他制度运行的前提,对于法律的有效实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执法权划分角度探讨反垄断法实施体制中执法主体的设置,以及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在反垄断监管领域内的关系,通过比较国外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并对我国实施不久的《反垄断法》进行评述.综合分析中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主体执法权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现有反垄断执法主体体制的建议一  相似文献   

13.
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   总被引:32,自引:1,他引:31  
我国最近20多年的公域之治一直在实践着一种软硬兼施的混合法结构,这在相当程度上彰显出民主政治与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本文认为,包含着大量本土性制度资源的“软法”,是一种法律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软法与硬法同为法律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它以不同于硬法的方式体现法律的基本特征、实现法律的主要功能,并具有严格区别于硬法的个性特征与独特功能。软法与硬法大致具有法律逻辑上的错综复杂、法律功能上的优势互补、法律规范上的相互转化三种基本关系。软硬兼施的混合法模式乃是我国解决公共问题的基本模式,这就要求我国公法学回应公域之治的现实需要,在对软法作用加以客观评析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全面提升公域软法的理性品质,并按照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的要求推动中国公法朝着软硬兼施的混合法结构方向发展,旨在全面实现公域之治与法治目标。  相似文献   

14.
房旭 《行政与法》2014,(7):29-33
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最终目标,但究竟何为法治中国却是一个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然而,厘清何为法治中国的内涵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起点.依据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和“中国”的内涵以及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系理论可知,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成后的结果,是指在整个中国领域范围内,法治成为一种全社会的主要生活方式和一种全民的信仰,并且形成和表现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一种良性法律秩序的现实状态.  相似文献   

15.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司法过程中的法律发现是法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的是法官面对个案理解、解释、适用法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并根据案件事实衡平个别正义。法官之所以在司法过程中发现法律,乃是因为法律适用就是法律解释,没有法官对法律和事实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法律适用。依照法治原则,发现法律首先应从法律正式法源中去寻找,只有当正式法源中没有明确标准或虽有标准但该标准与个案正义严重背离时,才在非正式法源中寻找可以接受的答案。  相似文献   

16.
商法的独立性根源于其调整对象“商”的独立性,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为其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的独立性。作为市场经济根本大法的商法,与民法、经济法一起构成了调整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商法的独立性是客观存在的,商法独立性的形式是由其内容决定的。在现阶段,商法的独立性不应表现为商法典的独立,而应在坚持民商(法典)合一的形式下,以商事通则与商事单行法并行的形式体现商法内容的独立价值。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概念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核心和关键。两种经济法概念———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存在着微妙而重要的区别。前者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性质上应定位于“经济行政法”;后者具有法律规范构成上的异质性,不但在分类标准上不同于前者,而且在内容上与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形成较大出入。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建构在思维方式上体现和反映了大陆法系的特点,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则反映了英美法系的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18.
武树臣 《中国法律》2010,(5):10-10,65,66
判例法和成文法相结合,就是混合法。历史上,中国经历了三次判例法和成文法的结合。以下简单回顾一下中国混合法的三次“轮回”。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法是实质诉讼规范和诉讼程序规范之集合,但通说却将其同义于诉讼程序法而尘封实质诉讼法。从法律发达史上考察,实质诉讼法曾依附于实体私法体系,且与诉讼程序法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在脱离私法体系之后于民事诉讼法中找到了安身之处,并且在公法诉权说的推动下皈依了公法。在实质诉讼法脱私法体系而入诉讼法体系的发展过程中,温特沙伊德的《诉论》发挥了主要原动力作用,因而被奉为促成民事诉讼法走向独立化的“门罗宣言”。本文拟通过解读《诉论》,阐述实质诉讼法脱离私法体系而入公法的民事诉讼法之过程,恢复实质诉讼法的本来面目,以为我们克服民事诉讼法同于纯程序法之观念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相似文献   

20.
夏新华  刘星 《时代法学》2010,8(4):80-86
南非的法律体系具有混合性特征。除宪法、制定法、普通法外,习惯法也是南非重要的法律渊源。在公法领域,南非法主要受普通法系的影响,而私法领域则主要体现了罗马-荷兰法、习惯法的痕迹。在司法制度上,南非主要沿袭英国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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