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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法收集证据在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尚未绝迹,法律规定上的缺陷使得非法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得以使用和确认。因此,必须确立诉讼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2.
朱正福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4):78-80,85
非法收集证据在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尚未绝迹,法律规定上的缺陷使得非法收集的证据在法庭上得以使用和确认。因此,必须确立诉讼程序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3.
王迎龙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3):5-1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以及适用模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核心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范围从总体上可以包括非法言词证据和非法实物证据以及通过非法证据所获得证据,即"毒树之果"。《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从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角度规定了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及其操作程序,没有规定对实物证据的排除,也没有提及"毒树之果"。非法证据排除规的宗旨并不是为了防止司法误判,而是为了抑制官员滥用权力侵犯人权。作为一项程序性制裁手段和一种权利救济手段,为达到抑制警察非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和保护民众不受非法侵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 相似文献
4.
赵磊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4):22-24
合法的收集证据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要明确证据的合法性,让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得以充分的发挥作用。在我国民事证据立法中,应当就陷阱取证、偷拍偷录、私人侦探、测谎证据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适用中经常涉及到的问题加以规定,还应该借鉴国外非法证据排除的一些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
5.
李列宾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8(3):60-62
刑事证据合法性的标准是由法律所规定,它体现立法者对刑事证据的干预。合法性的标准要求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具有理性化。对于证明能力,法律上有两种限制方法。刑事司法人员在判断刑事证据合法性时要注意,内容和形式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收集与提供主体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排除;收集或提供的程序、方法、手段不合法的刑事证据应予以排除。建立与完善我国非法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应是立法机关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毛建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4,(4):61-66
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侦查讯问环节最易产生非法证据.受自身的制度缺陷及非法讯问的内在动因等因素影响,现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讯问的防范效果有限.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有效能的可行进路在于扩大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明晰非法证据排除标准,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力度. 相似文献
7.
论构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京建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6,8(4):61-64
非法证据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律规定的享有调查取证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以违法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取得的证据,主要包括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非法收集的物证、书证,非法取得的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对非法方式获取的言词证据和物证的排除规则均有不同规定,这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犯罪状况、刑事政策以及刑事诉讼目的密切相关。我国刑事法律中严格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未建立,必须建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原则排除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 相似文献
8.
孙运利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4):50-52
行政非法取证行为是对依法行政的极大破坏。必须合理确定行政非法证据的内涵,其包括两大类:以法律明确禁止的方法收集的非法证据,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收集的证据。在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则上排除非法证据,同时设置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郜尔彬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2):60-62
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探讨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规定和建议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0.
"非法"应仅指违反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范围,不宜无限扩大。"非法证据"包括一切非法言辞证据,对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应视实际危害和可否补救将排除与否的裁量权交给检察官或法官;"毒树之果"不宜视为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应为绝对排除非法言辞证据,酌量排除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实物证据;排除适用时间应从批准逮捕始及其后的各个诉讼阶段,包括延长羁押期限等程序中。 相似文献
11.
李忠勇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4)
《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和新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非法实物证据应具备"收集证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三个条件。判断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书证、物证是否应当排除,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适用问题,更多的需要司法机关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动态变化,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之间找到进行取舍,实现多种价值的动态平衡。对于收集书证、物证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违反宪法或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性规定,没有实质性的侵害被告人合法权益,则不宜界定为取得证据"非法";对于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判断,应从违法收集证据的严重性和排除非法证据对国家利益损害程度来权衡,要根据具体案情,衡量各方面的情况后决定非法实物证据是否可以采纳。对违反法定程序而取得,但却并非重大违法,并未侵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取得的证据,可以补正或合理解释,也可以接受。 相似文献
12.
牛超航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Z1):89-92
一、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的界定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是指违反法律程序,以非法的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具有证明能力,不能为法庭所采纳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的原则。即司法机关不能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非法证据的大致范围包括: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相似文献
13.
随着最高法院2002年实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我国首先在民事诉讼中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这一规则过于原则性,不够详细具体,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通过分析国外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认为应从明确规则中的概念、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的例外及对规则规定应更宽松等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李吉超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
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诉讼研究的重点问题,并且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基本明确了我国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制定了相关的非法证据标准及程序等问题,为我国司法实践上提供了权威的依据和指导,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民事诉讼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形成和发展比刑事诉讼晚,而且相关法律对该规定也甚少,理论界的研究也是没有足够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并没有规定,因此,应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理论上给予完善. 相似文献
15.
冯志勇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4)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未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出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有所涉及.但其规定非常单薄,其原则性、抽象性的概括条文使非法证据排除的实际操作性不强.容易造成适用上的混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可以以利益衡量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基本原则,同时设立好相关的配套措施.民事诉讼法还应当从排除的范围、提出排除的主体、提出排除的时间这些方面来具体构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6.
黄雪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1):96-102
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行面临困境,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排除在我国现行法律文本中始终未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范目的:不得以侵害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为手段取证。以此为中心判断派生证据的先天瑕疵是否为实质性瑕疵,再进行利益衡量确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的派生证据。构建庭前会议与庭审中心“阶层式”证据审查制度,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起到推进作用。非法言词证据的派生证据应绝对排除,非法实物证据的派生证据采取绝对排除与相对排除并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7.
曹明威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3,(1):39-42
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程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刑事诉讼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价值目标的博弈与衡平的结果。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纳入法典,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以及司法实践中并不能严格执行,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处于虚置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或许能够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其真正的作用,保障人权,推动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进程。 相似文献
18.
张哲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11(1):61-64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自公布实施以来,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相比较<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无疑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问题自此终于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实施却是个值得怀疑的问... 相似文献
19.
何曼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2):20-26
非法民事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保障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重要诉讼法律规则,业已为学术界所重视,但遗憾的是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于该规则之规定尚有很大缺陷。文章将通过对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关于非法民事证据排除规则理论之比较及对我国非法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建构与发展两个方面对该规则进行分析论述并提出对我国非法民事证据排除规则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2):70-77
我国目前形成了一个由强制性排除规则、裁量性排除规则、补正规则三个规则组成的非法证据排除体系。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规定正在逐渐丰富,但是相较于立法,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非法证据排除情况仍然举步维艰。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六年的556个样本为调研对象,通过宏观数据统计与微观案例研究两种方式分析发现,非法证据排除请求的提起数量逐年上升,申请被排除对象多为非法言词证据,成功排除非法证据的比例极低,且非法言词证据排除比例最高,申请进行非法证据排除案件多存在辩护律师,部分案件虽然成功排除了非法证据,但是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仍然没有太大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