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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秉国 《中国司法》2009,(11):57-59
2008年6月16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对于必须收监关押的罪犯,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2.
2008年6月16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明确指出,“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为监狱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山东监狱系统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紧紧抓住提高罪犯的生存发展素质,确保罪犯刑满释放后顺利回归社会这一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关键,以提高罪犯生存发展素质为核心,在罪犯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健康素质、劳动就业素质、现代文明素质等方面展开探索与实践,创新管教模式,拓宽工作渠道,  相似文献   

3.
监管场所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是党和政府对能够积极投入改造的服刑罪犯和身患重病罪犯的一种奖励和实行人道主义的关怀。但是,由于个别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监管司法工作人员被利益诱惑,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加大对监管场所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的监管改造模式在新形势下已日益显露出其局限性,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发展对罪犯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形势下,单一模式极不利于对各类罪犯的针对性改造。因此,应从监狱分类入手改变监管改造模式的单一性,监狱分类应以罪犯的三个改造阶段为标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在押精神病罪犯中发生的狱内安全事故,严重威胁着监狱的监管安全。为此,应首先建立罪犯服刑能力鉴定机制,为是否收押罪犯提供科学依据;作为权宜之计,在狱内设立专门收押精神病罪犯的监区,建章立制,采用科学、文明的方法对精神病罪犯进行治疗和管理;最根本的防范对策乃是由政府建立专门的精神病罪犯医院。  相似文献   

6.
任帅军 《法制与社会》2012,(29):211-212
监狱医院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疾病的防控,罪犯心理矫治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某监狱医院利用各种侦查手法如建立双层监管网络、三级狱警体系等牢固监狱疾病预防防控工作;分步骤、分阶段进行教育矫治工作来保证诊疗过程科学、有效;用三个问题来探讨现阶段侦查工作与罪犯减假保工作的密切关系.侦查工作与医疗工作的有效结合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推进了监管改造工作统筹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7.
少数民族罪犯作为我国监狱关押罪犯的一个特殊群体,对他们的监管改造工作具有工作上的特殊性和意义上的特别重要性。但目前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监管改造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严重不足,是我国监狱工作中的一项值得深入研究的特别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课题组对云南省少数民族罪犯监管改造状况进行了充分调研,文章以调研为基础,从宏观的经济政策、监狱干警和犯罪主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惩罚改造罪犯和罪犯人权的保障是对立的统一。其对立性表现为:一方面,一些监狱干警过分注重惩罚和改造,忽视对罪犯人权的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当罪犯提出人权主张时,传统的管理、教育模式受到冲击,感到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一些罪犯不切实际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监管秩序发生了冲突。统一性表现为:从整体上看,对罪犯人权的保障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惩罚和改造,只有保障罪犯的人权,尊重罪犯的人格,改造内容才能为罪犯所认同。监狱工作以改造人为宗旨,通过改造使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会生存的技能,从而立足于社会。改造罪犯成为新人,就是对罪犯最根本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监管机关对错判案和罪犯申诉案的初审,在实践中操作不规范,转请“两院”后,能够被“两院”认同为“确有错误”,引发再审的寥寥无几。探讨错判案、申诉案初审的方方面面,加强监管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初审工作,对监管场所改造秩序的稳定,对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提高我们监管干警队伍素质,具有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鸡奸是指男子与男子发生的性行为,其在监管改造场所中发案较多。198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规定:罪犯或劳教人员在改造中发生鸡奸、通奸行为,情节恶  相似文献   

11.
目的通过对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案例进行筛选、收集,分析其影响因素及法医学特点。方法收集某鉴定中心2000—2015年间受理的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例25例,从性别、年龄、历年发案数、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方面分析其特征,并对公安类监管场所和监狱类场所的案件性质进行对比。结果涉案死者均为男性,中青年人群为高危人群,历年发案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安类监管场所的伤害案件发生率(64.7%)大于监狱类场所(12.5%),而监狱类场所的自杀率(62.5%)高于公安类(23.5%)。死亡原因以损伤和窒息为主,其他还有中毒和电击等。结论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案件暴露出执法不规范、监管有漏洞、医疗水平差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尸体解剖对于查明此类案件的死因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监狱的在押罪犯中“精神病犯”的人数不断增多,且有逐年扩大之势。以笔者所在监狱为例,目前在押犯中就有“精神病犯”17人(在原判决书中有精神疾病鉴定说明),占监狱在押犯总数的0.92%。另有11名罪犯在改造中不同程度地出现精神疾病患病现象,需进一步司法鉴定确认。监狱精神病犯的不断出现和存在,给监狱的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且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为此,笔者就监督精神病犯的鉴别、管理及刑罚执行等有关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 ,有的看守所、拘役所等监管单位 ,将在押的服刑罪犯以各种各义放出监管场所为单位搞创收。有的是“放回家治病” ,有的放回社会“打工” ,有的是“放假”。监管单位向被释放人员收取劳务费或创收款 ,每人每月向监管单位交创收款200元至600元不等 ,或以天计算 ,每人每天交15元至20元不等。这种释放在押罪犯外出搞创收的情况 ,一般是经监管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 ,有的是经主管看守所、拘役所的公安局领导批准或决定的。对这种释放罪犯出监管场所搞创收的行为 ,有的地方的司法机关以私放在押人员罪起诉、判决。如某县公安局…  相似文献   

14.
修订刑法规定了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私放的对象也由1979年刑法规定的“罪犯”相应地修改为“在押人员”。司法实践中,对如何正确界定刑法第四百条规定的“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以下简称在押人员),认识不一,影响到对该类案件的准确惩处。  对“在押人员”如何界定,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监管说”。即“在押人员”指被法院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改造场所执行刑罚,接受教育和改造的犯人,包括在押解途中的犯人。否则,就不能认定为“在押人员”。其…  相似文献   

15.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于1997年10月1日付诸实施。这是我国刑事立法进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为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新刑法对监狱人民警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其违法行为的惩治处刑更加明确严厉。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对罪犯的惩罚与改造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关键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新的刑法体现依法治监、从严治警、  相似文献   

16.
蔡雪娇 《法制与社会》2011,(13):237-239
女性犯罪是衡量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指标,在罪犯群体中,女性罪犯群体也逐渐壮大,给我们现在的监管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针对云南省的女性罪犯,分析其在教育改造上的特点,以及监狱干警的特点,以期给云南省的女性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提供一些有意义的理论和实践。  相似文献   

17.
陈昌黎 《中国司法》2001,(11):27-27
2001年7月19至 20 日,广西监狱管理局在南宁召开了“全区监管改造工作座谈会”。 今年上半年,广西监管改造工作再创历史最好成绩。为发展监管改造工作的大好形势,广西监狱局审时度势。自加压力,重新调整了下半年的监管改造工作目标:在全年工作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力争全区罪犯脱逃控制在6名以内,重特大案件控制在0.1%。以内,罪犯非正常死亡控制在 0 2‰以内,重特大案件的破案率达100%,罪犯改好率达98%以上,顽危犯转化率达到55%以上。 会上,局长梁振林同志对上半年的监管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分析…  相似文献   

18.
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确保监狱场所安全稳定,是实现监狱惩罚改造罪犯功能的前提和基础。在全党全国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安宁与稳定职能的监狱来讲,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一、为什么要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一)构建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是更好地实现监狱自身惩罚改造功能的坚实基础。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本质意义上的功能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监狱要实现好自身的本质功能,需要有安全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构建监管安全稳…  相似文献   

19.
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监管场所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是新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对监狱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首要标准",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第一位,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监狱工作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20.
目的探讨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心源性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SCD)的特点和影响因素。方法收集2000—2013年75例河南省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SCD解剖案例,从猝死者生前所在监管场所生活环境、心理因素以及身体受限制方式等方面进行回顾性分析,结合组织病理学改变,研究监管场所中特殊因素对SCD的影响。结果 75例猝死者中,生前有慢性病史者21例(28%),经解剖后确诊有潜在心血管疾病者75例(100%)。结论被监管人员SCD仍以原有潜在心脏结构病变为病理基础,监管场所特殊环境、被看管人员心理应激因素以及对其肢体限制等是SCD的促发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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