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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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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笔者在实践中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甲系一个体工商户,某日在一交通要道占道经营,贩卖走私的旧衣服.当日,该县交通局以某甲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为由,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几日后,县工商局又对某甲作出了罚款1000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理由是某甲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某甲不服,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认为自己的一个违法行为却受到了两个行政机关的重复处罚,有失公正.  相似文献   

2.
一事不再罚原理是行政处罚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历史较短、还不完善,虽然在《行政处罚法》中对一事不再罚原理有相关的表述,但在具体执法时对该原理的理解和适用不尽相同,本文就一事不再罚原理的含义、适用时的理解以及例外情况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原则,它作为人民法院对起诉立案审查时的例外,对于立案审查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试对该原则结合我国法务之规定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4.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含义以及如何具体适用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执法实践部门中争议较大的两个问题,笔者仅就这两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的看法,求教于诸位同仁。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含义对于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含义?在实践中,对此主要有两种不正确的认识:一种是绝对不再罚论。这种观点,把一事不再罚界定在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绝对不能给予两次处罚。即一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处罚。即使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只要给予了处罚,不论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都不能再给予处罚。这种观点虽然考虑了大多数情况,但是对一些特殊情况未予考虑,例如,某药厂生产假药劣药,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吊销生产药品许可证,如果仅因追究了刑事责任,就可免予行政责任,这样做显然是不能全面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最终危害后果。绝对不再罚的观点就于法于理均不相符。  相似文献   

5.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处罚是指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处罚的前提是相对人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处罚的目的是惩戒违法行为人,通过对其权利义务施加不利影响,使其以后不再犯.由于行政处罚的适用直接影响着相对人的利益,一旦适用不当,则会严重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破坏行政法制.因此,有必要在适用过程中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一事不再罚原则概念阐释及立法运用  相似文献   

6.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我国行政处罚领域应该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其中,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和一次处罚。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域也应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基于行政处罚主体的多样性,现行处罚种类性质上的不纯真性、过罚相当的有效性,该原则应该存在必要的例外。  相似文献   

7.
试述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事不再罚,是近几年行政处罚的理论中出现的一个法律适用原则。这一原则,在越来越多的行政审判中被直接运用,在新制定的行政法规中被直接规定为法律规范。从其快速被人们接受的程度上分析,该适用原则确实具有其特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法或者有权威的法学著作对这一原则作明确的阐述。由此不免引起在具体适用中的争议。本文试以粗浅的见解来论述,以抛砖引玉,求得共识。  相似文献   

8.
<正>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近年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经常讨论的问题。然而,人们迄今没有对“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系统的论述。为此,笔者从下述几个方面论述“一事不再罚”原则,以求教于同仁。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关于一事不再罚的涵义有三种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即个人、组织的某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只能依法给予一次处罚,不能处罚两次或多次。第二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即个人、组织已受一个机关处罚时,不能再受另一个机关处罚。第三种  相似文献   

9.
一事不再罚原则浅探陈建华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原则之一。在我国行政机关的权限划分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一些行政机关从本位出发,对已被其他行政机关处罚的相对人进行一事多罚,从而出现相对人因一事多罚而提起行政诉讼增多的现象。可见,正确掌握适用一事不再罚...  相似文献   

10.
再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处罚法出台之前,一事不再罚原则曾经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该法出台之后,学术界的讨论渐渐平息了下来。但是,由于学者们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分歧较大,如有的学者称之为一事一罚原则,也有的学者称之为不重复处罚原则等,使得这一行政处罚的重要原则并未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写进行政处罚法的总则部分,而只是在分则部分有一处规定了一事不再罚款。行政处罚法实施3年多来的实践表明,立法上留下的这一空白,不仅使行政机关执法不统一,有时甚至还成为某些行政机关乱处罚的“元凶”,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随…  相似文献   

11.
“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对一个违法对象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原则。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重合交叉,单一的违法行为常常就会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而不同的行政管理机关则可能依据不同的行政法律规范对同一行为进行处罚,导致行政处罚权行使的争执和行政处罚的重合。这样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公正性,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近年来“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法学界分歧较大地较为热门的一个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以立法的方式。也已对此作出了规定。在此,我想就这一基本原则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2.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执法主体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2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何做到既不重复罚,又不漏处罚,真正体现“一事不再罚”原则,就要弄清楚“一事”与“如何处罚”的两个方面内容,本文就此作一些粗浅的讨论。一、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认定所谓“一事”指的就是“同一个违法行为”,正确理解、把握“同一个违法行为”的含义是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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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的概念,导致理论界对其概念理解存在众多的争议。表现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混乱、重复处罚,这严重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更多的问题。本文结合各方因素发表了对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争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近些年来行政法学界讨论较会、分歧也较大的一个问题。刚公布的《行政处罚法》对这个闸题也作了一些规定,但并没有弥合分歧,消除争论。结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与以前的理论研究,本文谈谈自己的看法。一、理论界的不同观点理论界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一事不再罚系指对于个人或组织的某一违法行为,只能依法给予一次处罚,不能处罚两次或多次。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已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不再予以处罚。第二种观点从为一事不再罚系指同一行政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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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旭 《人民检察》2007,(19):62-63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罗马法。古罗马的诉讼制度历史大体上分为法定诉讼、程式诉讼和非常程序三个时期,一事不再理原则贯穿其中。公元前2世纪以前,罗马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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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上述条款通常被视为对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性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审判人员不能准确理解和适用该条款,导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错误裁判,影响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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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两次行政处罚,法院裁定对第二次行政处罚不准予强制执行,本文以此案例为切入点,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与同一类违法行为进行区别分析,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执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一事”即“一个行为”,其判断取决于对违法行为事实要进行一罚或多罚的考量,这种考量应围绕行政处罚效益、比例原则和法安定性原则进行。而对“不再罚”解读应考虑到行为违反的法律规范的个数及其相互关系,若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没有竞合关系的法律规范,则可以依照不同规范给予多次不同种类的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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