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现代法学》2017,(2):61-78
我国狭义的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中"物件"以建筑物为基点展开并列举了建筑物等六种类型。抛掷物、自然形成的搁置物/悬挂物、施工人责任及其他特殊侵权责任均应被排除在外。《侵权责任法》第85条、第86条区分致害形式规定建筑物等致害的不同责任之做法,理论上不合理,实践中适用混乱。故应将脱落等形式统一规定,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因设置或维护瑕疵的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基于致害的严重性和保护受害人,特别规定建设人、施工人承担因其设置瑕疵的行为责任。内部关系上,先由管理人、使用人承担责任,其能证明已尽到必要注意义务时免责,此时由所有人承担特殊的过错推定责任。对外,所有人等享有向其他责任人包括建设人、施工人等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2.
建筑物及其它设施致人损害责任,也即建筑物致害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它是指建筑物以及其它设施因设置或保管不善,发生事故从而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时应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我国对该责任的法律规定,现今只有《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他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此条款中对建筑物致害责任的责任主体的规定,与其它国家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在此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3.
对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动物致害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上,有待深入探讨。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比较考察,结合我国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现状,有必要对我国的动物致害责任归责原则进行重新定位,应当采纳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二元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问题论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专门立法,司法实践中涉及相关的案件只有民事实体法依据.在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须为公有公共设施、须设置或管理有欠缺、须公民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并且损害与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请求人不完全限于公物利用者,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范围和标准也应视具体情形分别认定.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程序可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归属不明的抛掷物或者坠落物致损案件,且该条的适用对象严格限于法律明确列举的范围,其他加害人不明的致损情形不得类推适用第87条的规定。第87条采取的法律技术系加害人推定,是一种最为极端的法律推定。加害人范围限于可能致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抛掷物或者坠落物的占有人,而不当然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第87条的责任在性质上仍然属于损害赔偿责任,但不应由建筑物使用人承担完全赔偿责任,而仅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是受害人负有通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规避自身风险的不真正义务。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购买意外保险,法官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都应该在损害总额中扣减通常情况下可得的保险赔偿金,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第87条的负面影响。多数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的形态也应类推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2条,以按份责任为宜。 相似文献
6.
7.
8.
买受人的通知义务是法定不真正义务。本条一体适用于民商事买卖,适用于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形态下的物之瑕疵,不得准用于权利瑕疵。收到标的物,构成本条前置性事实要件。怠于通知是本条唯一构成要件,包含通知不适格或期间经过两种情形。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系法律上的事实推定,而非法律拟制。通知为观念通知,形式自由,内容须具体明确。在承认(真正的)质保期独立功能的前提下,本条的质量保证期,实为不真正质保期,即约定的最长客观检验期间。本文采实体抗辩权路径,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援引。本条不排除侵权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自由竞合,与性质错误构成有限竞合。 相似文献
9.
论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告知义务履行瑕疵、研究方案瑕疵、招募受试者瑕疵和违反法定研究程序等。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活动中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为过错推定原则。对于侵权责任中过错的认定,应当采用"法定行为标准说"。对于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采用"盖然性因果关系说"。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将医疗责任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课予专业与经济上相对弱势的患者一方,难言公平合理。医疗过错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广泛采取法医学因果关系理论,其中的推定过错责任,应实行因果关系法律推定。医疗产品责任、医院内感染、疫苗接种致害责任等医疗无过错医疗责任也应实行因果关系法律推定。同时,司法解释应当授权法官在特殊场合下进行因果关系的事实推定。机会丧失作为一种特殊损害,其赔偿责任的成立仍需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同时,应避免将机会丧失误用作规避因果关系证明的法律手段;因果关系不确定之难题可运用择一因果关系等一果多因理论来化解。 相似文献
11.
侵权法上"物的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法上的"物的行为"在各国法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确认.涉及其适用的范围,日本、台湾地区模式以不动产中的人造物为外延,避免了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造成的弊端,是应当为我国法吸纳的模式.关于物的行为致害时的责任人,作为一般原则,应当让物的占有者,而不是其所有者承担责任.关于物的行为致害时责任的性质,应采用将严格责任、过错推定和一般过错责任相结合的体制. 相似文献
12.
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害非机动车及行人时到底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一直都存在激烈的争论。我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他各国和地区的相关立法例也并不相同,有的采过错责任原则,有的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则采过错推定原则,各种做法各有利弊,相比较而言无过错责任原则更加具有合理性,我国的做法实值赞同。 相似文献
13.
14.
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抛掷物致人损害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侵权,具有自身的特点。对于这种侵权行为,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失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都是说不通的,而应当由可能致害的业主负责。这种归责原则的确定,实际上采取了一种对于因果关系的推定机制。而对于责任承担,各个可能造成抛掷物危险的业主应承担按份责任,在赔偿范围的问题上适用公平原则。对此,应建立完整的、综合性的抛掷物致害救济体系,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5.
周雷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7):72-80
《民法通则》第121条起初承担着确立国家赔偿责任的功能。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前后,其分别构成了认定国家赔偿责任的基础规范和补充规范。民法规范在国家赔偿中仍然具有适用价值和空间。在赔偿范围上,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行政登记致害赔偿和瑕疵行政行为致害赔偿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全案适用民法规范;在责任分配上,法院通过适用侵权法上减轻责任、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规则,划定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在时效上,《国家赔偿法》与《民法总则》的差异为民法规范提供了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三元化之思考——对《侵权责任法》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以现行法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规定为基础,提出归责原则不能仅关注概念,更应探索各自的内容及相互关系。针对不规则的运用过错推定现提出过错推定应属于过错责任范畴,可将过错推定作为认定行为过错的主要方法,针对无过错责任中,赋予特定行业作业人致害行为宽泛的免责事由现象,提出解决特殊侵权行为的思路,应注重适用行业的研究,并严格限制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17.
新公司法未就股东资格问题设定相应的除权程序,所以股东不因瑕疵出资而丧失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其对外承担瑕疵出资责任的法理依据;瑕疵出资股东应对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承担相鹰的民事责任;股权转让不因瑕疵的存在而当然无效;股权转让后,瑕疵出资的责任原则上由出让人和受让人连带承担,在受让人对瑕疵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权主张合同无效或申请撤销合同. 相似文献
18.
与物有关的侵权,根据损害结果与物的危险性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物之侵权、物上行为侵权和单纯行为侵权三类。其中物之侵权根据公物和私物在公共使用性上的根本差异,可以区分为公物侵权和私物侵权,公物侵权构成公物致害责任,而私物侵权中不动产侵权构成建筑物危险责任。公物致害责任与建筑物危险责任既存在相似性,又存在差异性,其差异性本质... 相似文献
19.
“推定”是推断、假定的意思.法律上的推定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一事实被确认时,即应推断另一事实的存在,而被推断的事实在无反证或未被反证推翻的情况下,应作为案情予以认定的一种证据制度.推定涉及两种事实:一种事实是据以作出推断的事实,我们称之为“基础事实”,另一种事实是根据基础事实而推断其存在并应作为案情予以认定的事实,我们称之为“推定的事实”.由于推定的事实不用证明,在基础事实确立之后,可以直接根据法律予以认定,这样就使证明责任转移到了否定推定事实存在的一方当事人.所以,有关推定的条文虽然大多数规定在实体法中,但推定本身却是有关证明责任的法则,是证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20.
新闻侵权及其归责原则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新闻侵权直接侵害的客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责任主体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此,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为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转载媒体的地位不同于发表媒体,且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虚假新闻经媒体发表后,作者应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