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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9 毫秒
1.
高管薪酬由于近来的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而广受关注,现行高管薪酬制度的诸多弊病也引起学者们的热烈讨论。本文从剖析现行高管薪酬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力求从法学角度找到科学规制高管薪酬的途径,并提出了完善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闫鹏  张煊 《法制与社会》2013,(22):90-91
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应当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和国有企业特点,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相适应。2006年,国资委规定中央企业的高管薪酬水平控制在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4倍。一些地区也相应做出了"倍数"规定,北京市国资委规定北京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薪不应超过本企业平均工资的12倍。而一个突出现状是部分国有企业高管年薪水平过高,与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国企高管薪酬同时是个法律问题,本文主要从法律规制的角度探讨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邓微 《法制与社会》2011,(17):207-208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问题治理是我国公司治理的难题。本文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入手,分析这类公司高管薪酬决策机制与监督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着力股权结构改革,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制引入职工董事,完善监事会制度等解决方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4.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新的发展取向,加强对行政合理性的司法审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合理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对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失范的分析,提出了规制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的对策,为进一步规范我国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司法审查的理念和制度要素发轫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要服从更高的法律以及权力要受到法律制约的历史性观念。这种制约观念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并获得了法治理念的形式,其后与一定的社会政治条件相互作用,并通过制度要素的整合构成人类法治文明的制度基石。司法审查的制度化要素主要有:理性的司法主体是司法审查制度的主体要素;审查程序的司法化是司法审查的程序制度要素;各种形式的高级法是司法审查及其权能的依据;通过司法解释审查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的合宪性,是司法审查的内容要素;司法审查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导致它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安排突破民族国家的界限,成为人类法治文明生长的共同趋势和必然选择。我国建构司法审查制度要结合司法审查的司法性和政治性特质,形成宪法法院和普通法院相结合的审查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6.
雷安军 《北方法学》2011,5(6):38-48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美国司法审查是司法审查发展的现代阶段。早期阶段的司法审查被认为是一种对抗立法暴政的革命行动,是一种政治色彩极强的行为。在马歇尔法院的推动下,司法审查由早期阶段进入了传统阶段。司法审查被赋予了浓厚的法律色彩,成为法院日常工作的一部分。19世纪末司法审查进入了转型阶段,法院用实体性正当程序去审查规制经济领域的立法。转型阶段预示了现代司法审查的到来。宪法和司法观念的转变、1937年的宪法革命和沃伦法院的推动共同促使了现代司法审查的兴起。现代司法审查的特征是对美国政治生活中司法部门的立法地位更为明确地接受。司法性立法被认为是法官无法推却和非常必要的职责。  相似文献   

7.
WTO与司法审查   总被引:37,自引:0,他引:3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甘文 《法学研究》2001,(4):132-143
司法审查是WTO法律框架中的重要内容 ,涉及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司法审查的标准和范围等一系列行政法学理论问题。鉴于目前学术界对这些问题尚存在较多误解 ,有必要通过研究和论证 ,准确把握WTO中司法审查的具体规则及其与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之间的关系 ,以期推动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由裁量是当代行政权发展的重要特点和趋势,法律对其提出了合理性要求,我国称其为“合理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Reasonableness),其内容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早在18世纪前就已开始,到20世纪初发展到相当成熟的程度,而在我国现行的司法审查制度中,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合理性审查还处于起步阶段,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不充分,很有必要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我国现行司法审查制度中合理性审查的现状 根据我国《…  相似文献   

9.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时回应了我国当下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从法理合理性角度审视,修正案的一些内容存在不足,主要是修法内容欠缺必要的法理合理性。这源于实用主义立法取向下过度注重修法目的合理性。未来刑事诉讼立法应当认真对待法理合理性,既要全面考虑法律体系的法理合理性问题,又要统筹考虑刑事诉讼法内部的法理合理性问题,还应通过科学的立法技术将法理合理性融贯于相关法律规定之中。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探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机关一般都按照自己制定的程序进行行政立法。我国目前没有统一的监督行政立法的法律规定,只是通过批准和备案两种监督方式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除此之外,再没有“事前”和“事后”的监督措施,我国目前也还没有建立对行政立法的司法审查制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目前我国行政立法监督机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理想的制度模式选定之后 ,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已成为决定公司规范运作和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应以代表理论为依据 ,通过对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表关系进行法理探析 ,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理论模型 ,并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梯次结构和授权环节进行分析和设计 ,建立和加强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构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非法人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和自然人不具有破产能力,这对于我国破产立法来说是一个缺陷。目前,从债法立法的完整性和我国现阶段社会需求来看,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必要的。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商品经济的商事立法体系,协调债权债务人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With respect to the current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a balance shall be reached between the freedom and compulsion. In the current legal environment of China, it is improper for corporate legislation to adopt the authorized or eclectic capital system, and adequate amendments shall be made to the existing statutory capital system.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regime conflicts with the curr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n the contrary, the enhancement of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and the expansion of its authority are the ongoing direction in the reform of the supervisory mechanism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The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shall separate the corporate legislation and the ruling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reform, hence enabling the corporate law back to the nature of private law and neutrality. The Company Law shall be amended to provide for one-person companies and eliminate wholly state-owned companies.  相似文献   

14.
With respect to the current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a balance shall be reached between the freedom and compulsion. In the current legal environment of China, it is improper for corporate legislation to adopt the authorized or eclectic capital system, and adequate amendments shall be made to the existing statutory capital system.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 regime conflicts with the curr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n the contrary, the enhancement of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and the expansion of its authority are the ongoing direction in the reform of the supervisory mechanism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The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 Law shall separate the corporate legislation and the ruling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reform, hence enabling the corporate law back to the nature of private law and neutrality. The Company Law shall be amended to provide for one-person companies and eliminate wholly state-owned companies.  相似文献   

15.
监管失灵与市场监管权的重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盛学军 《现代法学》2006,28(1):37-42
从中国市场监管权的制度设计看,明显存在定位模糊、设立缺乏合理考量、配置分散、监管者非专业性等缺陷,实质上是“政企不分”、行政主导的立法模式以及权力文化等体制痼疾在监管法制架构上的一种表象。因此,必须在推进市场化进程和政治改革的过程中,通过厘清政府经济职能、明晰政府经济职权的内涵和范围、重塑监管机构、设计适当的控制机制等路径,实现市场监管权的重构。  相似文献   

16.
李建明 《法学研究》2011,(4):148-168
不需要得到相对人自愿配合而直接实施的侦查措施为强制性侦查措施。强制性侦查措施具有正当性,同时也具有侵害公民基本权益的弊端。为避免或减轻强制性侦查措施对公民权利造成侵害,需要通过法律规范强制性侦查措施,同时需要加强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目前我国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严重不足,对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局限于对逮捕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大量强制性侦查措施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强制性侦查措施的规范体系,同时也有赖于检察机关改革、优化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法律保障机制是指从法律上为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较少的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人才提供保障的机制。我国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法律保障机制进行了初步规定,但还是面临着缺乏专门立法、立法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激励机制不完善等困境。美国完善的法律体系、英国的激励机制等值得我国借鉴。我们应该从清理和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保障法、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技服务体系等方面完善中小微企业科技人才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8.
张卫英  王梅霞 《河北法学》2006,24(5):113-116
公务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致第三人损害的,是否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此问题上,我国立法缺乏明确的规定,最高法院的有关批复持否定立场.然而,确立公务员损害赔偿责任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必要性,应当从国家赔偿法和民法两个方面,完善相关立法,共同构建公务员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9.
完善志愿者服务立法,需要对当前志愿者服务立法进行规制和转型。重点应从理顺法律体系、明晰法律主体、确定服务范围、完善服务行动协同机制四个角度对现有志愿者服务法律体系进行合理规制。要达到制度整合的目的,离不开观念和体制上的转变。实现从促进志愿者服务到保障志愿者服务的立法宗旨和由政府行政主导向社会自主发展的管理模式两方面的立法思路的转型,是完善志愿者服务立法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来源于苏维埃行政法实践,其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模式,既不同于大陆法系模式,更不同于英美法系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在于以国家管理机关为中心安排法律结构和法律位阶等级体系的模糊性。在当代中国,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该进一步完善。首先,以组织法律来构建我国行政组织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次,以宪法为指导,确立行政组织法律主义这一组织法治原则。再次,在既有法律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最后,重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法或行政作用法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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