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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法律援助制度概况及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美国法律援助制度简介  美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分为刑事法律援助和民事法律援助两大体系,刑事法律援助主要由公设辩护人机构负责,民事法律援助则主要由政府出资通过法律援助公司,按各州贫困人口数量发放法律援助经费,选定各个独立的法律援助组织具体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美国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一)发展历程。美国刑事法律援助在很多年中都是律师义务提供法律援助。1932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规定任何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都要有律师辩护。50年代,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规定任何可能被判监禁1年的人都要有律师辩护;1967年,美…  相似文献   

2.
近些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了较快发展,成效显著,但总体上还有待完善,尤其是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援助制度内容、律师队伍畸形发展、审判阶段法律援助人员介入案件时间过慢、法律援助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思想观念认识不够等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了针对性意见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课题组在一个中等地区D县法院,为所有需要律师帮助但因经济贫困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试点中,被告人选择免费辩护的愿意较高,由此使辩护率明显提高,但也有一定比例的被告人未认为律师辩护是"必需品"而放弃免费辩护机会,而法官对待普遍刑事法律援助的心态复杂。无论是客观性评估还是主观性评价,试点案件中的援助辩护都有一定效果,但对于不同的辩护方式,试点案件中援助辩护的积极程度差异明显。鉴于改革试点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应进一步拓展刑事法律援助的主体范围,明确被告人有尽早、全面地告知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加强对援助案件的质量监控。  相似文献   

4.
周洪潮 《法制与社会》2010,(30):117-117,124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保障司法公正和保护基本人权极其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还有很多弊端,缺乏完整的援助体系,作者认为要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提前法律援助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落实法律援助资金、构建起公检法司等机构衔接机制等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全程化,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对未成年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之时开始,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在公诉案件一、二审阶段为未成年被告人辩护。即在我国刑事诉讼各阶段全过程中,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联系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一、构建现代司法理念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全程化机制的必要性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我国目前刑事法律援助主要适用于两类人群,一类以经济困难为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6.
自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一直是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审查标准不一致,导致法院指定辩护案件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主要来源,而处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人较少获得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7.
徐斌 《法制与社会》2013,(10):51-52
我国当前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始建于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律师法》。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它是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建立。本文探讨《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确立、完善以及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很多被追诉人由于经济原因得不到律师的帮助。这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瓶颈”,也很难使被追诉人获得实质意义的公平追诉和审判。相关法律虽然将刑事法律援助定位于政府责任,但同时也将其作为律师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的责任绝大部分是由律师承担。此种规定与做法,不仅与理不合,也导致了刑事法律援助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基于此,我国立法应当明确由国家和政府承担法律援助的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公设辩护人制度。  相似文献   

9.
所谓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负有法律援助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对需要得到法律服务而又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告人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而依照法律的规定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我国从1996年开始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与此同时也相应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给法律援助工作带来了新变化,主要是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范围,增加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案件和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提前了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将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修改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提供法律援助,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增加为通知辩护的义务主体,为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检察机关作为新增加的启动法律援助程序的主体之一,其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职责及如何应对新挑战,笔者将浅谈一些不成熟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正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从1995年的1件发展至2013年的1721件,刑事法律案件受理量总体呈现直线上扬的态势,尤其是自2011年起,经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签订了相关的工作协议,案件量增长迅猛。在新形势下,如何把握好机遇,在巩固深化原有质量监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科学的质量监管体系,以求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从量的突破到质的提升,从机制上保障浦东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是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也是取得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新突破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是国家从保障人权角度出发,为没有辩护人的刑事案件被追诉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并且取得实质意义上的效果,使之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有效辩护理论,是从“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到“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的有效帮助”的刑事辩护理论的新发展。获得律师辩护是世界各国普遍保障的被追诉人享有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但是,要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需要律师辩护具有有效性,才能从“辩”达到“护”的目的。刑事被追诉人享有律师辩护权,从深层次上来理解,应该理解为获得有效的律师辩护,这对于保障刑事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进而实现司法公正才能起到关键性作用。因此,保证被追诉人获得律师辩护,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而得到律师有效辩护实质的平等,才是辩护制度设立的根本目标,是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价值所在,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刑事法律援助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质量不高、案件承办人员不尽心等问题。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有效性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人权,实现诉讼公正,促进控辩审相互制约,从而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中国的刑事案件主要发生在都会区,都会区的刑事法律援助需求与实践状况更具有代表性,对都会区刑事法律援助进行试点实证研究也更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在A区为期半年的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发现,都会区的刑事被告人对试点刑事法律援助的需求愿望低于农村地区的被告人,试点期间仅有18%左右的无律师被告人申请了试点项目组提供的法律援助。试点刑事法律援助带来律师辩护率一定但幅度不大的上升。因此,笔者认为当下中国都会区的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可适当扩大,并主要面向那些可能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非本地籍、文化程度较低的刑事被告人。从整体上而言,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应当优先考虑农村地区。  相似文献   

14.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生了重要变化和显著进步.2014年笔者先后到十个省、市的30多个法律援助机构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刑事法律援助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察,所取得的大量实证调研数据、信息反映了执行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其一,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其二,各级政法委应当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实施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其三,对于应当通知而没有通知造成没有律师辩护的案件应当建立程序无效制度;其四,多方努力、多措并举,解决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问题;其五,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内部管理上解决好影响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15.
英国法律援助同行评估制度论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婕 《中国司法》2010,(7):105-110
在英国,法律援助同行评估制度是指法律服务委员会针对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办案等法律服务,通过抽取待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一定时期内已办结的、一定数量的案件档案样本,并委托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聘请资深律师等作为评估人员(专家),按照一定的民事法律援助与刑事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标准等级和评估程序,对档案样本进行审查评估,撰写评估报告,  相似文献   

16.
一、前言在全国范围内,上海市浦东新区是较早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和值班律师工作的地区之一。1995年8月,上海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家"法律援助"机构。(1)2011年5月16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浦东新区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室正式挂牌,同时,浦东新区在全国范围内也是较早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即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采用固定值班模式提供服务的地区。  相似文献   

17.
刘波 《法制与经济》2009,(4):50-52,54
我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律师有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各地制定的法律援助法规也都规定每名律师每年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强制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在平衡律师职业主义产生的垄断和抑制律师商业主义造成的法律服务向有钱人集中方面有积极的意义,然而,强制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带来了对律师服务质量的担忧。国家应当增加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利益刺激和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体系,以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  相似文献   

18.
高贞 《中国司法》2011,(6):98-104
随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全面建立,不断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成为法律援助决策和管理部门的重点任务,而刑事法律援助则渐渐成为一个被忽视的领域。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在困难群众民生需求大量存在的情况下,过多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是滥用法律援助资源。  相似文献   

19.
英国刑事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体系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几百年刑事法律援助的传统和巨额的政府财政支持,培育了很多先进的法律援助质量控制理念和方法,值得我们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加以学习和借鉴。本文认为,确立刑事及死刑辩护法律援助的优先地位,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的意愿和积极性,保证刑事及死刑辩护法律援助律师胜任办案的必要能力,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和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建立系统化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办案费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等等,都是建立中国刑事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体系需要参考借鉴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20.
近些年来,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被世界上绝大多数法治国家所确立,在多次《刑事诉讼法》改革过程中,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在维护公民权利方面有很大的提高;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立法上和实践中均存在不少问题,与发达国家已成熟的制度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物质基础保障到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从缺少刑事法律援助实施主体到供需矛盾过大,从援助质量不高到援助制度呆滞僵硬,是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瓶颈严重,制约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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