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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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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枫桥经验”是一个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好经验;是一个事关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经验。弘扬“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要努力让人民至上、敬畏民意成为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职业信仰、价值追求和思维方式。从信仰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公安工作体制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从工作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打造警务共同体,从社会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寻求新的动力机制,从动力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做到执法为民,既保安全又保人权,从法律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刘力伟 《公安研究》2013,(10):5-10,81
“枫桥经验”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光辉典型,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安经验。公安机关在新时期新阶段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建设,要坚持“枫桥经验”所蕴涵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断完善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坚定不移地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体现民主精神、公众最广泛参与、警民最大程度结合的人民治安道路。  相似文献   

3.
徐娜 《中国减灾》2006,(12):22-23
“119”消防宣传日,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人们常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我们要从容面对血与火的考验,让所有生命远离灾难。  相似文献   

4.
刘国富 《公安研究》2013,(12):67-72
人民治安道路是“枫桥经验”引领下的公安发展之路。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加快公安工作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为总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总要求,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治安靠人民,推动公安工作向社会化、信息化、法治化转型。  相似文献   

5.
张锦敏 《公安学刊》2009,(2):18-23,31
群众警务,是公安机关以党的群众工作为要义,将社区警务的理念渗透到群众工作之中,将社区警务的范畴化警务转变为以群众为主体的具体警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枫桥派出所坚持运用“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积极创新“深化社区警务、创新群众警务、追求满意警务”的工作理念,致力于以“尊重群众、保护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为主题的群众警务实践,成为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一个可资借鉴的新型警务。  相似文献   

6.
谢建平 《人民公安》2013,(18):26-26
“枫桥经验”既是一个老经验,又是一个新课题。但我认为,“枫桥经验”之所以能50年来薪火相传,主要的内核在于她具备“群众基因”。“枫桥经验”45周年调研期间,我们提出了“群众警务”的新观点,要求民警扎实开展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的警务工作。  相似文献   

7.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2005年1月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法规正式施行6年来,  相似文献   

8.
白远发 《人民论坛》2011,(8):128-129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意义重大。目前,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面临着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监督不力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增强社会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同时要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优势,不断拓展消防执法辐射面。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以“枫桥经验”为引领,以“平安建设”为抓手,深入发动群众.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众多地方特色浓郁、人民群众欢迎、主体广泛多元、形式灵活多样的和谐促进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现了“枫桥经验”的精髓,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体现了强化基层基础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和谐促进工程”建设,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整体设计上坚持系统化;二要强化工作责任,在管理机制上坚持网格化;三要尊重首创精神,在载体运用上坚持多样化;四要突出固本强基,在工作重心上坚持末端化:五要强化科技支撑,在防控体系上坚持信息化;六要落实政策支持,在工作保障上坚持常态化。  相似文献   

10.
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50年来,绍兴市公安机关始终在继承中创新,在坚持中发展。绍兴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刘国富说:“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群众的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但‘枫桥经验’却没有过时,走群众路线依然是公安工作的根本。”2012年。绍兴市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17.69%,降幅居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为95.6%,升幅列全省第一。  相似文献   

11.
金伯中 《公安研究》2013,(11):58-63
“枫桥经验”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好经验,是事关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经验。弘扬“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要努力让人民至上、敬畏民意成为人民警察最基本的职业信仰、价值追求和思维方式,从信仰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转化为公安工作体制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从工作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打造警务共同体,从社会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寻求新的动力机制,从动力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要努力做到执法为民,既保安全又保人权,从法律层面解决“为了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做好群众工作,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和根本。2008年以来,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过坚持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优民生促和谐;坚持系统治理,更加注重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依法治理,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坚持综合治理,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固本强基,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依靠群众,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等举措,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群众工作不断创新,对于浙江省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研究探讨“枫桥经验”的时代特征和人本思想,揭示和把握“枫桥经验”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这是发展创新“枫桥经验”,从而把“枫桥经验”提升为“枫桥理论”、创建“枫桥学派”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课题。“枫桥经验”是以人为本的经验,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经验。“枫桥经验”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集中地体现和反映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枫桥经验”所具有的鲜明的时代特征上;“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高度地蕴含和凝结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枫桥经验”的核心思想——人本思想之中。  相似文献   

14.
晋政办发[2011]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巩固2010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果,省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的作用,巩固成果,抓住重点,大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实现  相似文献   

15.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支撑性作用。作为"枫桥经验"缔造者之一,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建立完善了独特的"枫桥警务模式",在法治理念、工作定位、开拓精神、干事氛围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借鉴引领作用。公安机关要正确处理好派出所主责与主业、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等关系,切实把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位置,做大做强,推动派出所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16.
我国正在进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枫桥经验"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特征和价值具有共性,表现在做法上具有程序上的非正式性,即简易性和灵活性;在纠纷解决基准上的非法律化;在纠纷解决主体上的非职业化和纠纷解决过程以及结果的互利性、平和性。这对构建中国特色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回顾总结"枫桥经验"近年来的探索实践历程,对于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绍兴市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始终把握党的领导这一前提,依靠群众这一主线,化解矛盾这一精髓,基层基础这一关键,助推发展这一目标。新时期的"枫桥经验"要进一步彰显民本化、社会化、时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的内涵和特征。加快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树立依法治理理念,依法化解矛盾,健全长效机制,是推动"枫桥经验"法治化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枫桥的干部群众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捕人少,治安好为目标,创造出一套以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为核心内容的工作经验。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应运而生,并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延续、继承和发展,成为我国基层治理的常青树。在社会治理的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9.
华乃强 《公安学刊》2009,(1):27-28,41
45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为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拨乱反正和改革起步时期,“枫桥经验”在给“四类分子”摘帽中恢复了生机和活力;全面改革开放时期,“枫桥经验”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枫桥经验”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提供了宝贵经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枫桥经验”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为优化社会管理提供了新的范例。  相似文献   

20.
“枫桥经验”是国家法治在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折射出朴素而深刻的法治原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内涵。“枫桥经验”虽是一个地方治理的经验,但是蕴涵着许多普适性规则,不仅在中国具有代表性,在世界范围内也具有普遍的应用价值。我省公安机关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实践力量,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与深刻内涵,自觉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法治实践,努力推进“枫桥经验”的法治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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