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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体系存在一定问题。通过以经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现象—立法为主线的逻辑进路,对我国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演进脉络进行梳理,从中可以观察到我国法律规制从空白、萌芽到初步设置、体系性确立直至体系性完善的过程。通过逻辑进路指引下的立法梳理,会发现我国目前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法规制存在一定问题。其中,民间融资缺乏合法性定位、以特定数字作为衡量集资行为的入罪标准不具有合理性、规制多元化集资行为的罪名设置过于单一等问题都亟需解决。  相似文献   

2.
认定非法集资单位犯罪要从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单位主体资格、单位意志、单位行为、单位利益五个方面要件进行判断,“以单位名义”不是单位犯罪的要件之一。利益归属单位是认定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关键。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交织时,要分别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3.
在非法集资问题上,存在种类繁多的法律规范文件,因此,亟待对其加以梳理,并从中总结出对非法集资监管的明确阶段及其所具有的特征;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剧,一些新型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的关系如何,也有待进一步厘清。  相似文献   

4.
非法集资犯罪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结构关键是把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个关键词的内涵.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要从宽处理.行为人非法集资后,没有将资金用于可以回报投资者的经营活动,而是肆意挥霍、携款潜逃、逃避返还的,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重合的,故可参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方式的阐释来认定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方式.  相似文献   

5.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间财富迅速增加,百姓的投资意识和欲望强烈,但投资渠道不畅通,因此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群众的投资需求,违反国家禁令,不择手段地募集资金,造成非法集资类犯罪时有发生.这类犯罪的危害性不仅表现在给众多受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由于它涉面广,影响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非法集资类犯罪一直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立足现有法律,结合典型案例,从实践的角度对非法集资类犯罪的诸多疑难问题进行剖析和总结,可以为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和指导.  相似文献   

6.
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实证分析方法,以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与集资诈骗案为样本,发现当前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金融安全。因此,基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与激发市场活力的出发点,必须对合规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加以准确厘定。在司法实务中,对于重复投资情形下的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投资人不宜认定为刑事被害人,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理应该兼顾投资人与被告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犯罪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7.
非法集资犯罪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其具有涉众性、后果严重等特征。它不仅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威胁到我国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分析了非法集资犯罪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控对策。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吉林省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多发。由于此类案件隐蔽性强,很容易诱使广大人民群众上当受骗,不仅给集资群众造成大量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而且已成为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突出因素。总结2006年以来在吉林省发生的全部非法集资案件的规律、特点、成因和案件侦办存在的难点,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出切实有效的打击、处置和...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法集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频频发生,这种不合法的融资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扰乱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而刑法对此规定还存在着“社会公众”界定不清、“非法占有为目的”界限模糊等问题.文章认为,应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立法重构,并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无序创新、发展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加之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和手段方式相对滞后,导致利用传统方式和互联网进行的非法集资犯罪集中爆发。此类案件大多涉案金额和未兑付资金缺口巨大,受损群体庞大、诉求多样,案件刑民互涉、法律关系错综交织,且侦查取证周期长,追赃挽损难度大,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及风险外溢传导,涉众性、风险性、涉稳性特征突出。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审视S省D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挽损、维稳处置、源头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重点从理念思路与责任担当、法治保障与科技助力、打处治标与源头治本三个维度讨论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轻刑化是近年来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非法集资犯罪是其自身特点和国家政策等众多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一种法定经济犯罪。借助轻刑化趋势,在立法、司法和引导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完善等方面对非法集资进行规制,有效引导非法集资向合法集资转变,从而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12.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非法集资类案件呈现隐蔽化、规模化等趋势,传统的回溯型侦查模式已难以满足治理犯罪的现实需求。在大数据技术的影响下,有效化解了非法集资类犯罪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之间的矛盾、解决了办案成本与办案效率之间的困境、实现了事前预警和事后打击的均衡。公安机关利用大数据可以打通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打通过程区隔实现案件预警、破除信息孤岛实现社会稳定、破除思想束缚实现理念创新、破解追赃难题实现积极挽损。  相似文献   

13.
非法集资犯罪被害人在该类犯罪发生前、发生时及发生后分别存在着趋利暴富、愤怒恐惧及急躁不安、悲观厌世等不同特征的亚健康心理。这些心理容易造成被害人严重的感知、记忆、情绪情感方面的心理障碍并引发群体上访、违法犯罪、自杀轻生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及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对被害人亚健康心理分别在案发前、发生时及发生后采取有针对性矫治措施,如案发前对潜在被害人举办心理疏导辅导、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测试和矫治;案发时对来访被害人当面耐心疏导,对重点被害人一对一劝解;案发后积极追赃、挽回损失,并设置24小时咨询和疏导热线电话等,有效帮助被害人调整心态,重建康复心理。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中的责任事故犯罪立法之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刑法中 ,作为一个罪刑系列 ,责任事故犯罪立法在罪名体系、构成要件的设计以及法定刑的配置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完善我国责任事故犯罪 ,应修改一些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15.
窝藏、包庇罪犯罪主体之立法检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第310条规定的窝藏、包庇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且没有针对一定范围内与被窝藏、包庇者有亲属关系的人犯本罪而对其作出任何宽宥规定,这与刑法的人道性、谦抑性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悖。应该吸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合理成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对现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进行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6.
非法集资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当前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治理呈现内卷化的特点,公安机关预防犯罪职能的实现受到质疑,警察权的萎缩、治理手段的单一,暴露出对非法集资犯罪实行二元治理的弊端。对此,应当对现有的治理模式进行重新审视,改变对非法集资犯罪的二元治理格局,进行一元治理。  相似文献   

17.
P2P(Peer-to-peer)网络借贷模式作为舶来品,其健康成长需要健全的原生环境,单独直接将P2P网贷模式引入国内市场将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平台实施金融犯罪。这对于个人而言,其带来的是严重的经济损失;对于P2P行业和金融领域而言,严重阻碍了其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8.
19.
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犯罪往往呈现出主犯学历较高、专业知识丰富,犯罪时抱有侥幸心理、法不责众心理和投机心理,以及犯罪模式多样等特征。面对这些犯罪特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囿于传统的侦查处置策略,在侦办该类案件时时常遭遇重重困境。为摆脱这种困境,公安机关应按照该类案件的侦办流程,从掌握网贷公司的人事组织架构入手,设计科学有序的抓捕方案,采取分层逐步推进的涉案人员审讯策略,以科学、合理的方法固定和转化电子证据、账目信息,从而实现对该类案件的有效侦办。  相似文献   

20.
新媒体视角下统战工作的逻辑与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兴媒体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信息沟通的主渠道.统战系统应努力运用数字化技术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信息交流、政治引导、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舆情监控、联谊交友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开创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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