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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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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上的一项特有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该项原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的效率性和连续性,以及法德安定性等方面的考虑.但是,该项原则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实践中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日趋严峻.主要体现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忽视了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益的保护,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产生,以及与现行的执行制度存在的矛盾.以诉讼停止执行作为对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补充,出现错误时及时赔偿或补偿当事人,更好的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完善诉讼不停止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2.
李俊玲 《法制与社会》2013,(10):134-135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也是行政诉讼法中一项重要制度。本文以诉讼不停止执行的立论基础为切入点,分析不停止执行原则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进而概括地提出在坚持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础上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3.
张燕 《法制与社会》2013,(31):28-29
“起诉不停止原则”是行政诉讼暂时法律保护制度中的一种,却为关键一环.它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也是其特有原则,行政诉讼设置该项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实际上“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实行却与这一目的相差甚远,随之对此原则的存废问题一直不绝于耳.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本文就从法理背景、立法现状、行政目的等方面对这一原则从新审视,并对“起诉停止原则则”进行修正.给予立法者必要的参考,从而使这一制度与立法目的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4.
行政法上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从比较法上看,无论采取停止执行或不停止执行,域外制度设计一般认为其在性质上属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以达到救济的有效性。我国确立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础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缺乏救济过程中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立法需因应现实,修正确立基础,明确行政救济对个人权益保护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针对立法问题予以修正,确立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原则,构建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停止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5.
肖涵 《法制与社会》2014,(4):135-137
停止执行制度作为暂时性法律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相对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然而,我国目前关于停止执行制度"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规定在理论、立法以及运行上均暴露出诸多问题。为此,本文提出在维持目前原则的前提下,构建停止执行实体性审查标准并对其进行程序规制,以期对该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李欣  王剑 《法制与社会》2012,(7):114-116
德国行政法上的“起诉停止执行”原则和日本行政法上的“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有其各自的理论基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已发生变化,导致该两种原则不再是绝然的对立双方,而有不断融合的趋势.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也有其利益衡量和立法考量的因素.本文针对法律规范层面上的条文冲突和实践中的“例外代替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路径.  相似文献   

7.
中国立法规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主要基于五大理论基础:行政行为效力、行政管理特性、公益至上、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相对人行为的危害性。但通过对中国大陆之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考证和中国大陆立法理论基础的质疑,不难发现不停止执行原则并不科学。它不但侵害了私人的合法权益,有时甚至无情地践踏公共利益。为了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协调公平和效率、兼顾公益和私益,必须重新架构一种完善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8.
《北方法学》2021,(2):36-43
以往的研究对专利诉讼中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限制问题少有关注,这种研究思路容易导致错误的理论方向,矫枉过正与保护不力同样属于误区。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受限有其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原因。目前我国仅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停止侵害请求权行使的限制,具体内容仍有待明确和补充。司法适用中应当对属于弹性的概念"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进行严格限定,要以利益指向的内容本身而非被诉侵权主体的性质作为判定标准。对于基于双方利益的考量限制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的情形,同样应严格适用。  相似文献   

9.
10.
浅析我国“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冲突与困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杨振 《行政与法》2004,(1):121-123
文章揭示了我国行政诉讼中"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所面临的冲突和困境,具体分析了造成这一困境的立法及认识上的原因.论述了实行"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必要性和对非诉执行中法院审查的正确定位,并概括地提出了应当进行的立法改造.  相似文献   

11.
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是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理论与实践以及我国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和范围,特别是对损害国家利益的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破坏公平竞争等案件,确定检察机关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董晓文 《法制与社会》2014,(16):157-158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原则,是我国行政法律救济的一项重要原则。本文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角度为研究起点,分析"行政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法学理论,总结出因履行该原则而导致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况。本文概况出这样的观点:行政诉讼中,应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  相似文献   

13.
王福华 《法商研究》2004,21(2):50-57
民事诉讼停止制度具有程序保障、实现诉讼和解与调解、抑制诉权的滥用等功能。鉴于我国诉讼中止制度中存在的诉权无为状态及效力虚无等弊端 ,有必要对其在诉讼停止事由、程序效力等方面进行立法整合。为优化民事诉讼停止中的诉讼权利的配置 ,应赋予当事人程序请求权、上诉救济权、诉讼停止合意权等。  相似文献   

14.
喻玲  汤鑫 《知识产权》2020,(1):17-24
数据统计与个案分析表明,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我国法院主要依自由裁量权主动适用侵权不停止,而不以侵权人申请为前提。公共利益是最常见的理由,履行不能、权利瑕疵等其它理由所占比例很小。在以公共利益为由的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也是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在法院作出侵权不停止判决的案件中,采用替代措施的仅占少数,替代措施也并不统一,以合理使用费和提高赔偿额为主。从现有司法实践来看,应设置侵害者抗辩作为前置程序,明确利益平衡原则在相关案件中的适用以及支持由法院决定替代措施及其内容类型。  相似文献   

15.
刘东亮 《法商研究》2004,21(6):74-80
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制度是行政诉讼中法院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项临时权利保护制度。行政相对人起诉是否导致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 ,取决于法官对相对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衡量。从比较法的角度而言 ,德国法采“停止执行原则” ,日本法采“不停止执行原则”。虽就客观效果而言 ,两个国家的制度是一样的 ,但德国法中的“停止执行原则”则是发展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4 4条虽然规定了“不停止执行原则” ,但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立法和实践不相符合。借鉴国外经验 ,我国宜改采“停止执行原则”。  相似文献   

16.
关于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我国在实践中实行双轨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为,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无强制执行权而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在诉讼期间原则上停止执行。这种双轨制总体上符合行政法治实践的要求,也是合理的,应继续坚持,但也应做适当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7.
18.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行政机关经法律授权而对特定行政行为所具有的强制执行权限的法学表达。二战之后,随着公权力的先验优越性思想在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中被逐步剔除,只有少数行政行为才有执行力的实定法状况最终得以形成。相应地,行政法学已经且应当将阐释的重心从执行力概念转移至行政义务实效确保手段,换言之,从概念演绎转移至实定法描述。我国行政执行制度特别是非诉执行制度需要改革,但不论改革与否,行政行为执行力观念的消弭都是符合我国实定法状况的一种法学状态。同时,我国行政法学应当转变思路,从功能、体系和法治的观点,加强对行政义务实效确保手段的研究。  相似文献   

19.
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应当坚持依法监督原则、分权制衡原则、事后监督原则、程序效力原则、全面监督、有限救济原则。建议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从立案监督、诉讼结果监督、诉讼过程监督、执行监督四个方面完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0.
行政法理论和行政诉讼制度以违法为行政行为撤销之前提。由于行政行为合法性乃以其作成为判断基准时,从该时点审视,"错误但合法的决定"是存在的。对此情形,现行诉讼制度下"合法——维持;违法——撤销"的判决方式非救济良方。本文认为,应打破目前对行政行为撤销的概念框定,由法院在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前提下,根据比例原则,以既存行政法律关系当否摈弃为标准,决定是否撤销。此做法与形成之诉原理相符,在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判决两端拓展裁量空间,既利于行政相对人以简便方式保护权益,实现行政诉讼的实效性,又卸除行政机关不应承担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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