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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刑法解释立场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有其必要性,法律解释的原因其实也是刑法解释的原因.刑法解释是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刑法解释立场的厘定对于实现刑事法律适用的正义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刑法解释理论素有主观解释理论、客观解释理论以及折衷解释理论之争,且各有利弊.刑法解释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之上的合目的性原则以及符合立法文义涵摄的合理范围...  相似文献   

2.
法律规范是以规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以抽象的类型化的行为为基本内容,表现为一个抽象的行为模式,指引着人们行为的实施。同时,法律规范必然要与社会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方能发挥其作为行为规范的作用。要将法律规范更好地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就有必要对其作出说明和解释。由刑法不同于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决定,刑法解释在其观念和规则上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同刑法规范一样,刑法解释所涉及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较为重大的利益。不同的刑法解释立场会得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对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关注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3.
从实证研究的角度看,我国存在着两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刑法解释体系:刑法有权解释体系和刑法适用解释体系。刑法适用解释对定罪量刑有着更加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刑事政策是刑法定罪量刑的基础。无论是刑法有权解释还是刑法适用解释,其内容都必须符合刑事政策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5.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论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永红 《法律科学》2004,22(6):62-70
刑法的刑事政策化,是在刑法自身需求和刑事政策引导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其中,刑法自身的需求是内因,而刑事政策的引导则是外因。犯罪原因的多样化、刑罚根据的科学化和刑罚的人道化是刑法刑事政策化的理论基础。刑法刑事政策化的核心在于刑法要自觉地接受刑事政策的指导,无论是刑法的制定还是刑法的运行,都要纳入刑事政策的框架,在刑事政策的大视野中予以把握。但是,刑事司法在接受刑事政策指导的时候,应该将刑事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严格控制在现行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绝不能超越刑法的规定去执行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6.
探究刑事政策与规范刑法之间关系的历史发展与自身逻辑,需要将刑事政策作为规范刑法外的顶层设计,并将规范刑法视为刑事政策外的微观治理看待。随着当代社会日益成为风险社会,作为规范刑法最活跃部分的刑法司法解释日益成为规范刑法工具理性延伸的领域,刑事政策需要能动发挥目的理性,化解体系性困境。刑事政策进入社会治理的微观路径日益依赖占据主要比例的刑法司法解释,刑法司法解释具有联系刑法立法与司法适用的位阶特质、扬弃立法解释与个案解释的属性特质、完善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化的结构特质,将在刑事政策与规范刑法之间发挥现实的实践纽带作用。  相似文献   

7.
王充 《法学》2022,(11):60-73
围绕刑法观问题,目前存在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与折衷主义刑法观的争论。从认识结构出发,刑法观关涉人、刑法、社会三者之间形成的人与刑法、刑法与社会以及人与社会的三重关系,刑法观是不同个体基于各自不同的价值偏好、不同的对象设定及与刑法的不同关系形态作出的解释选择,因此各种刑法观之间并无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刑法观的选择要受客观外在的社会发展状况与刑法本质属性的限制,积极主义刑法观和消极主义刑法观忽视了客观外在条件的限制,而折衷主义刑法观则缺乏以社会基本价值共识作为思考的必要前提。因此,刑法观的选择需要在达成社会最低价值共识的基础上充分考量社会发展状况和刑法本质属性的外在限制,进而在主观价值取向与客观外在条件之间取得平衡。以刑法谦抑为基本价值共识,以类型化思考为主要路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选择综合刑法观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张军 《时代法学》2014,(4):43-51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形成了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通过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概念及双方的争点进行梳理和辨析,初步认为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虽然在表面上争论激烈,但双方在刑法解释论上可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毕其功于一役的偏执追求,将解释与判断压缩、混淆在一起,从而对刑法解释这一极其复杂精深的学问做了过于简单化的处理。从罪刑法定与构成要件论等刑法根基出发,提倡一元双层形式解释论,即通过将解释与判断分阶层处理,整合形式与实质两方面的资源,使形式与实质因素各得其所,从而完成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整体判断。  相似文献   

9.
在司法实践中,在学习理解刑法、适用刑法的过程中,对于什么是刑法解释,刑法是否需要解释,刑法该如何解释,刑法解释的方法是什么,司法适用中又该如何科学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对司法实践中刑法适用解释的基本立场作出一些论述。  相似文献   

10.
论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刑事政策定义的不同解读入手,通过对欧陆刑法学说史的研究以及对欧陆刑法学行为价值学说的辩证分析,正确阐释了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的影响及其相互关系。作者认为,现代欧陆刑法学说史证明了刑事政策思想决定刑法理论的走向,而不同国家坚持的不同刑事政策立场决定了一个国家主流刑法理论的选择。同时,刑法理论对刑事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具有重要影响力或反制作用,我国刑事政策从偏离罪刑法定原则的"严打"刑事政策向"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性回归与转变,正好验证了"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藩篱"。  相似文献   

11.
董邦俊 《现代法学》2015,(1):118-129
刑法解释的立场指导着刑法解释的方向,是刑法解释的最基本问题。客观主义解释主张从法的本意来解释刑法,而主观主义立场主张从立法者原意来解释刑法。因此法的本意的来源、存在基础以及其解释效果是应当为各界所关注的。从认知规律看,立法者的立法过程和解释者的解释过程都离不开理性的认识,在质疑立法者原意理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解释者对于法的本意探讨的理性。从表意学角度出发,解读立法者的原意、立法者的表意和法律文本的文义之间的关系,立法者的原意是三者中核心和本质的部分,是表达的出发点和依据。在刑法解释过程中,解释对象和解释者之间的融合是解释的一种必然现象,但这绝不是解释的一种应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种现象的存在才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制约。在摒弃立法者原意的情况下,客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主观化的,而主观主义解释的立场是客观化的。所以,在刑法解释中应该遵循主观主义解释立场。  相似文献   

12.
陈家林 《现代法学》2008,30(3):20-29
我国两部刑法典都是客观主义性质的刑法典,1997年对1979年《刑法》的修正只是立法技术的提升,并不意味着刑法基本立场有重大的转变。刑法首先是行为规范,其次才是裁判规范。纯粹的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都无法说明我国刑法的基本性质,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才符合我国刑法的基本立场。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相似文献   

13.
王政勋 《法律科学》2009,27(6):26-37
根据认知语言学、家族相似性原理,刑法范畴不是特征范畴,而是以典型原型为核心事实所建立起来的原型范畴。所以,刑法范畴都有明确的核心和不明确的边缘,无法用共同的语义特征来描述内部所有成员。在进行刑法解释、考察差的样本是否归属于某刑法范畴时,必须将该样本和典型原型进行实质性的对比,根据其相似度确定其是否属于该范畴。在该过程中立法原意、刑法的字面意义均提供不了帮助,而只能留给法官行使自由裁量,由法官根据具体语境并结合自己的前见对文本进行客观解释、实质解释。  相似文献   

14.
2011年10月28日至30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在成都市召开。此次年会由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四川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怀臣,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要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完善诉讼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开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进而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刑诉法再修改确有必要,应尽快纳入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16.
我国有效刑法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目前,我国刑法解释面临诸多困境.由国家立法机关解释刑法合法却不合理,由最高司法机关解释刑法又有违宪、侵权之嫌.尽管理论界对现行刑法解释质疑声不断,但司法界却视刑法解释为办案生命.数量庞大的刑法解释的存在,最终阻碍了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而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反过来又加大其对刑法解释的过分依赖.我国刑法解释陷入这种恶性循环的困境中不能自拔,只有改革当前刑法解释体制,取消现行刑法解释中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建立法官适用刑法个案解释机制,才是走出困境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17.
人格刑法学克服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过于强调行为或行为人的缺陷,调和了二者之间的矛盾,将行为和行为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它立足于对人格的研究,主张考察犯罪时,将行为人的行为置于首位,同时对行为背后的人格予以关注。将行为责任和人格形成责任结合为人格责任,以此作为刑罚适用的依据。人格的综合性和整合性决定其在定罪量刑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把人格作为出罪的依据并不是否定人身危险性作为出罪依据,而是扩大出罪的影响因素,把人身危险性中所没有而人格中所包含的因素考虑进去。在量刑中,以社会危害性为主要依据,人格可以作为次要依据对犯罪人从重、从轻、减轻处罚起作用。  相似文献   

18.
19.
论刑法中的复合危害行为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复合行为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行为相结合而形成的规范的实行行为,具有规范性、实行性、组合性和整体性四个特征.我国刑法中的复合行为有牵连式、递进式和并发式三种基本类型.复合行为在着手、共同犯罪、行为单复判断等问题上呈现出与简单行为不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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