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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的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一直是一个在学界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从量刑情节存在的意义出发,认为《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法定刑"应当理解为相应构成类型中的法定最低刑;减轻处罚应当受到"格"的限制;减轻处罚在主刑范围内可以突破刑种的限制来减轻;但当法定最低刑为管制时,只能减为三个月以下的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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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的情节是量刑情节的种类之一。审判实践中,对犯罪分子量刑时,经常遇到被告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如何正确理解减轻处罚的含义,对被告人的准确量刑具有重大意义。而许多审判人员对减轻处罚的法律概念具有不同的理解。笔者在此对减轻处罚的理解及其适用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一、减轻处罚的理解 《刑法》第63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就表明,减轻处罚就是对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卜判处刑罚。在这里要真正弄清减轻处罚的概念,必须对“法定刑”以及“法定最低刑”有一个正确的定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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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5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过重的,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笔者对该款规定及其适用提出几点浅见。一、该款规定与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相吻合。从该款的内容可以看出,它的前提是“犯罪分子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却可以作出低于法定刑的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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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现行刑法第六十三条分两款对于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如何准确理解、适用上述规定,尤其是如何恰切掌握减轻处罚的适当限度,在刑法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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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实际是"二次量刑"的过程。当法定最低刑为管制且具备减轻处罚情节时,应当免除处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场合,减轻处罚后是否依然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需要依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在附加适用的场合,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随主刑刑期的变化而调整。对于单位犯罪单处罚金并需要减轻处罚的情况,应在第一次量刑确定的基准罚金刑数额之下选择减轻处罚后的罚金数额。在其他立法模式中罚金刑的减轻处罚随主刑的变化而调整。对于没收财产的减轻处罚,依然遵从附加刑随主刑变化而调整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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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时予以减轻;二是犯罪人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需要减轻处罚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减轻处罚。对于后一种情况,在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上予以限制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减轻处罚不是背离法定刑,而是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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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财产刑的减轻处罚--兼论减轻处罚适用方法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定刑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减轻处罚亦可适用于财产刑。时于财产刑减轻处罚方法的选择,从应然的层面而言,一些西方国家的多元化立法方法值得借鉴,即不同的刑种适用不同的减轻处罚方法。从实然的层面而言,由于减轻处罚就是“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的传统见解在理论上已成通说,并扎根于法官的法律意识之中,再通过法的运作实现法律意识的法律化,上述理论已经异化为一种事实上的法源。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为保持司法的统一性,对财产刑适用减轻处罚仍需遵循上述标准,但应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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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和先生提出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中"世界性因素"的看法,对外来影响之"接受"的主流观念和方法形成了"颠覆性"挑战.然在本文的"误读"视域里,世界范围的文学与具有"世界性因素"的文学是有着明显区别的;确认"世界性因素"最顶级的平行关键词也许分别是:"先进性"、"同步"与"反响";将本土东西置于"他者"(Others)反应(而不是反映)的视野中来加以检视恐怕平等对话会有"质"的飞跃;锁定作家创作活动的"重力场"(弱作用)兴许不失为某些"影响"事实依据之困窘的合理解释;只要有利于我们自身文学的必然王国健康地向文学的自由王国迈进,就甭管张三李四来路的"比重"的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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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ian Politics and Law》2013,51(3):95-102
Youth are known to be that part of the population that are most receptive to things new. The current preferences of youth very frequently become the standards of tomorrow. On the basis of this fact alone, we can say that the study of youth's tastes has prognostic significance. This also applies to tastes in music.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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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字的本义为残害肢体的肉刑,后来引申泛指刑罚."灋"字的本义是在神判之后令其离去、离开,亦即放逐."聿"、"律"本为一字,"聿"字有区分之义,引申为界限、标准等义,"律"字因此而被用为音律、法律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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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案与侦查的关系——关于初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侦查部门一直以来是采用先立案后侦查的提起侦查方式。然而,执法实践证明,一切侦查活动都必须在立案之后才能进行是不可能的。立案不能作为提起侦查的条件,提起侦查的条件应概括为侦查主体获得犯罪线索之后,只要认为有可能存在犯罪事实时,就可以提起侦查。立案则可以在侦查的任何一个阶段,它标志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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