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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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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阙失的根本成因在于对其法理基础的不自信,本质是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缺位、边缘化和失语。刑事和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实现由国家主义向民本主义转型的必然要求,是重估和校正传统的刑罚功能判定的必然结论,是凸显刑罚促进社会和谐价值的必然举措。适用于特定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及其运作,应当遵循促进当事人和解、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坚持司法机关主导的基本原则,并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加害人实行轻缓化的刑罚处遇。  相似文献   

2.
作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一种阶段性表现形式,刑事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突出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实行刑事和解具有正当性,应尽快完善立法、落实量刑建议权、建立公益机构,设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加强宣传教育等机制建设,以利于刑事和解制度的顺利推行。  相似文献   

3.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法及刑事诉讼法中都有较为深入的贯彻,新出台的新《刑事诉讼法》将宽严相济的刑事的刑事政策在实体法与程序法层面进行了有机统一,较为突出地体现在刑事和解制度上.在新《刑事诉讼法》出台前,刑事和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已久,但因缺乏法律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各种缺陷,具体表现在适用范围不统一,赔偿标准不统一,从而导致其公正性受到质疑,产生了“花钱买刑”的不良影响,此次新《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实施.  相似文献   

4.
徐军 《中国司法》2007,(12):90-92
刑事和解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司法理念,它所体现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西方新兴的一种刑事处理方式,目的是恢复犯罪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它是在司法工作者的主持下,在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求得被害人谅解,从而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在全球法律文化交流加速和国内和谐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开始进入我国刑事法学者和立法者、司法者的视野。但是现阶段对刑事和解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对刑事和解的主体、定义、具体程序设计等方面存在诸多的争论,本文拟对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樊崇义 《法学家》2023,(3):88-104+193
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部门的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和衔接成为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监察监督和刑事检察监督分别依托于具有混合属性的监察权和检察权,前者集党纪监督、政纪监督和法纪监督于一体,其监督手段主要体现为职务违法处置和职务犯罪调查;后者可以细分为刑事法律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通过细化两大监督的具体职能,可以发现刑事法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在立案管辖范围、监督方式以及监督阶段等事项上具有差异性、趋同性和互补性,监察监督的范围覆盖检察人员,但检察机关可以在强制措施、证据材料以及退回补充调查等问题上发挥制约监察调查活动的作用。当然在实务工作中可能出现“以偏概全”“混淆概念”以及“重配合、轻制约”的失衡现象,对此,应当将两大监督置于国家权力体系之中予以审视,以国家权力监督原理为指导来进一步理顺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有关刑事鉴定制度的新发展主要体现在确立了“鉴定意见”的称谓、建立了鉴定人作证的特定保护制度、完善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鉴定权、创建了专家辅助人制度等。这些新发展在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障鉴定人、当事人等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司法鉴定制度乃至证据法制的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未来还应在立法技术、司法鉴定启动模式、鉴定人出庭作证、强制鉴定以及司法鉴定期间等方面继续推进。  相似文献   

7.
中国刑事政策源远流长,因时因地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刑事政策,而各个刑事政策的执行方式也大相径庭,而其直接后果则是刑事政策执行的失败与成功。学界历来不缺对刑事政策本身的研究,但对刑事政策的执行方式却鲜有论述,本文分析了现存刑事政策执行方式的不足,提出了刑事政策执行在理论上存在的三种可能方式,并认为综合式执行方式是中国目前刑事政策执行方式的首选。  相似文献   

8.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刑事法理念和制度性规范,具有契约性、法定性及恢复性特点,与我国传统的"和合"文化存在暗合,也与刑罚个别化理念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较为趋同。在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提供了先期的制度保障,其本土化实践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鉴于此,应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认真研究刑事和解适用的实体与程序规范并进一步完善其合理内质,积极稳妥的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顾永忠 《法学家》2012,(3):110-118,178,17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完善刑事辩护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一些困扰刑事辩护的突出问题基本获得解决。值此之际,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一方面为立法上取得进步而欣慰;另一方面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完善后刑事辩护制度的切实贯彻实施还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解决因犯罪行为给刑事被害人造成的特殊困难,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3月,中央八部委出台规定,要求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被害人救助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具体救助工作。无锡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包头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相应地方条例,通过对它们的比较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局限:与其他救助衔接方式不明,救助条件过于严苛,权利主体混乱,权利告知义务缺失和标准不确定。针对这些局限提出对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建议:明确与其他救助结合方式,协调相互关系;关注犯罪危害结果,给予有需要的被害人切实帮助;确定救助性质,弄清权利主体;规定告知义务,方便权利主体行使权利;与审查机关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救助标准的确定性。  相似文献   

11.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是社会公众对刑法解释及其结论的认可和接受。它更多和更主要地是与司法活动特别是与根据刑法解释作出的刑事判决发生联系。转型时期的公众认同对于刑法解释极具价值。刑法解释的公众认同主要包括刑法解释的常识化和刑法解释的合理性两个方面。在当前我国,其具体样态一方面表现为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案件定性的罪名进行有意识的选择甚至变更。刑法解释公众认同的实现路径有赖于刑法解释的主体、结果导向主义的刑法解释方法以及公众意见的反映机制。  相似文献   

12.
现行检察权的配置,缺乏检察机关与被监督的对象之间的权力运行配合机制,缺乏发挥检察监督权能与保障监督实效的有效权力配置,使检察权的运行不具有完备性和可操作性,亟待确立和完善。而检察处分权的设立与完善则是当前明确和强化检察机关检察权运行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被害人权益保护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满铭安  洪星 《河北法学》2006,24(11):192-196
从阐明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涵义入手,介绍了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被害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而指出其在被害人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司法现状,就检察监督如何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检察权内部监督历史变迁的把握,可梳理出其发展演变实现了五个转向。从转向的过程来看,国家和社会是通过直接影响检察权的行使,来间接影响检察权内部监督的发展演变的。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在检察权内部监督的界限内,既保障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又能最大限度地监督检察权,便是检察权内部监督调整的现实需求。检察权内部监督的调整应遵循过程监督的谦抑性原则和结果监督的主动性原则。在其指引下,应对既有监督方式完善拓展和综合运用。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的审批权和修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审批权所存在的问题莫过于审批权对行政部门的实际约束力较低,无法起到限制和监督权力的作用,对此,应致力于预算程序、实体、效力三方面的完善。同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修正权的法律规定也处于缺位状态,鉴于此,应致力于明确修正权权能和修正权行使方式两个方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16.
多年的刑事抗诉司法实践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了其在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有刑事抗诉制度也存在提起条件不明确、履行抗诉的程序不完善以及对被害人权益保护功能发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制约了刑事抗诉职权的履行;因此,必须进一步细化刑事抗诉提起的标准,分别按照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不同特点完善刑事抗诉程序,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的抗诉请求权,增强抗诉请求对检察机关的制约效力,以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被害人视野中的刑事案件撤销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跃军 《时代法学》2009,7(5):56-61
刑事案件撤销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可能使被害人追诉请求落空,导致被害人“二次被害”。从被害人砚角看我国刑事案件撤销制度,它完全就是一个由侦查机关按照行政程序作出刑事决定的过程,既剥夺了被害人的知情杈、参与权,又限制了被害人获得救济权,有悖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因此,应当借鉴域外先进做法,按照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进行改革,加强撤案过程中被害人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8.
国家刑罚权与检察职能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检察制度是随着国家将刑罚权分解并由不同国家机关承担侦查、起诉与审判职能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法治思想的产物。刑事法治的要旨在于对国家刑罚权进行限制以保障公民个体的权利。我国法治实践表明,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应从侧重刑罚的保护功能(惩治犯罪)向刑罚保护功能和保障功能(保障人权)并举,维护国家刑罚权良性运行的轨道转变,这不仅是刑事司法规律对检察权运行的本质要求,也是"法律监督"属性在刑事司法领域的本质含义和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9.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试行的刑事普通程序案件简便审正徘徊于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从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公正、效率的要求出发,对简便审这一新生事物予以扶持应属必然。继续推行简便审,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是端正实践方向。具体而言,应当进行如下调整:一是重新确定程序方位;二是适度拓宽适用范围;三是全面推开证据展示;四是逐步完善协商机制;五是更多简便具体操作。  相似文献   

20.
法院批准是重整计划生效的必要条件,它直接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制度中,应当为认为受到不利影响的债权人提供异议的机会,保障其程序权利,同时应当设立完善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标准,作为法院在批准重整计划时必须遵循的条件,防止法院重整计划批准权的滥用和误用。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的重整计划批准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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