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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拟制与法律类推:以刑法规范为视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刑法规范为视角去审视法律拟制与法律类推,两者均具有法律漏洞的填补功能。法律拟制与法律类推均欠缺实质的正当性。对法律拟制与法律类推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胡桥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12(5):153-160
衡平法(equity)是英美法系三大法律渊源之一,它是英国人治理法律僵化的一个伟大创举。在今日中国,随着法律形式的日益完备,法律僵化问题也日益明显。因此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衡平法研究对于中国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问题是,现今中国衡平法的研究状况怎样?存在哪些问题?其发展前景如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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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拟制是源起于古罗马的一种法律创造方法,在我国部门法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刑法规制的对象是"行为"还是"事态",持有是行为还是一种状态,学术界争议很大,传统的行为理论解决这一问题时陷入了困顿,而法律拟制理论可以进行较好说明.据此,将持有定位为法律拟制行为更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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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司法解释及司法判决中,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是否拟制抢劫的主体,存在极大的分歧。从拟制对象的角度出发,其分歧可类型化为构成要件拟制说、法律效果拟制(准用)说和区分说。构成要件拟制说主张拟制的对象是构成要件,符合现代法治国的要求,即相同的法律效果是构成要件等同评价的逻辑结果;法律效果拟制(准用)说把法律效果视为拟制的对象,将拟制规定错误地理解为准用规定;区分说对拟制对象的态度莫衷一是。事实上,拟制对象的实质是立法者通过对构成要件的拟制,将形式上不同的构成要件在规范上等同评价,赋予相同的法律效果。但构成要件的等同评价只解决定罪的问题,量刑时需要回到构成要件等同评价之前的事实部分,在相同情况下,实施拟制规定行为的应当减轻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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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的法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重.点和关键,是企业的资本化经营。《公司法》在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引进了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的法律概念,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企业"国有国营"的模式。由于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多层次性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多元化,在法律上产生了"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法律拟制"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法律拟制"两个理论问题。投资主体的法律拟制,通过真正主体、名义主体、受权主体和拟制主体来展现,为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法律结构的创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法律拟制,通过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产权的联系与区别来展现,从而把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这一经济学概念法律化了。国有企业资本化经营在投资主体的法律拟制和产权的法律拟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必要的法律原则,其中特别要强调资本经营拟制与生产经营拟制分立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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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英国的衡平法是一套有别于普通法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和司法体系,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鲜明特征,在英美法系的发展史上,曾起到了重大构成性作用。衡平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衡平原则及它的衍生物——利益衡量理论对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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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06年1月开始实施,其目的在于给投资者营造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并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与相关法律执行的透明度。新《公司法》将董事受信忠实的概念第一次引入到中国法中。受信概念源于普通法系中的衡平法系统,但普通法系统与衡平法系统在法学与管辖上并存之双轨制度在中国大陆法系中却不存在。本文将由此探究以单纯书面立法的方式引入衡平法中受信概念的可行性。本文认为,只要在这个概念被转化为一个法律概念前对其作出详尽的定义,受信理论的衡平法特性并不会真正阻碍其转化为我国的法律概念。为对上述观点作出阐释,文章以新《公司法》中禁止董事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这一具体规定为参照,结合案例讨论了通过对境外司法实践的借鉴、立法机关衡平法技巧的培养,以及更仔细地考察现行的国内法则,来帮助弥补单单引入一个空洞的受信概念不足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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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重新构建人类与自然的价值体系。本文深入到自然体权利的伦理理论,以环境正义原则的法律基础和法律主体的拟制观为法律依据,建议构建自然体的环境法主体地位,并提出通过立法将部分自然体拟制为环境法保护的主体,规定自然体的权利范围以及如何实现自然体的主体权利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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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连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4)
拟制条件成就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其理论构造应遵循“要件——效果”的逻辑展开。在要件层面,不正当行为可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并通过是否为自己利益予以判断。同时,需对行为人本来的因果关系进程施加了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使得本应成就的条件未成就。此外,一般的可归责性即为已足,无需故意。作为表见拟制,对条件成就的拟制并非典型拟制,其正当性基础在于“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利”。当拟制效果与损害赔偿或者其他法效果并存时,应赋予权利人以选择权。在相似案例中,拟制条件成就的规定存在类推适用的可能性。在法定条件和意愿条件的情形,出于对法律规定以及自由价值的优位考量,条件成就的拟制应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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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法的形成过程中,最高统治者、法官及法律职业阶层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笔者将通过英国王权在普通法和衡平法形成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法官对普通法、衡平法的贡献,以及法律职业阶层对罗马法的排斥三个方面,对英国最高统治者、法官和法律职业阶层在英国法早期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做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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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英国衡平法对罗马法的继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马法的复兴对欧洲大陆的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陆法系深深地烙上了罗马法的印记。然而英国法在形式上看似没有受到罗马法复兴的影响,但在实质上却继受了罗马法的很多思想、原则和制度。例如衡平法。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英国衡平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它是如何承继罗马法从而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衡平法体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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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陆法国家对信托的引进及其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托的本质是一种财产管理运作方式,从设立到成立、再到运行受到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共同调整,对英美普通法与衡平法互动的双重法律体系有着强烈的依赖,而普通法与衡平法互动的双重法律体系又是英美法的特色。尽管没有衡平法和双重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可以通过功能移植的方式引进信托的。马尔他与魁北克就是成功移植信托的两个实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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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对刑法中法律拟制的“正当性”提出了各种质疑,但法律拟制绝非学界所批判的那般一无是处或不可容忍.法律拟制虽然重视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但也绝不漠视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法律拟制既不违背罪刑法定形式侧面的要求,也不违背罪刑法定实质侧面的要求.法律拟制也并不因主观归罪或客观归罪而违反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法律拟制条款具备独立的构成要件体系,其与基本规定的构成要件并行不悖.刑法中的法律拟制在具有法律经济性等优点的同时,也确实会产生违背刑法的机能、加剧重刑主义、侵蚀罪刑均衡之基本原则,以及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等“威胁”,但这些“威胁”实际上均是因不恰当地设置法律拟制所致.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律拟制是由于立法者有时没有严格遵循法律拟制应有的设置规则和要求,才导致某些法律拟制设置得不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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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英国,侵权行为法最早是普通法的重要内容,后来,普通法和衡平法一直并行发展,衡平法也适用于侵权损害。由于香港特殊的历史条件,《英国法律适用条例》明确规定“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原则均在香港有效”。1976年修正的《最高法院条例》则进一步指出:“在一切民事案件中,普通法和衡平法应由高等法院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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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之重构——以金新乳品信托计划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新乳品信托计划案件揭示了我国信托法缺乏完整的理论基础以及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法律保护机制阙如,以至于受托人行为之控制、投资者利益之保护落空于商业信托之制度设计中。在英美,商业信托受托人不当行为风险之控制是信托法之核心。如何控制?一则承认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通过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救济,对受托人不当行为进行消极防范;二则对受托人施以严格的忠实、谨慎义务来对受托人行为进行事前的预防。为此,我国有必要借鉴英美之相关法律控制机制,设计符合信托理念的商业信托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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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人犯罪刑事责任基础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人刑事责任是社会责任和整体责任 ;法人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是新法人拟制说 ,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主体 ,法人犯罪是将法人成员的犯罪行为拟制成法人的犯罪 ,法人成员的犯罪意志拟制成法人犯罪意志。因此 ,在法人犯罪中 ,通常有两个犯罪、两个犯罪主体和刑事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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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国家,学者把公司的特征归结为两点:公司的独立人格和公司成员(股东)的有限责任。关于公司性质的各种学说有法人拟制说、法人否认说和法人实在说等。英美学者大抵采法人拟制说,即公司为法律拟制之物,存在于法律承认的范围内。奥国学者凯尔森发展了此说.构筑了一个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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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经义决狱是以《春秋》、《诗经》等儒家经典中有关法律适用的记述,以及有关历史事件、客观事物的记述中所体现的"义理"判决案件,进而弥补当代立法之不足,发展、完善汉代法律的一种司法实践活动。经学理论是对先秦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公平、正义的成分。经义决狱的产生与汉代经学研究密不可分。经学研究的产生、兴盛为经义决狱的产生、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儒家经典中所体现的"义理"具有公平、正义、理性的特点,符合时宜、事宜之意,依之所作的具有拘束力的判决,进而形成有拘束力的判例、判令可称之为汉代衡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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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产生于信义关系中。信义关系是衡平法 院(chancellor's Court)在裁决关于"信任"事务中,为 了保护授信人的利益而发展起来的,被用来指代所有 类似于信托关系,为了他人的利益履行职责因而要求 更高的行为标准的那些法律关系。①英美衡平法创设信 义义务的基本目的是平衡受信人和受益人之间不对等 的法律地位。为了防止受信人滥用其权力,保护受益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