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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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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应包括所有在入市时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土地,与其原来是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或耕地无关。从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出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应采取直接入市模式。在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下,政府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制度,可以有效保护耕地和调控土地市场。政府通过税收方式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既可以减少改革阻力,又可以合理调节贫富差距。  相似文献   

2.
雷兰  张晓怡 《人民论坛》2013,(7):128-129
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意义出发,在公平与效率原则指导下,利用法理学的原理,对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的制度变迁、现行法律态度与集体土地流转实践存在的矛盾、集体土地流转的可行性等问题作出思考和分析,并提出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保定市公租房建设的融资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熊晓轶 《前沿》2012,(9):96-97
目前,保定市公租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就是投融资问题。本文从多方入手,结合保定市公租房建设的实际,探讨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4.
万广军 《前沿》2010,(21):94-98
相关文献主要对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产生、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和制度改革的支撑体系等问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等方面的相关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该制度的历史合理性、制度创新对农用地的影响关注不足;缺少对制度创新效果及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制度完善对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作用的研究;对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在更大范围乃至全国推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可行性、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等方面的研究有待深入。  相似文献   

5.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志强 《中国发展》2008,8(3):78-8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有深刻的利益动因。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方式,也形成以试点地区为代表的典型模式。当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然而,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发现一些进一步创新的方向。  相似文献   

6.
7.
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雷兰 《求索》2007,(3):107-109
2005年10月1日出台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合法”入市。这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显然不一致。一时间,赞同者认为广东的做法是一场“新的土地革命”、“在尊重历史和承认现实的基础上的制度创新”。。但也有观点认为,广东的做法导致“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将受到挑战,程序正义面临惨遭破坏的危机”。本文基于对广东立法的认识,结合目前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及弊端,分析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的现实可行性及法律性,以期对物权法(草案)以及《土地管理法》的进一步修订有一定的帮助。  相似文献   

8.
李晟  郧文聚 《中国发展》2013,13(2):23-26
伴随中国城镇化迅猛发展,大中城市周边集体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城镇化的主要区域。全国各地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验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转变增长方式、完善土地管理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该文在总结各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验基础上,提出在大中城市周边区域率先建立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促进城市周边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并就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引导、协调、管理和监督职能,鼓励、扶持产业支撑,深化城镇社会保障和就业体制改革,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和城乡综合管理体制创新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若谷 《青年论坛》2014,(2):111-114
改革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创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法律制度,一要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的权属及权能内涵,允许其依法出让、租赁、入股;二要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方式和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正、运行有序;三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流转收益的分配机制,明确分配主体、控制分配比例、监管收益用途;四要建立城乡统一、平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定级评估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0.
王贝  衡霞 《求索》2011,(11):5-7,47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绝对地租存在的内在条件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其现实存在的外在因素是集体使用权的市场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绝对地租的来源,既不是产品市场价格高于生产价格的余额,也不是产品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余额,而是利润平均化前的扣除,具体表现为生产价格的一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绝对地租是由劣等建设用地支付的绝对地租量来确定。  相似文献   

11.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驱动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已作为一种普遍现象融入社会经济活动之中。但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导致流转无法可依、管理无法可循,造成流转混乱和管理混乱。目前,对于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到底应如何流转,我国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然而,处于市场经济大环境下的农村发展,使得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带有某种合理性,并呈现出扩大化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2.
该文采用现象溯因法,综合分析法、文献资料法、法理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力图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用地缺口,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该文提出,实现建设用地流转的市场化、规范化,应当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扩大流转范围、确立流转过程中农民主体地位、完善流转交易模式和流转利益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现有的土地二元制结构下,集体所有土地与国家所有土地相比,其在用途范围上和流转范围上都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在土地商业性开发巨额利润的吸引下,以小产权房为代表的农村集体土地也开始突破法律的约束进入房地产开发的一级市场,并迅速蔓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相似文献   

14.
张引  杨庆媛 《求索》2014,(8):32-36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具体体现在流转方式和收益分配、监管制度建立等方面。通过分析上海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发现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中,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公开出让复垦土地、出让指标并就地落地和出让指标异地落地三种,流转模式按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建设用地指标不同划分为"宅基地置换"、"建设公共租赁房"、"征地留用"等十种。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流转收益分配及监管制度不完善、流转程序和机制不健全、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矛盾和盲区等问题。反思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尝试性改革肇始于1988年,国土资源部自1999年以来,在安徽芜湖、江苏苏州、浙江湖州等地进行了多处试点,结合理论调研与试点运行,许多地方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市级政府规章。2005年10月1日,广东省施行《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作为中国首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流转的省级政府规章,其实施5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遭遇许多障碍,使得全省流转整体进展缓慢,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本文对此进行了深度的探析,通过对一省改革之探索,为将来全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全面开展提取重要的经验和教训。  相似文献   

16.
《江西政报》2008,(3):20-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  相似文献   

18.
小产权房的复杂性就在于涉及城乡二元土地利用制度。房地产企业直接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建设是违法的,农民在自己宅基地上自建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应为合法,但都具有合理性。不过房地产企业直接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的可行性还欠缺,而农民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城市居民则具有可行性。所以应积极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19.
《时事资料手册》2005,(6):57-58
2005年10月1日起,《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广东省农民手中的农村集体土地,将以与国有土地同样的身份——同地、同价、同权,进入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有媒体将此举誉为“新土地革命”。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民政》2014,(6):47-47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用地范围、土地用途和年期、供地计划、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地、分类用地监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从土地政策上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将有关读者关心的问题回答如下:问:商业性设施和商品住宅用地是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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