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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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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调解是我国的一种调解制度,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某些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处罚性处理方法,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过于笼统,影响了治安调解的正确适用.因此,进一步完善治安调解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正确适用治安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的一项重要的执法手段。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本文立足当前公安机关开展治安调解执法活动的实际状况,深入分析了基层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调解时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治安调解执法实践中应注意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3.
中美治安调解之比较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安调解是我国基层公安机关主要工作之一,具有明显的中国警务特色。在美国,随着社区警务运动的兴起,对治安纠纷进行调解也正扩展为警察的重要职能。比较中美治安调解发展过程中的特点,有利于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治安调解的优势作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治安调解体制。  相似文献   

4.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治安调解作为"大调解"机制的重要内容无疑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治安调解最大的问题在于适用条件的模糊性和公安机关几乎不受控制的自由裁量权。重构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需要将其放置在转型社会的背景下,以调解为原则并体现法律对公权力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近三年治安调解实践的调查情况表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与社会变迁相关的新特点,与之相对应,治安调解已经成为治安案件查处和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的主要方式。但是,无论立法还是执法实践,治安调解在公安基础工作方面的重要性与其得到的重视程度显然极不相称,且显现立法和实践断裂的现象。在此基础上,针对相关问题,本文在立法和执法两个环节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6.
李雷 《法制与社会》2010,(13):61-61
在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行政调解作为调解的一种,与诉讼机制和其他非诉讼方式相比有其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行政调解只有一些零散的规定,从整体上看,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许多缺陷,其本身的性质、具体程序和效力等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在对我国行政调解的制度化困境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调解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诉讼调解是我们国家重要的诉讼制度,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作了专门规定。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总结我国长期以来诉讼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和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对诉讼调解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试图根据这一规定和意见并结合自己的审判工作经验,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的特点、原则、方法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作一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8.
调解能力,是基层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活动中的基本素质及基本能力。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由此,调解能力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息息相关。增强调解能力、提高调解水平,是调解组织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的重要任务。只有激发调解组织的活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才能适应调解为民的需要,才能真正做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以调解为主,便民利民惠民,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一、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随着社会转型和形势发展,一方面调解工作所应对的矛盾纠纷发生着深刻…  相似文献   

9.
旬阳县城关镇党委和镇政府,以人为本,在"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平安和谐城关"中,镇综治委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为己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促进了镇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了广泛好评. 健全网络,确保为民办实事 该镇以综治网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了综治办、农村"两会一户"、城区治区防控体系建设.一是由镇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由副书记任综消费品办主任,亲自抓,具体抓,重落实,出成效.二是"两会一户"组织健全.强化了村委会、村治保会,并普遍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制度,选聘治安中心户长3613名,配合村治保、调解组织做好所辖户的治安防范、纠纷排查调解、法制宣传工作,以村组警务室为基础,全镇建成29个综治活动室,选调23名协警驻村.  相似文献   

10.
完善治安调解制度首先应正确定位治安调解的价值取向,和谐、法治、公民以及主权在民是当前世界上责任政府的发展趋势,也给我国治安治安调解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其次还要合理设置治安调解的原则,在自愿、及时、教育、合法、公正、公开六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还应设立回避和情感原则,这些原则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充分体现了治安调解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1.
目前,全国司法所4.11万个,占全国乡镇(街道)建制数的92%,68.7%的司法所作为县(市、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了直接管理今年以来,相继有18个省(区、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特别是司法所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或指示;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支持下,目前中西部地区落实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1.82亿元,东部地区落实司法所建设资金近2亿元目前,全国5542个列入国债建设项目的司法所92%以上完成建设任务,新的年度建设计划即将下达据统计,司法所在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方面,每年参与调解和指导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间纠纷多达600多万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司法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每年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30万左右,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司法所在开展全民法制教育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一直负责本乡镇(街道)普法和依法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每年宣讲法律50万场次;司法所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在政法委、综治办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治安专项排查治理,配合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试点地区司法所还承担了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非监禁刑罚执行的具体工作,目前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社会对刑事和解制度与治安调解制度的需求、降低司法成本、社会效果以及刑事和解与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等多个方面对刑事和解制度与公安的调解制度相比较,从而对刑事和解的利弊作出一定的分析和研究,以谨慎而积极的态度对待刑事和解这种理念和制度。  相似文献   

13.
吴青青 《法制与经济》2009,(2):32-33,35
本文从社会对刑事和解制度与治安调解制度的需求、降低司法成本、社会效果以及刑事和解与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等多个方面对刑事和解制度与公安的调解制度相比较,从而对刑事和解的利弊作出一定的分析和研究,以谨慎而积极的态度对待刑事和解这种理念和制度。  相似文献   

14.
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可以从事治安调解,治安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决定了治安调解的非终局性,警务活动的专业化需要发挥治安调解的功能。治安调解制度不应取消,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5.
2006年至2010年,全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所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部署,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通过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努力探索普法的新途径,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创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我们汇集了部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刊登在"基层普法"栏目,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回顾和"六五"普法工作的序曲,以期谱写"六五"普法工作的壮丽篇章。  相似文献   

16.
张兆利 《人民调解》2006,(12):34-35
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由于受法律、文化知识水平和自身综合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调解中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制作要件残缺,盲目追求调解率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弊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削弱了民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影响了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威信。  相似文献   

17.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如何妥善处理发展中的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实践证明,强化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可以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但遗憾的是,我们在推进法治化的进程中,一味地强调借鉴西方法治的经验,却忽略了本土法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诉讼成为法律界人士竭力推崇的主流法律意识形态的背景下,调解制度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调解工作也逐渐被边缘化,且三大调解手段存在单兵作战、各自为政的格局,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没有…  相似文献   

18.
论点辑要     
《中国审判》2009,(10):64-64
〈〈结合基层审判实践,笔者认为对基层法庭办理的以下几类案件不适用调解:一是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案件,二是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案件,三是经传票传唤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案件,四是双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调解的案件除外)。  相似文献   

19.
目前社会处于矛盾和纠纷多发期,处于与矛盾接触最前沿的基层法庭,需要探索一条以有限的司法资源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的道路,那就是以诉前调解为基础的联合调解。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力量,联合乡镇、村等基层调解组织力量,通过调解的方式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  相似文献   

20.
法院调解一度被广泛诟病,甚至被强制弱化,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但近来,由于社会矛盾新的变化趋势,对于纠纷解决途径和解决效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之司法实践中对于法院调解制度的不断探索,促使法院调解热在审判实务界和理论界再度兴起。但这已不是对传统意义上法院调解制度的简单回归,而是法院调解在现代社会中的新发展,特别是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司法解释为分水岭,今天的法院调解带有更多的理性和现代色彩,因此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审视和认识法院调解制度。一、自愿原则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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