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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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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理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费安玲 《知识产权》2008,18(3):3-10
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认识,应当构建在清晰梳理知识产权行使行为与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之关系的基础上.它们两者之间虽有联系,但决然不能简单等同,因为超越知识产权权利范围行使权利的行为不是滥用行为,知识产权垄断行使行为是否构成滥用需要依其是否具有正当性而做出判断,知识产权不当行使行为与滥用行为有着本质不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需要制度理性的思考.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理念主要有二:一是在法律正义的基础上解决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我们需要对利益冲突与法律正义做出正确的判断,我们也需要在利益实现与秩序安全之间寻找衡平点;二是在私权基础上关注知识产权的社会功能.现代社会不仅需要高扬私权保护的旗帜,同时亦需要更多地关注权利的社会功能,尤其需要关注社会发展与知识产权社会功能的强化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目次一、引言二、滥用诉权概述三、禁止诉权滥用的法哲学思考四、滥用诉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五、我国规制滥用诉权行为法律体系之构建一、引言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所享有的诉权被认为是国家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具有“实然性”而设定的“权利救济权”,为“第一制度性权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诉权的存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就不可能成为一种现实的权利。有基于此,世界各文明法制国家皆对  相似文献   

3.
禁止权利滥用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钱玉林 《现代法学》2002,24(1):55-61
禁止权利滥用是在法权观念的变迁过程中 ,由观念发展到判例 ,再发展到成文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的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负载了“社会本位”权利观的价值 ,在民法上成为一般条款 ,是指导、评价民事主体正当行使权利、立法以及法律解释和补充的准则 ,也是赋予司法裁量权的依据。基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权利社会性的要求 ,因此 ,权利滥用者对其行为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4.
肖建华 《中国律师》2012,(10):81-82
当下随着社会各个领域逐渐通过法律来实现管控,我国正在向法治社会转变。社会主体只要在适法空间内进行各种行为,都应该享受到法治社会带来的自由。当然,一旦社会主体行为突破法律规定范畴,也必须通过法律来修补出现的裂痕,使社会重新回归平稳状态。法律除了赋予国民享有广泛的人身、财产和自由等权利外,还要规定权利遭受侵害之救济渠道。而对于权利救济,最基本方式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  相似文献   

5.
公立医疗体系事关全民健康安全,有"第二国防"之称.作为公立医疗体系的主体,我国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上是具有交易优势地位的,体现在与患者的交易中,往往凭借其交易优势地位,实施各种权利滥用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确有必要对这种交易优势地位进行调节和制约.从限制医院滥用交易优势地化着手,引入法律对其规制,继而研究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法律如何规制和政府公权力如何干预医院滥用交易优势地位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当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发生争议时,法律规定了当事人有向司法机关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这项权利究竟是"诉权"还是"起诉权"?本文从理论界和实务界中的普遍现象——对"诉权"的研究脱离不了"起诉权"这个问题入手,具体阐述诉权和起诉权的基本内涵及性质,进而分析二者的位阶。  相似文献   

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起诉权是诉讼权利中的一项首要的权利,起诉权得不到保障,其他诉讼权利即无从谈起。实践中,对诉权问题往往遇到一些较为特殊、不易把握的情况,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对于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论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为任何权利的规定,原则上只是确定一种规范,将人们的行为纳入一定的范围,而不是具体规定权利主体如何行使权利以实现权利的内容,这就为权利人滥用权利留下了空隙,所以滥用权利的现象也就成为必然。现今,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尚未健全,人们  相似文献   

9.
现代法律关于权利之保护,以公力救济为原则,一般不允许私力救济。但有时难免对权利之保护不周,因此,法律容许一定条件下的自助行为。我国由于民事立法上自助行为制度的空缺,使某些民事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民法上确立自助行为,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更加充分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是非常必要的。我国民事立法应参酌国外相关法例,将自助行为确认为民事权利保护的一种特殊手段。并对其要件、行使范围及限度、使用方式、效力、监督和汇报制度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0.
法律规范作为构成法律的基本要素,是以社会主体的具体行为为对象,通过授予权利或强加义务的方式来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的行为模式。一、法律规范的构成形式法律规范的构成形式是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按照这种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各组成部分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行为模式,供社会主体作为行为参照模式。研究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惯常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研究,大多遵循"概念和范围-保护模式-主体认定-权利内容及其救济"这样的框架,其中不少系重复研究,而此研究路径并不能使我们对作为制度构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结构"问题产生清晰的认识.因此,对"法律结构"的解析十分必要,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基础研究,具体说来,其所勾勒出的路径图应当表现为"涉及的利益主体-利益主体享有的权利之定性-利益主体之间具体的法律关系"这样的架构.  相似文献   

12.
民事中的起诉权是人们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行使的一项权利。审判权是法律赋予司法机关的一项权利,它要通过当事人的起诉才能实现其价值,没有起诉何来审判。  相似文献   

13.
刘德福 《行政与法》2004,(9):102-104
土地征用是具有复合性质的法律行为,由此引起复合性的法律关系。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强化了土地征用中的权力,而忽视土地征用中的权利保护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为此引发了大量的征地纠纷,但最终是牺牲了被征用地之相关民事权利。这种现象需要从法理认识分析和法律的高度引起重视。本文试图从土地征用的权利保护角度说明我国土地法律规范存在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4.
法律是行为规范,只规范行为,包括积极行为规范和消极行为规范,前者即权利、权力,后者即义务。义务是权利和权力的逆向表述。法律规定权力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权利。规定权利意味着必须规定权力。在本质上,法律就是对权利的规定,权力和义务均可视为权利的间接规定。权利主体行使任何权利,均是对自己人身的支配。广义的人身自由权等同于权利,狭义的人身自由权即有名权利外之权利。但人身自由权表示不定向之自由,必须通过具体行为,即定向之人身自由方能行使。定向之人身自由权即传统民法之能权。称法律确认的无名行为资格为能权不违反逻辑,称其为权利外“法益”则违反逻辑。  相似文献   

15.
医生的权利与义务是医疗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由于行医职业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对医生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法律规定,使医生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使医生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本文仅就医生的权利及其社会功能问题进行探讨。一、作为职业特权的医生的权利首先,医生的权利是一种职业特权,这种特权是通过行政机关的许可而获得的,行政机关对于非特定的一般公民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特定事项,行医,在特  相似文献   

16.
权利是法律确认的当事人实现其自身价值与利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矩度。法律将社会各成员利益的实现与保护以有效形式稳定下来,且具有一定方规。超越之,即构成滥用,法律将拒绝提供保护。其根本原因在于:权利与正义同在。①在现代社会,更是如此。然而,当社会成员为实现自身价值和利益而超越限定的方规时,法律是将社会成员的权利(尤其是民事权利)加以削夺还是不  相似文献   

17.
段伟 《中国公证》2007,(1):39-44
权利是社会主体在一定限度内的行为自由的法律确认,是通过法律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利益以及社会主体根据法律作出选择以实现其利益的一种能动手段。根据上述概念,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公证员的权利是指公证员在公证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行为自由限度,是通过法律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公证员的利益,以及公证员根据法律作出选择以实现自身利益的能动手段。  相似文献   

18.
权利外观保护理论产生于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向过程中。现代民法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来对待,其构成中的共性因素包括事实上之外观、善意、实施交易法律行为,而"本人与因"只宜作为具体规则设计时可酌情考量的个性因素。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在总则部分规定权利外观保护的一般条款,建议表述为:"第三人合理信赖权利外观而与非真实权利人为法律行为时,其依据该法律行为所取得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适用中应遵循穷尽原则,并关注其配套机制的构建和运用。  相似文献   

19.
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利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剑 《电子知识产权》2008,(6):41-44,53
育种者与农民是植物品种保护法律关系中两个主要的相对利益主体。在赋予育种者专有权的同时,有必要对其权利加以适当的限制,以衡平农民和其他育种者的利益。权利的限制包括对权利内容和权利行使的限制。育种者免责和农民免责主要属于对权利内容的限制;而强制许可则是为了防止品种权人滥用权利或者不实施权利而对品种权的行使进行的一种限制。  相似文献   

20.
着我国法律现代化、文明化程度的提高,诉权保护以及防止滥用诉权,已是诉权理论研究中比较成熟的课题;〔1〕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长足的进步。但这多是仅针对权利主张方即原告的诉讼权利,而对于两造的另一方即被告的诉讼权利少有论述,对于其答辩权利特别是滥用管辖权异议这一行为的研究甚少。而司法实践中,滥用管辖权异议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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