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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情简介:1992年3月26日,高秀兰持以高秀兰为户名的1989年11月12日存入的定期1年、存款数额1千元的存单(号码0484432)到雷庄信用社取款.信用社工作人员经过查找,发现以高秀兰为户名的定期存款1千元早被本社业务员邵进祥以其嫂滦县雷庄镇邵庄村农民高秀兰的名义通过挂失支走,于是宣布高秀兰所持存单作废,并予以扣留.为此高秀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雷庄信用社立即给付存款1千元及其利息.  相似文献   

2.
1991年5月7日,原告陈某携带5560美元到某县工商行办理外币储蓄存款.由记帐员林某清点后,将美元号码抄下,并请陈某签了字. 同年5月30日县支行请福州市工商行来鉴别外币,发现假美钞.经核对假美钞号码为陈某签名登记的.同年6月1日、7日、8日县工商行多次口头通知陈某来银行办理更换外币存款存单,原告否认自己存入银行假  相似文献   

3.
银行擅自扣划储户“存款”成被告2002年11月19日,镇江市民阿贞在某银行运河路分理处(以下简称运河路分理处)开设了储蓄存款账户,运河路分理处签发了活期一年通存折给阿贞,截至2003年7月27日,阿贞在运河路分理处共有存款92881.32元。同年8月10日,阿贞再次到运河路分理处办理存款业务,运河路分理处打印的《储蓄存款凭证》上记载的存款金额为24000元。根据运河路分理处的要求阿贞在“本人确认银行打印记录正确无误”栏目下签名确认,该凭证运河路分理处经办人签章为小丽,“事后监督”、“复核(授权)”栏均为空白。随后,运河路分理处在阿贞存折上…  相似文献   

4.
1994年8月24日,台湾商人步福义将人民币14万元存入中国银行扬州分行广陵办事处新城北路储蓄所(以下简称储蓄所),存款形式为个人通知存款。同年9月6日,步辐义至储蓄所处,要求将个人通知存款14万元中的10万元转存一年期定期储蓄。储蓄所遂向步福义出具了号码为0123836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以下简称836存单),户名为步相义。9月ZI日,储蓄所工作人员金文彬(已于1997年元月18日,因车祸死亡)持836存单并在其背面签上“担保人金文彬”字样后,从储蓄所违规支付了10万元及利息133.25元,并加盖了“结清”的印章。1994年11月22日,…  相似文献   

5.
[案情情简介]1992年10月4日,王某到中国银行某市支行存款(港币)。银行工作人员交给王某四张存单,其中,一千元面额的存单三张,五千元面额的存单一张,合计港币八千元,存期一年。一年后,王某到该支行办理转存手续,但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面额为五千元,号码为0006509的存单与银行“留底帐卡”所印的金额不一致。王某持有的“存单联”面额是“港币伍汗圆整”,而银行“留底帐卡”面额是“港币壹仟圆整”。银行工作人员送探寻发生误差的原因,发现号码为0006509的存单要素不全,该存单不但缺印了“中国银行”四个字。而区缺印了中国银行行…  相似文献   

6.
"先刑后民"不是绝对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案情简介2001年5月20日,原告张某(女)在被告某银行支行下属一家储蓄所办理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手续,存入人民币100,000元,存期一年,并加设密码。同年10月19日14时左右,张某离家,于当晚20时左右回家,发现家具被翻乱,存单被窃,与存单同放一处的其余现金、活期存折等安然无恙。次日上午,张某持自己的身份证来到该储蓄所挂失,获悉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当地公安机关接到储户张某报警后,上门进行勘查,结果是:门、窗无橇痕,现场未采集到作案痕迹。据银行反映,10月19日下午16时左右,一女子持张某户名的储蓄存单来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因该女子无法准确…  相似文献   

7.
农业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刘某为给其朋友张某筹措开办煤矿的资金 ,利用其分理处主任的身份 ,私自散布吸收高息存款的信息 ,并规定 :款项必须先在该分理处营业柜台存成活期存单 ,然后持电脑打印的活期存单找其换取手工填写的定期存单 ,在换存单的时候 ,先行支付给储户高出国家规定利率的息差。而刘某开给储户的手工填写的定期存单 ,系刘某利用其分理处主任保管分理处印鉴的方便 ,私自在非农业银行的空白定期存单上加盖该分理处储蓄专用章和工作人员私章后伪造的。刘某利用此方法在 1 998年 1 0月共吸收了 50名储户的存款共 1 1 3 0万元。然…  相似文献   

8.
犤基本案情犦于某于1999年至2001年任工行某区分理处主任。在1999年7月2日批办了赵某以二张面值十五万五年期的定期存单做抵押共计十二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在贷款期满后,分理处多次向赵某催促还贷,而赵某未能及时还贷。于某找到赵某以银行规定小额贷款不能跨年度为由要求赵尽快还贷,并对赵说:“如果你再不还款就按照银行的规定取你的存折以活期计算强行还贷。”这时赵某提出让于某帮忙把存折卖了还贷,以便减少利息损失。于某的妻子王某认为有利可图,就和于某商量把存单买下。同年12月,于某同妻子王某等人和赵某就买卖存单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9.
个体工商户骆某以“邹忠”之名在中国农业银行某市支行一分理处开办了“个体活期预留印鉴类”存款帐户。10个月后,分理处以“芜”字不规范为由,要其更换成规范字“富”,否则不为其办理有关业务。骆遂将产名更改为“邹忠富”并更换成同名印鉴及印鉴卡。此后,骆仍用“邹忠实”存取款。同年6月14日,雇工自某盗得其存折及印鉴,在分理处冒领存款22000元。自所填支款八户名为“邹忠芙”。翌日,骆到分理处查询并报案,后追回9000元;仍造成13O00元损失,对此,骆要求银行赔偿,经交涉未果成论。对骆某之损失,银行应否负赔偿责任,颇有争议…  相似文献   

10.
陈某,男,现年36岁,系农业银行某分理处职工。曾因犯错误于1998年1月被单位开除留用察看两年,后单位安排其从事勤杂、协助他人吸储等工作。1999年1月28日、29日,陈某利用平时工作上便利两次从本单位出纳员处取得盖有农行“现金收讫”章的空白现金解款单,并擅自一人到某钢丝绳厂收取该厂上解农行分理处的存款计人民币9.5万元,后于29日下午携此款逃至新疆经商。案发后,其家人主动为其全额退赔。同年3月26日,陈某在新疆某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某检察院提请逮捕。  相似文献   

11.
[基本案情] 杨某,系国家工作人员。1998年7月,杨某擅自将掌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以下称简“农保金”)存单8.2万元借给程某在信用社质押贷款7万元做生意。同年11月,杨某再次将三张“农保金”存单,共计金额11.8万元,借给程某质押贷款11万元,后因程某未能及时收回贷款,致使贷款不能到期归还。1999年12月3日,信用社将质押存单的存款抵扣了贷款。1999年11月13日杨某在催款无  相似文献   

12.
杨敏 《四川审判》2002,(6):43-43
2000年9月30日,原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县街储蓄所主任左静到其姨娘韩志全家揽存(此前左静曾与韩志全有过揽存行为),称到中国银行存款利率高,且不交利息税,骗得韩志全信任,韩志全遂从乐山邮政演武街储蓄所和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取出10万元在家里交给左静,左静用同年9月29日事先办好的以王明英名字填写的一张定期存款开户单,套出了(98)川字第2279972号空白定期存单,并手书填写上“存入日期2000年9月30日,户名韩志全,存款金额10万元,年息3.5%”等内容,并偷盖了储蓄员罗娟、董云嘉的私章后交给韩志全。左静收款后并没有入银行帐,而是用于自己炒股,银行帐上只有以王明英名义存入的100元。2001年4月29日韩志全持存单到中国银行乐山市中区支行提前支取不能而发生纠纷。左静现已因此行为被判入狱,罪名为诈骗罪。  相似文献   

13.
案情 1996年10月30日,A银行办事处主任王某和工作人员张某为完成单位储蓄任务,到刘某处要求其存款。刘某将10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张某为其办理了存款手续,并出具了一份号码为2633671的真实存单。存单载明:刘某存款10万元,月息1.65‰,存期为活期。存单上加盖了A银行办事处的公章,记帐栏处盖有张某的私章。张某回单位后将存单第一联收入传票和第三联存款帐卡交给出纳黄某,黄某在第一联收入传票收款栏处加盖私章后,将帐交给会计陈某,陈某在第一联收入传票收  相似文献   

14.
再论生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某 (男 )和李某 (女 )于 1 994年 5月登记结婚 ,因双方都想要孩子 ,故从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同年 1 2月 ,李某怀孕 ,但此前 ,李某已和以前的男友姜某旧情复萌 ,致使张某与李某的夫妻关系紧张。 1 995年 1月 2 8日 ,张某遇意外事故 ,其睾丸受到严重损伤 ,经医院诊断 ,张某彻底丧失生育能力。 3月 1 5日 ,李某诉至法院 ,要求与张某离婚。 4月 1 0日 ,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欠缺必要的证据”为由 ,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4月 1 5日 ,李某在姜某的怂恿下 ,未与张某协商 ,自行到医院作了引产手术 ,以此作为与张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2005年11月,被告人方某到邻居吴某家中行窃,盗取人民币500元及数额为4000元的两年定期存单一张(2005年10月22日存入信用社)。后方某因持该存单到信用社取款未果,数日后再次夜入吴某家中盗取了吴某的结婚证,私刻了吴某私章。同年11月11日被告人方某持本人身份证、被害人吴某的存单、结婚证和私章,到信用社质押贷款3500元。2006年2月23日,被害人吴某归还了信用社贷款本息3569元。  相似文献   

16.
被告人海某,系郑州市城市信用社某分理处出纳员。被告人金某,系无业人员。1987年8月,金要求海帮助其弄些钱。海说:“纬五路储蓄所我熟,就是门上的锁不好弄开。”金说:“门的事你不用管,我来弄。”当晚,二被告人来到纬五路储蓄所,将门锁钻开,将原锁带回金家做了“手脚”,又返回储蓄所用其将门锁上。同年8月21日,金按预谋到该所以假名存入人民币120元(后又取出119元)。同年10月3日,金又以“工会互助金”开户存入人民币47元。10月9日夜,海、金打开该储蓄所门锁,潜入所内,将两份存款底帐页盗出,又将底帐页和存款折上的数额分别涂改为7001元和5047元,又于当夜把涂改后的底帐页送回储蓄所。次日,海、金二人分别到该所取走  相似文献   

17.
2012年12月26日,广州市越秀区区长王焕清做客广州电视台节目“行风面对面”,主持人“突袭”,建议现场拨打区长热线。但是,第一个号码响铃一分钟没人接,第二个号码是空号,区长建议再拨打第一个号码,这次终于通了,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助登记并转到信访那边。  相似文献   

18.
发明人高海于1987年1月28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煤气炉自动控制器”实用新型专利。同年4月19日,高海将此已申请专利的技术独家转让给广州市宇宙金属制品厂,得技术转让费20000元。与高海同单位的朱怀升得知此情后,以共同发明人的身份向高海要求分享转让费。高海否认其为共同发明人,不同意其所提要求。朱怀升遂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分享技术转让费。此案是属于普通的技术转让费之争还是属于专利申请权之争?如果属于前者,案件  相似文献   

19.
马强和肖梅原是一对恩爱夫妻,但不知什么原因,如今已到了分居的地步。1999年9月,马强将其一笔3000元的钱款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期限为一年定期。同年11月,肖梅偶然翻到存单,偷偷拿着存单、身份证和结婚证,到银行提前支取了这笔钱。马强后来发现存单不见了,即到银行挂失,却被告知钱已被妻子取走。几经交涉没有结果的马强,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20.
1984年9月20日,某长江航运局科研所工程师陆××个人出资5000元,以联系人的名义,向某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申请,兴办“某冷冻空调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冷司”)。同年10月24日,得到同意,同时明确该公司为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挂靠“中心”。同年11月,陆调入某轮船总公司(以下简称“某轮总”),“某轮总”同意陆开办“冷司”。当月21日,经某市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执照上载明,“冷司”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5000元,负责人为陆××。“冷司”开业后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开业当年即获利4.6万元,其所得利润5%上交“中心”,30%留作发展基金,其余用于服务报酬、奖金。1986年8月15日,经“某轮总”多次要求,中心和陆本人同意在不改变“冷司”性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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