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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离婚标准问题探析刘自强离婚标准也就是在婚姻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法定界限。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破裂原则作为法定的离婚理由,也就是不论婚姻当事人有无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只要当事人诉请夫妻已不堪共同生活,法院也确认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到不能...  相似文献   

2.
正确审理、妥善调处婚姻案件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如何处理好离婚案件 ,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而且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团结。笔者就离婚案件的审理谈几点看法。一、依据一个原则这次在修改婚姻法过程中 ,围绕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 ,还是“婚姻关系破裂”的问题争论颇多。主张“关系说”的认为 :(1 )夫妻感情属于个人的心理或精神活动范畴 ,不应由法律直接调整 ;(2 )夫妻感情不是夫妻关系的全部 ,婚姻是两性的精神生活、物质生活、性生活及社会关系的共同体而存在 ;(3)现实生活中没有夫妻感情而存续的婚…  相似文献   

3.
一般认为,民事法院制度的作用在于依法强制性地解决当事人间的民事纠纷。但是,因法系传统的不同,法院介入民事案件的程度也不相同。以离婚诉讼为例,作为大陆法系代表的德国法院对于系属于法院的离婚案件,是通过审理制定法规定的离婚构成要件(在诉讼标的上表现为有争议的离婚法律关系),在认定本案满足法定离婚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宣布离婚判决,并同时对与此相关的财产分割及其他事项进行裁判。与此相反,作为英美法系代表的美国法院是将离婚案件理解为夫妇之间发生的人际关系纠纷,在诉讼中首先考虑引起离婚的原因,以及双方是否有和好…  相似文献   

4.
1.《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表明了离婚的实质性条件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程序性条件则为进行调解,二者均为离婚的法定条件。2.正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关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要有发展的观点,不能固定、静止、不变的看问题,影响夫妻感情变化的因素是多样而又复杂的,我们在认定时,要看到过去,更要看到现在、将来,全面进行分析,不能只看一时一事,也不能轻信当事人陈述。3.根…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间人员交往愈来愈频繁,当事人对外国法院判决的离婚案件请求我国法律予以承认也日益增多。据统计,1991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确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2件,1992年17件,1993年上升到28件,1994年1月至5月已受理1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5.5%。众所周知,法院判决为一个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体现,而司法权之行使除条约另有规定者外,仅限于内国领域以內.在确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处理好这一涉外法律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有人请与其婚外同居者出庭作证,证明婚姻感情确实破裂,从而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本文从此类现象出发,讨论有责配偶能否仅以其自身过错符合我国法定离婚情形为由达到判决离婚的目的。我国婚姻法遵循婚姻自由的原则,离婚自由乃其中之义,但自由是相对的,一部良法的初衷不可能让有责配偶从其自身过错中获益,同时从法理上看,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离婚请求权,但这种离婚诉权并不等于离婚胜诉权,要严格区分离婚请求的诉权与胜诉权;我国婚姻法有必要限制有责配偶仅以其过错向法院主张离婚胜诉权,我们要严格区分法定离婚理由或离婚情形与法定离婚标准。  相似文献   

7.
协议离婚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与法律的确认结合在一起的复合行为,故其效力应受当事人合意的效力及登记行为的效力双重影响。在当事人的离婚合意及登记行为均为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协议离婚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无效离婚,现行法未作规定。如何处理此类纠纷,笔者认为可参照可撤销婚姻的处理方式,由当事人按民事诉讼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离婚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无须再次进行离婚无效的宣告,只须将法院的判决收入婚姻档案。  相似文献   

8.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上海的在离婚判决期尚未生效的情况下,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最后丈夫被法院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的案件。这也是"97刑法"实施以来上海判决的首例婚内强奸案。但是,到底婚内是否存在"强奸"行为,对于这一行为应该如何正确地进行认定,法学界一直存在分歧和争议。  相似文献   

9.
198 0年婚姻法实施以后 ,其所确定的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引起了法学界的讨论 ,褒贬不一 ,最高法院两次针对性的司法解释也至少说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不适。在本次修法的过程中 ,大多数学者、司法工作人员主张对离婚的法定理由重新规定 ,并且综合 1989年 11月 2 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的规定 ,诉讼离婚法定理由形成以破裂主义原则为主 ,过错主义原则和目的主义原则为辅的立法原则体系 ,立法方式以概括主义、例示主义并重。至于概括性条款仍规定为“感情确已破…  相似文献   

10.
当前,由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生育独生子女的日益增多,因此,当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子女抚养义务的确认以及判决的执行。主要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法院判决前,当事人一方知道判决结果可能对己不利,采取先下手为强的办法,将孩子抢走,转移至别处。另一种是在法院就子女抚养作出判决后,将孩子抢走,骗走或偷抱藏匿起来。因此,造成法院无法及时判决,案件久拖不决和造成判决后无法执行,致使当事人对法院抱怨,并且影响到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甚至造成矛盾激化。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切实解决,除了当事人自身的原因外,也是因为立法中对此规定不够明确,使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无章可循,笔者之见,拟从以下作法为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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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丢失索赔案件时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新的问题,各地法院的判决不一,本文认为其关键是如何确定车主和停车场的法律关系,并提出探讨是否赔付以及如何赔付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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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个论题是从笔者接触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引发的:某对夫妇诉讼离婚,女方以做了绝育手术不能再生育为由,请求法院将独生女儿判随自己生活,男方则利用某种便利,让11周岁的女儿写了一张要求随父亲生活的条子,结果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5条为根据,判决女儿随父亲生活。该案例表明,我国法律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和“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这两个法定条件之间,对后者给予了更为优先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也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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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的适用李兴树,郑耀华(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回离婚的,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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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军事行政行为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在理论和实践中至今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面对军人提起的有关军事行政司法救济的案件,出于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以及法院不干涉军队内部事务的考虑,联邦最高法院在判例实践中尚未发展出处理这一问题的有指导意义的先例原则,联邦第五巡回法院提出的“敏德斯标准”成为裁判此类案件的重要参考。通过考察美国军事行政司法审查的判例实践和理论论争,透析其背后隐含的政治体制架构和利益权衡哲学,对于我国是否建立以及如何建立军事行政诉讼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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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姻不忠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的是离婚案件中的典型情况,无过错一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有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的也不在少数。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完善,造成诉讼过程中频频出现举证难、认定难和赔偿难的问题。应当从法律制度和审判机制入手进行改革,通过完善《婚姻法》相关内容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适用机制,使法律救济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难的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与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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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刑法保护法益的抽象性、流变性以及犯罪构成的模糊性、复杂性,决定了适用于核心刑法领域的违法性认识错误规则无法完全适用于经济刑法领域。是故,需要重新反思和架构适用于经济刑法领域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判断规则。在判断标准上,应当放弃“职业推定”的立场,采用“类型化之一般人标准”;在判断前提上,当法规范本身缺乏明确性或行为人认为其行为有高度合法可能性时,应当肯定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存在,同时主张以“刑事推论”取代“刑事推定”,避免司法者习惯性地“知法推定”,从而导致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宽宥功能在经济刑法领域无从发挥;在判断方法上,虽采用同核心刑法领域相同的阶段式审查,但应更加公平地分配刑事犯罪风险,允许经济活动者对有利于自己的法院判决和中立、专业、无偏私的专家意见予以信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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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案件与日俱增而司法资源有限的国情下,传统的诉讼模式已无法完全满足繁简案件分流审理的需求,简易程序不简易的现实制约着当事人和法院简便快速处理简单案件的迫切要求。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事实无争议的案件,增设简易判决改变传统的审理方式,把这部分事实无争议案件过滤于庭审之外,进一步细化简单案件的程序再分流,可为简易程序改革提供一种全新的进路和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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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个论题是从笔者接触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引发的:某对夫妇诉讼离婚,女方以做了绝育手术不能再生育为由,请求法院将独生女儿判随自己生活,男方则利用某种便利,让11周岁的女儿写了一张要求随父亲生活的条子,结果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为根据,判决女儿随父亲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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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的离婚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两地离婚实体法中关于离婚条件、离婚方式、离婚法律后果等规定不同,离婚程序法中关于离婚管辖权、审理方式、判决等制度也存在着冲突。这些冲突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一事两诉、挑选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困难等。对于内地和香港离婚法律冲突的解决,国内学者提出了统一立法模式、单方立法模式、国际私法解决模式、司法解决模式,通过对上述四种模式的利弊分析可见,用司法协助的模式解决两地离婚法律制度冲突最为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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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数量激增的时代背景下,多车肇事致人死亡案件日趋频发。由于各地交管部门对此类案件性质的理解不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导致类似事故处理结果迥异的原因包括:缺乏统一规范的事故责任认定理论、规则和方法,缺乏制衡事故责任认定的立法依据和资质能力,认定事故责任所依据的行政归责原则与司法判决所依据的刑事归责原则相互矛盾等。从法律性质上看,多车肇事致人死亡的行为是一种竞合的过失犯罪行为,在案件处理上应与共同犯罪及过失共同犯罪相区别。在责任认定过程中,应以明确事故性质为责任认定的前提,以"替代责任"作为前车肇事人承担后次事故责任的归责原理,以"相应义务的履行"为违法性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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