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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有了疮疤,揭不揭都是客观存在,不能采取不承认主义。我们的工作有了缺点,出了偏差,当然纠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但是,纠正需要勇气,思想不解放,禁区不突破,种种“紧箍咒”就会成为纠错的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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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然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界定不明确,信息的价值属性,知情权与保密义务的矛盾等原因,使得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在所难免。因此我们要适用人权保护、利益衡量、权利可克减、程序正当等原则;准确界定豁免公开的范围,建立信息安全、准确保障制度,完善信息豁免公开程序以及构建反公开诉讼机制,以合理有效地消解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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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包含在广义司法透明之下,向着“检务透明”目标发展.然而检察院法定职权的复杂性导致了检务公开评价标准难以确立.与此同时,在信息化大发展时代,检务公开制度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当前检务公开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来.本文以京津两地检察院网站建设为调查对象,分析和确立“检察院工作信息公开情况”、“检察院分功能管理工作内容公开情况”及“在线服务水平与举报、申诉问题解决率”的评估标准,对于加快检务公开的法制化进程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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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救济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涉及行政诉讼的类型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和诉讼程序都因不同的行政诉讼类型而有显著区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最关键的问题是法院对于国家机密的审查,政府信息是否国家秘密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确认,不能仅仅以属于国家秘密的空洞理由而不予公开。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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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我国行政公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规则主要是行政法规则,主要是对行政主体及行政行为的要求。它要求政府在国际贸易中履行自己的承诺。WTO中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方将有效实施的有关管理对外贸易的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判例等迅速加以公布,以让其他成员方政府和贸易政策经营者熟悉;各成员方政府之间或政府机构之间签署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和条约也应加以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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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与信息网络技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技术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对网络环境下的政务公开进行法律上的调整”,笔者从制定相应的政务公开法、完善政府信息安全法、进行配套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