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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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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新闻单位或记者被诉侵害隐私权时,如果存在公众知情权和公众兴趣、公共利益的需要、公正的舆论监督、当事人同意四种事由时,不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
新闻媒体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发生率仅次于新闻媒体侵害名誉权行为,是位居第二的新闻媒体侵权类型。随着人们隐私权意识的不断觉醒以及新闻媒体侵害程度的不断加深,新闻媒体侵害隐私权行为正在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也会越来越受到重视与研究。本文就以隐私权为中心,主要探讨隐私权及其保护。  相似文献   

3.
唐光怀 《时代法学》2007,5(4):79-82
一般而言,舆论监督不得侵害隐私权,但公共利益需要、当事人同意、合理公众兴趣、监督对象是公众人物、使不可辨认等,可以成为新闻媒体应对隐私权侵权指控的主要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4.
隐私权的民法保护方式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以直接方式保护最为有效。本文对隐私权的民法保护方式进行了阐述,并对侵害隐私权的责任构成和责任承担展开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本文根据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参照国外法学界的成果,就隐私权保护的概念、内容、范围、措施、方法做了简要的分析。并对如何完善隐私权这一人格权保护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
在现代社会中,权利与权利之间存在冲突是普遍现象,其中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由于隐私权是一种消极的权利,容易受到其它权利的侵犯,尤其是来自知情权的侵犯,因此隐私权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律明确的保护。可是如果无限制地强调隐私权的保护,又会导致知情权难以实现,二者的关系错综复杂。本文首先对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基本问题进行简要分析,然后对隐私权与知情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相互冲突,以及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最后提出协调这两种权利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方法,期望二者的利益达到最大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邱婷 《法制与社会》2014,(22):255-256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公众人物因其主体的特殊性,要受到公众知情权的约束,但其仍应享有隐私权。面对公众人物隐私权在公众知情权面前被剥离的现状,对公众人物隐私权进行合理界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论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及其抗辩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人因为过错而非法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与一般民事侵权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上均有所区别。行为人虽侵害他人名誉权 ,但为了平衡社会公共利益 ,也可能享有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9.
马新彦  石睿 《法律科学》2010,28(2):157-168
空间隐私权是围绕隐私空间保护而形成的人格性权利,其所针对的是对隐私空间的不法侵入而非隐私信息的不法传播。在知识经济时代,公民隐私空间的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之挑战。我国侵权责任法已经出台,其中确立了隐私权的法律地位,但对空间隐私权却只字未提。因此有必要对空间隐私权的法律定位、侵权类型、责任构成进行研究,在借鉴外国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我国的空间隐私权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0.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让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作为公民重要的人格权,涉及的是公民隐秘的个人私生活,具有保密性和排他干涉性,应该给予法律的充足保护。但是,公众人物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隐私权往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讯息等息息相关的。本文试图通过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分析,在公众人物隐私权让渡与保护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以解决公众人物隐私权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1.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大众中的一员,无可争议地享有隐私权。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不同于一般大众的隐私权,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要受到公共利益、公众知情权、权利人同意及公共场所等必要限制。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理念和成功的立法经验,合理解决公众人物隐私权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冲突,切实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12.
任旋旋  杨坤 《法制与社会》2013,(35):188-189
政府官员作为一类掌握特殊权力的主体,其身份具有双重属性,即公共性的官员身份与私人性的公民身份。而隐私权的要求在这两种属性中却是冲突的,由此,如何划定一条界限来界定在公民享有知情权的同时而不至于侵害到政府官员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隐私权,这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力图使这一界限的划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高京 《法制与社会》2011,(8):298-298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意识的提高,促使了中国法治不断完善,尤其是人权方面更为突出的体现。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想要拥有私人空间,维护私人的秘密不受侵犯与日俱增。但是,人们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还想获得更多的国家、社会、他人给他们带来的精神需要。因而,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变的极其重要。本文指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透析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具体表现方面,解决冲突,综合利益,协调使之和谐的运行。  相似文献   

14.
传统规范结构理论在解释侵权法上抗辨事由的内涵时遭遇到了困难,而通过对构成要件的性质以及抗辩事由与法效果之间关系的重新论证,可以将抗辩事由定义为评价妨碍事实的抽象总结,这种方法不仅有助于对抗辩事由的外延的确定,而且也有助于侵权法领域的证明责任之明晰。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不可抗力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侵权责任法》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为了便于对权利人进行救济、维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明晰性,应当对不可抗力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可以通过对不可抗力的内涵与判断标准进行界定,来达到限定不可抗力范围的目的,同时应当严格限制不可抗力在严格责任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李磊 《法制与社会》2013,(14):245-246
随着当今社会信息交流的深层化和频繁化,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日显尖锐。这种冲突主要表现在公共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及个人信息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的冲突。要协调二者的冲突,需要明确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的界限,在立法中对隐私权进行直接保护,在我国宪法及其它法律中明确规定知情权,并对两权之间冲突的协调做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7.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新闻媒体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新闻自由作为宪法保护的基本自由,是基于公共利益为内容的.但在新闻报道中也普遍存在隐私权受报道权侵犯的弊端.在正义和公平面前,如何平衡新闻报道权与隐私权,使报道既满足受众的需要,又不侵犯公众的隐私权,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既想要获知更多的信息,扩大自己的视野,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又不愿自己的私密信息被别人了解.与此同时,媒体为了满足大众窥视的欲望而将触角深入到各个方面,造成二者的冲突不可避免.本文就新闻报道权与个人隐私权的相互影响及如何构建彼此的和谐关系进行探讨,希望在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合理保护隐私权.  相似文献   

18.
谈论公众人物是我们社会民众比较感兴趣的话题之一,由于他们是公众人物会影响着公共利益或者民众的兴趣爱好,因此广大民众就会竭力得知他们的隐私,但是恰恰是在这一过程中民众的知情权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产生了碰撞和冲突。本文在对公众人物的概念本身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借鉴国外相关事件是如何对处理隐私权和知情权冲突的做法,进而阐述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进行限制的必要性,以及民众在行使知情权时所应注意的地方。  相似文献   

19.
论HIV阳性者隐私权的边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继响 《法学》2005,(7):34-40
HIV阳性者对携带HIV的信息享有隐私权,直接面临被传染危险者对HIV阳性者携带HIV的信息应享有知情权。以基于知情权的公众卫生安全为标准,HIV阳性者隐私权的边界可被合理界定。在边界之内,是一个如何保护HIV阳性者隐私权的问题;在边界之外,则是如何披露HIV阳性者携带HIV信息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郭明龙 《法律科学》2013,31(3):84-91
隐私权已从传统消极防御面向发展到兼具积极支配面向,主要包括四项权能: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权.《侵权责任法》第62条、第61条、第55条和第56条对应以上四种权能并共同构筑了患者隐私权范畴.患者隐私支配权需要借助于对患者的“告知后同意”实现,告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医师同时兼具的研究者身份与潜在利益冲突.“告知后同意”虽然可以作为一种法益或者注意义务之违反得到救济,但作为某种权利得到保护系必然趋势,这种权利应是隐私权而非自主权.侵害患者“告知后同意”之隐私权的请求权基础应为第6条第1款,涉及赔偿责任时应适用特别规定第55条第2款,所涉损害主要系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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