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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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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小倩 《法制与社会》2011,(23):103-104
当前,在信用卡经济繁荣的背后却呈现出信用卡犯罪数量的成倍增长,其中又以恶意透支最常见。该类犯罪存在基础法律关系,社会危害性和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比其他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均小,并且由于大多数案件存在被害人的过错,且未造成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故对该类犯罪应该谨慎地认定和处理,尽量缩小该类犯罪的打击范围。  相似文献   

2.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相关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是银行或有关机构发给资信较好的公司或有稳定收入的个人,用于在指定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信用凭证。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2005年先后颁布的《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和《刑法修正案(五)》,对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作了明确界定,并补充了数种信用卡犯罪的行为模式,为有效打击和预防日益猖獗的信用卡犯罪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法律依据。本文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3.
随着信用卡使用量的不断增大,利用信用卡犯罪的现象也日渐凸显。尤为突出的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它在构成要件等方面与其他行为方式的信用卡诈骗罪及其他金融诈骗罪存在很大区别。  相似文献   

4.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我国刑法中,恶意透支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常见表现方式之一。但其在具体成立条件上具有不同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和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特殊之处,即主体为合法持卡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须具备超过规定限额或现定期限,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这三要件。唯有明确构成要件,才能完善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田宏杰 《法学杂志》2018,(12):10-18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作为常见多发的典型轻微刑事案件,具有行为主体集中、作案手法固定、挽回损失率高等特点,但由于对该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存有诸多争议、对证据标准的认识不统一,原本应得到快速处理的该类案件,常常久拖不决,影响了诉讼效率和诉讼公正的实现,也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为此,应积极协调侦查机关,统一证据标准和入罪门槛,保障案件迅速得到审查办理,同时注重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遏制部分商业银行信用卡诈骗案件高发趋势。  相似文献   

6.
信用卡诈骗罪的四种犯罪情形中,恶意透支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有6种表现形式,本文就此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7.
曾倩颖 《法制与社会》2013,(36):261-262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要件,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定罪量刑。此犯罪行为是一种游离于民刑之间的违法行为。司法实务在准确探究刑法介入的边界的同时,不得不面对各界对透支行为入罪的种种争议,正视信用卡产业自身的迅猛、粗放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机制缺陷和不足,并为预防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发生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8.
随着信用卡消费方式的不断普及,以恶意透支为主要表现方式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层出不穷,本文将从强化银行的催讨责任的角度,分析现有银行催讨方式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强调有效催收的意义,提出制度设计的探索措施.  相似文献   

9.
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计算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犯罪数额,存在不同的观点。本人在评说恶意透支数额计算标准不同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初步的意见。  相似文献   

10.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作为一种常见的信用卡诈骗罪,极具专业性、复杂性和危害性。本文通过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予以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以期对其立法完善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11.
2009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颁行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新的司法解释改变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与传统信用卡诈骗罪定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新的司法解释对其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论信用卡诈骗罪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刘明祥 《法律科学》2001,5(2):86-93
信用卡诈骗罪有两种基本类型 :一是利用他人名义下的信用卡诈骗 ;二是利用自己名义下的信用卡诈骗。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其性质仍然是利用信用卡诈骗 ,不宜定盗窃罪。恶意透支不具有诈骗的实质 ,不宜定信用卡诈骗罪 ,有必要另立罪名。  相似文献   

13.
恶意欠薪罪若干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涛 《法学论坛》2012,(1):79-86
把《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新增设的罪名定位为恶意欠薪罪,不仅更为形象、生动与简洁,更加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而且还能够全面反映本罪的本质属性。恶意欠薪罪的现有立法规定尚有不明确之处或根本性缺陷,应予以解释或改进。其中,应把本罪的主观方面解释为"恶意",把本罪的客观方面限定为"情节犯",以合理划定本罪的犯罪圈。同时,还应舍弃客观的处罚条件,而采用一种二元化犯罪模式,以有效遏制恶意欠薪行为。  相似文献   

14.
诉权行使的副产品为诉权之滥用。因此,为了有效防止诉讼、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被滥用,对恶意诉讼侵权责任的主体应持广义论。本文认为,除当事人外,诉讼代理人、鉴定人、证人乃至裁判者如果与当事人存在合谋或者独立实施了严重的程序滥用行为,应被追究侵权责任。作为法定之债,恶意诉讼的侵权责任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追究和实现。提起恶意诉讼侵权之诉是主要途径,具有普适性,而在本诉中提起反诉,或在原仲裁程序进行当中提出反请求,则具有合并审理的效率优势。  相似文献   

15.
李光耀 《法治研究》2010,42(6):98-100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更加明确地规定了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视为“恶意透支”。但这种实际上仍是对“非法占有目的”的一种推定。笔者认为,在推定过程中,要注意区别具有主观恶性的拒不归还与存在合理的客观因素的不能归还,从而正确认定“恶意透支”的行为。同时,笔者还认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应是合法持卡人。  相似文献   

16.
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卡诈骗罪是97刑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新设立的罪名。是参照港、澳地区的滥用担保卡或信用卡罪而制订的。由于我国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立法技术还不十分成熟,故信用卡诈骗设立的意义何在,其条款术语是否科学、合理都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拟从立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对信用卡诈骗罪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近年来 ,信用卡诈骗发案率呈上升趋势。有关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认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应包含借记卡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中的“信用卡” ,不包括伪卡或废卡 ;对拾得信用卡并获取密码而加以使用的行为 ,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对伪造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 ,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侵吞行为的定性 ,应依照刑法规定综合加以考虑 ,按不同情况分别定罪  相似文献   

18.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自设立以来,围绕其犯罪构成以及与其他信用卡犯罪的区分一直存在较多争议,实践中也遇到不少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伪造的信用卡不仅仅是指外观上的伪造,更侧重指信用卡信息的伪造。不应把仅仅提供虚假资信等身份证明以外资料的行为,也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为避免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混乱,应在刑法中增加单位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体为宜,对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仅仅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追究单位本身的责任,不符合罪责自负原则。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诈骗、捡拾的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法律并未规定,但从法益保护角度分析这些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理应加以惩处。行为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由于持卡人是不真实的,对这种骗领的信用卡加以使用,遭受财产损失的是银行,危害的是金融秩序和银行资金安全,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而不应以盗窃罪论处。  相似文献   

19.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认定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晨 《现代法学》2003,25(6):78-83
信用卡是个舶来品。曾几何时 ,在很多国人脑海里 ,它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转眼间却成了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手段。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被广泛使用与人们对信用卡有关知识的相对缺乏 ,使得信用卡成为犯罪分子可以利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工具。本文从客观方面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定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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