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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行政证据制度的建构及完善对于规制行政权的正当行使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当前的行政法学领域,行政证据制度仍是一块急待开发的处女地。作者以证明标准的视角对行政证据制度和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进行分析,从二者的异同之处去探索保持二者衔接性和一致性的理论依据,以此为建构行政证据制度提供些许理论上的参考。  相似文献   

2.
行政程序的证明标准在我国理论界所提及的比较少,一般在私法中提到的比较多,如民法中的排除合理怀疑等等,而在诸如行政法的公法当中,尤其是在程序法当中,证据的标准也都是借用民法中的证据标准来加以适用的。文章通过对证明标准的概念、来源、种类等加以分析,通过传统的民事诉讼法证明未进行探讨,进而分析出行政程序中所应该或者实际上正在适用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3.
“压线行驶”“违法鸣笛”“违章掉头”等瞬时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受制于违章行为的瞬时性,监控数量和技术的滞后性,行政主体只有执法人员的个人陈述,形成双方“一对一”证据的尴尬局面.法院率先以行政优势证据出发,调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拿捏比例原则,权衡行政主体的利益和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建立一套单独的行政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行政优势证据证明标准的程度应该大于民事诉讼中“优势证明规则”百分之五十一的要求,小于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规则”,以此达到法官所要求的“量度”和“质度”的证明要求.  相似文献   

4.
行政抗诉既是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主线,体现了对行政权的间接监督、有限监督。行政抗诉是为实践所需要的监督方式,目前尚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应当完善立法,明确行政抗诉的对象,规定抗诉案件的审级,配置检察机关抗诉应有的权力,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同证据制度的证明标准是不相同的,我国三大诉讼法采用的是一元制证明标准,并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确定为客观真实.本文通过对证明标准的概念、世界两大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比较、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及弊端、"法律真实"取代"客观真实"的必然性的阐述,论证了我国民事诉讼应采用"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6.
我国未来的犯罪证明标准应当是层次式和分解式相结合的体系,即以一个高度盖然的总体证明标准为顶端,在该顶端下分别以侦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完结条件为标志设立阶段性证明标准。对于总体证明标准,在将法条修正为:"证据事实清楚,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使之更为正当和合理,而且还应增强司法主体的证据意识;而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则根据该阶段的直接任务分别设立相应的阶段性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7.
对行政证据证明责任承担的研究,目前理论界研究的较少,由于行政法的特点,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同的主体,承担的证明责任也不同。对于行政主体,不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行政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中也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另外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8.
浅析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证据在行政程序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一直放在诉讼程序中讨论,致使行政证据研究尚不充分.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联系密切,但区别显著.将其与诉讼证据区分,是建立和完善行政证据制度的前提.  相似文献   

9.
抗诉标准是抗诉制度的核心,是否达到抗诉标准是抗诉成败的关键。刑事二审抗诉标准的立法缺失和司法异化,是制约当前我国刑事二审抗诉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完善刑事二审抗诉标准,应坚持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与追求诉讼效益相结合、符合刑事二审抗诉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区分刑事二审抗诉标准与刑事再审抗诉标准、坚持实体错误抗诉与程序错误抗诉并重,以及便于司法实践操作、符合诉讼法理的原则。应调适有关刑事二审抗诉标准的规范体系,确立刑事二审抗诉实体标准、程序标准和证明标准一体的刑诉二审抗诉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0.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非法口供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辩方提出-控方证明"总体上具有合理性。鉴于非法证据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及标准问题的复杂性,目前在实务操作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一是辩方履行非法口供争点建立责任的限度,二是控方完成非法口供证明责任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论民事检察权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民事检察权是依据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并结合我国国情确立起来的,适应了维护国家民事法制统一、增强和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公民、法人的重大利益的需要。完善民事检察权需要平衡几个关系:1、监督民事诉讼同维护法院终局裁判稳定性的关系;2、国家干预和当事人处分权相统一;3、正确处理民事检察权和民事审判权关系,建立监督兼顾公诉的民事检察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相结合的实践产物。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的检察制度,是不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没有中国特色社会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也是不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3.
民事再审制度改革与检察监督权的二元配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再审制度面临以再审之诉为目标模式的改革,检察监督权的配置应当适合于整体制度变动的背景.在双通道单向路径的启动审查制度设计下,应增加"支持再审起诉"的民事检察监督工具,建立当事人诉权、法院审判权、检察院监督权的合理制约.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具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是其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其中书面审查应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方式,调查取证则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有效补充。检察机关审查民事抗诉案件的调查取证应在立法上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5.
香港回归前后,内地民事抗诉制度开始进入香港司法界的视野。由于香港普通法强调判决的终局性,民事抗诉制度(以及整个审判监督制度)曾经影响到内地民事判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然而,随着内地与香港在司法制度上的交流与互动,香港司法界时民事抗诉制度的认识开始产生新的思维。2006年7月,内地与香港签署了相关文件,表明到目前为止,抗诉制度并没有成为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事判决的障碍。但将来的发展,还有待于进一步现察。  相似文献   

16.
行政合同行为作为行政机关的活动方式之一 ,其纠纷的解决应适用行政诉讼 ,但现行诉讼结构 ,包括判决都是建立在单方的行政行为之上的 ,这种判决制度在判决的前提、判决的类型及判决适用条件等方面都不适应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需要。我们应建立多元的审查原则 ,放宽适用条件对现行判决加以合理整合运用 ,同时增加判决类型 ,以适应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行政判决包括维持、撤销、履行、变更等七种类型,但如此分类已与日益变化的行政诉讼实践脱节。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行政判决种类进行重构和完善,以使其能够为相对人提供完整的行政救济,对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予以有效纠正,从而实现行政诉讼制度的根本功能。  相似文献   

18.
检察机关应从解决公民控告申诉检举问题入手,对行政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难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形成检察机关对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的格局,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界对于举证责任的研究都局限在诉讼领域,其实,行政行为的举证竞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同的行政行为有着不同的举证责任,应当分别研究。在行政立法中不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由行政主体承担举证责任,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分别由申请人和行政主体为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裁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中,说服责任始终由被申请人承担,推进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人承担;对民事争议的行政裁决,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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