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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后,家住杭州城北的老李用 自己及妻子的工龄参加房改,由长女支付 房款,购得公房一处。之后老李通过公证 立下遗嘱,明确将该房屋中属于他的房产 份额归长女一人继承。老李去世后,长女 认为该房屋应由其一人继承,其他子女则 认为,该房屋购买时利用了母亲的工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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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高华幼年丧母,父女俩相依为命。15年前高华远嫁外地。父亲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村委会将其定为“五保户”进行照顾,但双方未签订扶养协议。2008年初,高华的父亲病故,留下遗嘱,将房屋4间,存款2万元及家庭用具若干等由其女儿继承。村委会认为遗产应归集体所有,高华则认为父亲的遗嘱中已经明确遗产由她来继承。双方发生争议,并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由于高华的父亲与集体经济组织并未签订扶养协议,因此,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其财产由高华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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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李某与林某于2000年12月登记结婚。2003年10月李某伯父去世,因其无子女,临终前他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一栋及存款两万元让李某继承。2003年11月,李某与林某协议离婚,但对通过继承所得的房屋及存款处理上存在不同意见,林某以房屋及存款两万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由要求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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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红强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110-114
共同遗嘱作为遗嘱继承的一种传统类型,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其却未加以规定。在《继承法》修改之际,应立足于我国的继承实践和民众的继承习惯,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共同遗嘱的法律地位,并从共同遗嘱的主体与客体、种类与方式、变更与撤销等方面进行科学建构,最大限度发挥其积极作用,以尊重我国民间的继承传统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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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法宝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继承方法。在被继在人死亡时未留下遗嘱,或者留有遗嘱但无效的情况下,即适用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遗产。但是,对于继子女和过继儿子如何继承遗产,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知他们能否运用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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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某网套加工店店主黄某在翻修房屋时.把两万元现金和15000元支票藏在家中墙上的一个暗洞里。15日晚,黄某却发现现金及支票不翼而飞,急忙来到五五派出所报警。随着案件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几日前曾为黄某家翻修房屋的6名外来民工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迅速展开摸排工作。通过侦查,9月18日.办案民警在乌鲁木齐市将修房工王某抓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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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精神病老人立下一份遗嘱,对于这份遗嘱的效力,遗产继承人争执不下,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那么,精神病人立下的遗嘱有效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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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以自己是房屋的承租人,买受人丁某与出卖人黄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将丁某与黄某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二被告黄某与丁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判令黄某履行与原告后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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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梁老太今年已79岁高龄,家住郑州市新华一厂家属院。梁老太的老伴去世早,她一直和独生子相依为命。儿子身体有病,一直没有婚娶。2012年6月,儿子因病去世,留下6个存折总计2万多元。梁老太不知道存折密码,无法取钱。经过咨询,她带上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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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黄某的堂叔没有儿女,1959年,黄某亲生父母和其堂叔协商后,把他送给堂叔夫妻当继子。当时黄某18岁,他的亲生父母分了一些家产给他带到养父家。从此,黄某一直和养父母生活。黄某的生母现年老多病,由黄的哥哥和弟弟赡养,哥哥和弟弟生活困难,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要求黄某共同负责生母生活和医疗等费用。但遭黄某拒绝,说他在40多年前就过继给堂叔当继子,没有赡养生母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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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2010年,黄某与杜某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结婚时约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后,由各自子女继承.
2014年1月7日,黄某因病去世.第二天,黄某的工资账户上汇入一笔工资款:16058.6元.对这笔工资款,杜某没有过多考虑,便将其取出用于日常开支.但黄某生前收养的两个孩子黄某甲、黄某乙却不同意继母的这个做法,一纸诉状将杜某告上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这笔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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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起纠纷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由于被继承人徐老汉所立的遗嘱为打印件,且当事人无法证明该遗嘱系被继承人本人打印,又无其他见证人签名,法院因此认定该遗嘱无效。徐老汉和刘某育有两子一女。儿子成人后,徐老汉相继为他们盖了房子并按农村习俗分家另过。后来,徐老汉的女儿出嫁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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