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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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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社会上各种经济组织形式大量涌现,经济上的交往活动空前活跃,因经济纠纷等原因而产生的非法索债案件日趋增加。在实施非法索债的行为中,往往还夹带着绑架人质,行凶殴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认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这种规定给理论和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惑,索债型非法拘禁行为在本质上属于绑架行为,立法机关应对其进行重新定位,将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纳入绑架罪的范畴,同时对绑架罪的量刑幅度进行修改,以解决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的困惑,真正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3.
对非法索债犯罪的刑法适用及立法思考方龙华,徐林红近年来,因经济和债务纠纷引起的非法索债即拘人扣物、诉诸暴力逼索债务的现象急剧上升,涉及的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拘人扣物索债已对公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危害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必须予以严...  相似文献   

4.
本文案例启示:债权人不当索债行为入罪须持谨慎态度。非法拘禁罪表现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非限制人身自由,且须达到一定时间或具备其他情节方可构成。债权人索讨的数额超过既有债权,不必然构成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胁迫他人写下欠条的行为也不同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公平公正是法律的基本价值诉求,私力救济的手段应在法律许可范围,但违法行为不等于犯罪行为,这是刑法的谦抑精神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5.
非法拘禁案的类型与查处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法纪科非法拘禁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随着形势的发展,非法拘禁犯罪已由过去的以婚姻、宗族纠纷引发的报复型为主,转向以人质索债型和基层保卫人员随意拘禁他人型为主。据统计...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的发展,债权债务纠纷大量出现,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了靠扣押、拘禁债务人及其有关人员来收取债务的情况。对这种情况,我国《刑法》第238条第三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即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刑法虽对这类情况明确规定为非法拘禁罪,但现实生活中犯罪情况复杂多样,《刑法》239条规定的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犯罪手段上非常相似,两罪的法定刑区别又极大,因此正确区分两罪对实现司法公正极为重要。本文通过对个案的分析,以期能够对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认定中一些问题进行理清和解决。  相似文献   

7.
关于绑架、拘禁索债型犯罪定性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通过绑架债务人并进行非法扣押、拘禁的方式进行索债,社会危害性大。作者试图以债务性质为视角对此类犯罪的定性及举证责任作详细论述。对绑架、拘禁索债型犯罪处理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作一探究。  相似文献   

8.
“以索债为目的绑架人质”中的“债”必须是合法之债赵建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规定的绑架勒索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构成绑架勒索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相似文献   

9.
一、实践中几个比较模糊的行为的界定 (一)关于为索债而扣押、拘禁他人的 《刑法》第238条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法释(2000)19号]中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新《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此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也要严格按照该规定对行为人定罪量刑。实践中注意的是: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实践中,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发生关联并导致认定困难的情况出现在为索取债务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场合(本文称之为"索债型"绑架)。基于法定刑设置的不同,绑架罪属于重罪而非法拘禁罪则属于轻罪,因此如何准确区分和认定两个罪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需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11.
一、实践中几个比较模糊的行为的界定 (一)关于为索债而扣押、拘禁他人的《刑法》第238条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处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法释(2000)19号】中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新《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此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机关也要严格按照该规定对行为人定罪量刑。实践中注意的是:  相似文献   

12.
黄嵩 《法学评论》2004,22(4):144-148
对于被害人负债在先 ,行为人非法拘禁被害人后向其利害关系人勒索大幅超出被害人所负债务数额的赎金的行为 ,如何认定 ,存在难点。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 ,阐明如下观点 :一是超出合法的自助行为范畴的扣押、拘禁行为 ,应负刑事责任 ;二是以索取债务为借口 ,实为绑架他人勒索财物的 ,不应认定为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 ;三是绑架罪中行为人勒索的对象必须是指向被绑架者的利害关系人 ;四是绑架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被绑架者的人身自由为标准。  相似文献   

13.
无因管理制度起源于罗马法,无因管理在罗马法法律史的记载中被理解为管理他人事务,即未受他人委托,并无法律上之义务,以避免损害为目的而管理他人之事务。无因管理制度经过大陆法系国家的继承和发展,内容更加完备,既维护了本人的私权至上又兼顾社会互助精神的弘扬。在我国,无因管理制度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相关法律规范内容上比较粗略、可操作性差,管理人损害赔偿的规定过于笼统导致过分依赖法官的主观判断,无因管理制度的外延不够明确,使得对与其类似的见义勇为等行为的救济缺乏法律基础。本文将从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权益入手,结合案例分析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的异同点,明确二者之间的界限,指出无因管理制度关于管理人的权益保护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银行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的案件,往往是百战不殆。然而,下述案件却因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中的一句语病,造成银行惨败,掩卷而思,不禁发人深省。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迅速活跃起来,伴随着民间借贷而引发的暴力索债的案件也逐渐增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构成抢劫罪的必要要件。因此,对侵犯财产犯罪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决定了使用暴力手段下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能否构成抢劫罪。因此,正确理解抢劫罪中“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抢劫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非法拘禁罪的一种特例,该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既不同于一般的非法拘禁罪,也有别于绑架罪、抢劫罪。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上应该采用单一行为说,该罪的共同犯罪形态有不同表现形式。区分此罪与绑架罪、抢劫罪时应紧扣债务的性质和行为目的,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该罪与其他罪行的转化、竞合情形。  相似文献   

17.
山东孙寿王问;我因索债,被债务人用刀桶伤年胸第1(、六根肋骨间。住院期间有胸一直疼痛难忍,经诊断为盲胸帜血。多次从人胸中抽出积血,[J前门来好转。请问:被他人捐伤左胸而有胸积血,是山和被桶伤有直接原因,是否构成重伤?本刊法律因答:你来信所问的问题,均属法医鉴定解决的问题。进行法医鉴定,在诉讼前,可在当地或就近的法医门诊进行,据此可取得向检察院进行控告或在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初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为确定右胸积血是否是由左胸被捅份所造成,以及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刑法上所说的重伤,应由审理案件的法院的法医…  相似文献   

18.
一、勒索财物型的绑架罪,是指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人质的安危来要挟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向该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虽然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其目的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来要挟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以直接劫取财物,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二、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目的,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构成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三、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要求被害人交出自己的财产,由于被害人的财产不在身边,行为人不得不同意被害人通知其他人送来财产,也不得不与被害人一起等待财产的到来。这种行为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符合“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抢劫罪特征.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9.
一近几年出现的违法索债现象,不但没有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吞下了亲手酿制的苦酒。笔者仅摘几例,闻者足戒。案例一:扣人索债。山西省太原市某水产贸易  相似文献   

20.
黄丽勤 《法学》2012,(4):140-146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类型和犯罪手段不同,不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债务关系。绑架罪的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目的,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人则不具有该种目的。凡是以杀害、伤害被绑架者相威胁,向第三人提出索债要求的,无论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或非法的债务关系,无论索取的数额是否超过债务数额,都构成绑架罪;反之,应视情形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或者抢劫罪等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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