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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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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冬卉 《法制与社会》2012,(13):275+277
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分别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没有必要被法律化,环境不能成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环境法的调整对象不能从传统法理学的社会关系扩展到非社会关系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得出环境法不能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环境法的理念是合乎自然生态规律、社会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的理念,环境法的伦理基础是在传统伦理道德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生态中心主义”思想,环境法的法理基础是法律既能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基本立场。据此,环境法的理念主要有环境可持续理念、环境协调理念、环境公平理念、环境安全理念和环境和谐理念。  相似文献   

3.
张锋 《政法论丛》2005,(2):38-43
环境伦理的突出功能表现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上。本文从法学视角切入,以“权利”作为分析文本,论述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在“自然的权利”上的理论分歧,提出了“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的权利”的环境伦理定位,并指出自然的权利是环境法的伦理基础。  相似文献   

4.
环境法调整对象一直是理论和实践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中国传统伦理学和法理学的角度出发,论证了环境法不仅可以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试论当代民法的环境伦理观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环境伦理学是关于自然与人类关系的哲学。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把人看成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宰者。受此影响,人类对自然采取了无节制的征服与掠夺。在对这一伦理观反思的基础上,兴起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其可促使人类反思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但不具可行性。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伦理观立足于人与自然全面关系来看待自然界的价值,是当代民法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6.
环境法立法目的决定了环境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和具体实施措施等,对于环境法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二元论式的环境立法目的是平衡经济与环境发展关系的最佳形式。我国的二元论理念因对环境法理论研究不足以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立法思路的影响而成为表层的二元论,只注重经济而忽略了环境,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我国环境法立法目的应摒弃人类利益中心主义,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二元模式。  相似文献   

7.
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应然与实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法学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环境伦理并不能为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提供充足的论据 ,而且在现实法律形态下也存在诸多障碍。学界对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分歧 ,根本上渊源于对“法”概念的不同认识。建构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的环境法律体系是更为务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曹明德 《法学论坛》2007,22(2):9-11
一、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是环境法的目标 法律是社会利益的调节器,具有定纷止争之功用.环境法也不例外,是用以调整涉及环境、自然资源领域的社会关系,其目标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存,这也是环境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9.
论环境法的价值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刘建辉 《河北法学》2003,21(2):67-72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双重性 ,即它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在涉及环境保护时形成的社会关系 ,也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利用与被利用 ,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这种调整对象的双重性使环境法学的价值内容也具有了双重的内容。这就是环境法具有正义和功利双重价值 ,而正义价值和功利价值又都具有双重的内容。其中正义价值包括人类正义价值和自然正义价值 ,功利价值包括物质功利价值和精神功利价值。这些价值考查 ,有着其哲学、伦理学、自然科学和经济学基础 ,它的内容和界定也是以这些知识为理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0.
环境伦理是环境法的基础和价值内核,这一点已得到共识.在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呼声中产生起来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对环境法都产生很大影响.由此,环境法学界涌现出了不少学者将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法律化,其中尤以主张自然主体化尤为突出.然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法律化在理论上是否成立?在实践中是否可行?即本文试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生态文明",必须保持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既是重要的生物物种和环境因素,又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国外和我国刑法针对动物资源犯罪均做出了相关规定.针对当前动物资源犯罪日益猖獗的严峻形势,我国应积极应对,加强国际合作,修订相关法律,增设有关罪名,以便取得良好成效.  相似文献   

12.
环境权是环境法学研究的重课题。对环境权的界定涉及对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法学意蕴、传统权利概念等重理论问题的重新理解。环境权不是一个单一的法律概念,而是由三种权利类型构成的统一整体,这三种权利分别为:环境的权利、环境物权、环境人权。三种权利的统一基础则在于通过法律权利衡平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共生关系。  相似文献   

13.
环境法产生和兴起于环境危机的时代,在法律领域承载着应对环境危机的历史使命。环境法的基本品格和历史使命决定了环境法成为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的首要法律部门。以生态文明为基本理念,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环境法呈现出完全不同于传统法律部门的价值追求。作为环境法的核心价值,环境法的正义追求表现为多面的正义,包括代内正义、代际正义和人际正义。环境法的正义追求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终极目的,这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14.
论自然权利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锋 《政法论丛》2009,(2):11-16
环境的刑法保护是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方法,但环境刑法的架构极富变化,传统的刑法保护客体理论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我国刑法保护的客体应为公民环境权与自然权利的综合体,兼顾对人类环境权和自然本身的权利的保护,突出自然价值的独立性,以充分全面保护自然环境不受人类环境犯罪行为的侵害。  相似文献   

15.
刘超 《法学论坛》2021,36(2):25-35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内涵丰富、体系完备的理论体系,在价值论、关系论和方法论等几个层面综合实现了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创新。在价值论层面,从拓展人的全面价值、彰显和谐发展价值和引入生态安全价值等方面,创新了传统法律价值理论;在法律关系论层面,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淡化了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二元论,进而主张参与环境公共事务的主体“多元化”、彰显了多类客体之间的结构性;在方法论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秉持整体观方法、倡导协同治理方法、坚持底线思维方法,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与制度实施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方法指引。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法理念的变迁对国际环境法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绿野  康宏强 《河北法学》2004,22(12):86-90
法律理念的变迁对法的目的、基本原则、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方面均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对环境法理念的变迁和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这一凸现在20-21世纪人类面前的历史进程进行了考察和界划。从最初的"公害救济"到"环境权"理论,之后兴起的"尊重自然"学说到"可持续发展"思想,体现了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基本认识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嬗变的过程。环境法理念演进的客观向度表征着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方向,昭示着这一新兴的法律部门将率先在世界范围内走向融合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7.
段凡 《河北法学》2005,23(3):135-137
从生命的起源上来看,动物和人都是作为地球的生命形式而存在的。将动物看作客体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 法律上的表现,而在推行环保主义、生态主义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今天,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不仅仅是法 律做出的技术改良,更是一种构建在"非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的全新中国法理念。  相似文献   

18.
梁剑兵 《时代法学》2008,6(1):23-28
将“人的权利”作为学界公认的法律价值基准,其本身存在着法的目的与其二元论哲学基础的背反。在权利本位学说主导下,传统法的价值基准决定了法律的伦理基础是利己主义的,而以人类自私为正当性的法律价值基准实际上是人类沙文主义的一种表现。21世纪构建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秩序的要求必然导致法律价值基准从“人权本位”向“生命本位”的转移与重构。在新的法律价值基准中,人的权利不再是对其他生命权利的排斥,而是对其他生命权利的包容和支持,人将构成其他生命在法律权利方面的代言人。  相似文献   

19.
法哲学视野中的人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曾凡跃 《现代法学》2002,24(6):35-41
人是属人世界中的一切存在和关系的中心。以此出发 ,人理应也是法的关系和法的世界的主体与中心。法的构建与历史演进、法的底蕴、法的根本价值指向和评价都应当在人中寻找。法哲学是对人的存在、人性、人的本质的理解和把握。法作为对象性的存在和关系 ,对主体的人又产生重大制约作用 ,法使人成为法的存在物、权利的存在物。  相似文献   

20.
评财产权劳动学说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继明 《法学研究》2000,(3):95-107
本文首先介绍了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并略作评价。接着作者就知识产品作为财产权客体的新情况 ,指出财产权劳动理论也为知识产权的权利确定与保护提供了合法性基础。稍后 ,文章讨论了财产权的私有性质。最后 ,作者“重申自由主义 ,认为财产权劳动说本身以人为中心 ,过分强调法律社会化将会损害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基础的‘自由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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