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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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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纠纷是社会纠纷的一种,其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随着行政权的扩张,行政纠纷大量出现,从而使和谐社会的建立面临挑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完善现有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必然。本文从分析现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缺陷入手,尝试性地提出一些重构和健全现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途径,以促进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行政救济程序中建立行政协调机制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救济程序中存在着当事人不能和解的制度缺陷,导致很多案件在缺少法律监督的情况下案外和解,因此,行政救济程序中有必要建立行政协调机制.此制度的设计是在我国调解制度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外的诉辩交易及ADR机制提出的,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以及实现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3.
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会允许存在任何超出法律限制和约束的权力,学校的权力当然也不例外。因此,法治国家大多为学校的权力设置了种种必要的法律界限,并为教育行政相对人受到教育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侵害时提供了权利救济的方式。但我国目前有关教育纠纷解决的方式存在着诸多程序和制度上的缺陷,使得教育行政相对人不能较好地通过法律实现自己的救济权利。为此,应完善我国教育行政救济的方式,将目前设立在教育机关内部的处理教育纠纷的工作部门独立出来设置教育行政裁判委员会,规范其运行程序及范围,使其更好地解决教育领域内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纠纷。  相似文献   

4.
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纠纷已成为人类的重大纠纷之一,传统的解决纠纷方式已无法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于是各国都在积极寻求行政解决途径,我国建立了以行政调解为主行政裁决为辅的行政解决机制,但这种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在我国制定专门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建构以行政裁决为主行政调解为辅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5.
建立有效的矛盾或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行政纠纷,涉及到政府与公众,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涉及到法治的建设。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对现行的行政纠纷解决制度进行变革和完善。司法程序的局限性和现代纷争的特征都决定了司法外纷争解决制度的重要性。借鉴西方国家司法外行政纠纷解决制度的合理内核,加强我国司法外行政纠纷解决制度的建设,以促进我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法社会学“纠纷三阶段”理论的框架中,社会整体层次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忍受”、“回避”、“压服”、“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等类型。其中,“调解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和“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缓解因行政纠纷导致的社会压力,维护既有行政法律秩序的正统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我国的“审判型第三者纠纷解决机制”的行政诉讼制度由于存在着吸收纠纷的范围有限、第三者中立性缺失等问题,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有必要建立多元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行政领域引入ADR。  相似文献   

7.
据我国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者可以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或行政救济途径保障自己的权利。传统的民事赔偿制度存在种种局限,其对受害者的利益补偿作用也是有限的,完善行政救济措施对受害者无疑更为有益。本文针对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方式进行探讨,提出建立设立专门环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完善环境侵权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方式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据我国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者可以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或行政救济途径保障自己的权利。传统的民事赔偿制度存在种种局限,其对受害者的利益补偿作用也是有限的,完善行政救济措施对受害者无疑更为有益。本文针对环境侵权行政救济方式进行探讨,提出建立设立专门环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完善环境侵权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方式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梁宏辉 《法制与社会》2011,(23):122-123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的独特功能和优势与我国农村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从目前我国农村纠纷解决的实践来看,我国农村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完善我国农村纠纷的行政调解制度,是健全我国农村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我国农村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梁宏辉 《行政与法》2014,(8):117-121
行政调解在纠纷解决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其与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具有相当的契合性,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从完善立法、规范程序以及加强与诉讼的衔接等方面完善该制度,以健全我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1.
建立完备、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维稳思维下,我国现有行政救济制度的内在机制与外在运行模式存在着诸多不足。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渠道不畅,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也影响了社会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安全有序、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的法治社会。弘扬法治精神、保障行政救济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扩大行政救济范围以及畅通行政救济渠道是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2.
围绕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我国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多种路径并存的制度体系,为公共利益提供全面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机制之间应如何衔接的难题。衔接规则的缺失会引发不同机制功能重叠、相关主体角色错位、权责不明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功效的发挥。因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多维衔接机制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任务。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衔接安排本质上是行政权能和司法权能的优化配置问题。基于二者的权限划分与功能定位,结合我国实践和域外经验考察,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衔接安排应当遵循"行政救济优先于司法救济"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制度设计层面,通过明确政府索赔权的适用范围,确立行政执法的优先性;通过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的前置条件,确立行政救济的优先性;通过完善具体的诉讼程序规则,确立"先行后民"的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模式。  相似文献   

13.
和谐行政法律秩序的构建需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良性互动,亦要求在行政救济领域达到理想的效果。行政诉讼作为一种监督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行政救济制度,也必然要求达到这种和谐的状态,即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构建起一种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而行政诉讼调解机制不失为一个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14.
在法国,为了防止行政主体的侵害,公务员具有行政上的保护手段和司法上的保护手段;在中国,公务员只能通过申诉控告维护自己的权益。中法两国在公务员救济制度方面的不同缘于两国在公务员关系理论、权利规定及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不同。借鉴法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完善中国的公务员救济制度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摒弃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第二,扩大公务员权利范围;第三,完善公务员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5.
陆平辉 《现代法学》2005,27(6):100-108
行政裁决系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中间人的身份,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行政裁决行为归属具体行政行为的普遍性与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特殊性,带来了从行政裁决的对象上考察案件性质和从行政裁决行为性质本身考察案件性质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了行政裁决司法救济途径的多样性。行政裁决的三种司法救济途径各有利弊,并且都面临理论与实践、法律规定与审判效果的冲突。这些冲突造成了行政裁决理论研究的困惑和司法实践的不统一;因此,应该创设一种新的诉讼形式来解决行政裁决司法救济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中国行政法的孕育、诞生和成长是与中国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转型时期紧密结合的,在这一转型时期所具备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因素为中国行政法的诞生和成长提供了适当的环境。行政法从诞生以来就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并因其多元化的存在态势而令学界侧目。  相似文献   

17.
王春业 《时代法学》2008,6(2):52-58
我国行政法律文件冲突现象较为普遍,虽经多次集中审查清理,但效果不佳。原因之一是,行政法律文件审查清理机制存在问题。应建立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法律文件审查清理的启动机制,赋予行政相对人启动权。这不仅有利于监督机关及时发现行政法律文件的冲突和违法之处,集中精力予以审查和清理,也为行政相对人权利提供了一种新的救济手段,并促使行政法律文件审查清理工作走上常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要以现有法律资源为根本途径。而在现有的法律规定中,最适于解决农村土地征收纠纷的就是行政复议。但现行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行政复议却不被农民所看好,因为其存在的缺陷使得它不能很好地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这些缺陷包括:对行政复议的定性错误,规定复议机关可以成为被告,复议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为此,应对现行行政复议法进行修改或在土地管理法中对行政复议作出特别规定,使得复议机关在作出改变土地征收行为的复议决定、农民向法院起诉时,被告仍然是原决定征收的机关而不是复议机关。  相似文献   

19.
潘爱国 《行政与法》2014,(10):91-96
行政合同兼有行政性与合意性的特征,其拓展了行政管理手段,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行政目的及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控制行政权力、减少和避免行政纠纷的功能.因此,行政合同既要适用行政法,又要适用民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对行政合同适用不同的救济方式.在我国,行政诉讼救济途径是行政合同救济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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