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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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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比较各国民法对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利益的保护与必须赋予胎儿权利能力没有必然联系。保护胎儿的利益本质上是保护胎儿活产后人的生命法益,胎儿不享有权利能力。我国未来民法典在胎儿利益的保护上要界定清楚:胎儿的法律涵义是指,从人的受精卵到出生完成前的生命体。侵害胎儿利益的侵权行为具有独特特征。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胎儿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民法上胎儿不具有权利能力,只在个别情况下由法律另行规定给予其特殊保护。刑法上胎儿也不属于“法益”的范围。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关于胎儿期内遭受不法侵害的诉讼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现代社会对胎儿有影响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如药物,烟酒,不洁性交,车祸,辐射,噪声等环境污染以及医疗失误等等,外界因素导致胎儿出生后畸形、残障、患病等身体健康受损的情形屡见不鲜。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法律意义上对胎儿利益的保护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3.
沦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胎儿利益保护,存在总括的保护主义、个别的保护主义以及绝对主义三种不同立法例,我国现行立法采绝对主义,不符合胎儿利益保护的需要,应采总括的保护主义。就胎儿权利能力的性质认定,应采法定解除条件说,即凡涉及胎儿利益保护者,视其具有权利能力。  相似文献   

4.
胎儿作为自然人生命的初始阶段,是任何人都无法逾越的。胎儿的成长、发育状况直接影响着人类生命质量和一国国民素质。因此,自罗马法以来,各国都在法律上设定若干制度以保护胎儿利益。但在我国,除继承法第28条对胎儿权益有所涉及外,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那么,未来中国的民事立法如何更加有效地保护胎儿利益既是一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重大现实问题。如果要对胎儿利益保护进行立法,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立法例的选择问题。但是,传统的民事权利能力理论使得无论采取何种立法例都会面临逻辑上难以周延的尴尬。因此,应当抛弃之以建立现代的民事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5.
信用贫困,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信用是指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的信赖与评价。信用权的内容包括信用利益保有权、信用利益维护权、信用利益支配权。在我国,应当确立信用权的直接保护而不是间接保护,即在民法典中直接规定信用权。  相似文献   

6.
论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此规定母体中的胎儿当然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在其受孕过程中受到损害至其出生之后畸形或疾病的情况下,不让胎儿对其受到的损害享有赔偿请求权,显然不公平。本文检讨了我国现行立法,论述了不规定胎儿的权利能力通过法律规定同样可以达到保护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最后论述了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7.
反射性利益损失意味着因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损而反射遭受的损失,可分为反射性精神和财产损失两大类,具有依附性,是对次级受害人的直接侵害。国外立法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相对而言,我国的相关规则比较简化,不能满足当下利益保护的基本要求。未来立法中应当准确界定反射性利益损失保护的基本范围和基本要件,以合理平衡利益保护和行为自由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对胎儿权益进行立法保护,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国外在保护胎儿权益方面作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我国目前在此问题上的立法却基本上处于空白,司法实践中大量的侵害胎儿的案例无法可依。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强对胎儿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我国的立法。  相似文献   

9.
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难以真正完全实现的问题,只要扩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注重在公司僵局中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诉讼方式以及股权收买请求权制度、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等制度和加强第三方审计,才能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关于自然人死后是否还有人格权,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从几个典型案例入手,对这种情况作了分析,认为自然人死后,人格丧失,人格权也随之消灭,但其人格利益却依然存在,并且其无论是对死者的近亲属还是对社会均有着重要意义,因此需要保护.本文主要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保护的内容、主体范围、期限等方面对此问题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当交易行为所表彰的行为能力状态与行为能力的真实状态不一致时,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与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便存在相互冲突的竞存关系.本文以民法权利外观理论为基点,论证了行为能力制度采行静态安全优位保护立场的正当性,阐述了行为能力制度中静态安全与动态安全兼容并济的利益衡平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2.
论胎儿的民事法律地位   总被引:20,自引:1,他引:19  
随着新生物技术和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政策的变化 ,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有必要重新确认胎儿的民事法律地位。本文认为 ,法律上的胎儿不能以医学和生物学标准判断 ,应当以民法的精神界定 ,冷冻的胚胎不能作为法律保护的胎儿 ;我国民法规定胎儿没有权利能力既不合法律逻辑 ,也不利于对胎儿的全面保护 ,应当明确胎儿具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 ,同时要对胎儿的具体权利内容加以肯定并落实具体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13.
自罗马法以来,关于“胎儿”法益的保护就一直是民法学家悬而未决的一个古老话题。由于胎儿生理上的特殊性,因此,胎儿法益的保护总是与科学技术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随着生命科学技术和现代医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随着胎儿手术、冷冻胚胎、治疗性克隆以及胎儿组织移植等新型医学术语的出现,关于胎儿的立法现状与实际生活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我国的立法现状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尤甚。因此,应着重对胎儿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以及胎儿的物质性人格法益等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我国民事立法有所补益。  相似文献   

14.
我国对人格权的确认和保护,主要由《民法通则》予以规定。然而,与发达国家的人格权保护体系比较,我国人格权保护的范围还显狭窄。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将其独立成编,使民法典体系更为科学、合理,这有利于改变传统民事领域种“重物轻人”的局面,也符合人格权自身的发展和我国的现实国情。  相似文献   

15.
2008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施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申诉难"和"执行难"两大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作了规定,使相关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加强了对诉讼主体权利的保护。此举标志着中国的民事诉讼模式由"国家本位"向"以人为本"的当事人主义过渡,具有重大意义。但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立案程序、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程序选择权等诸多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却未作规定,在保护诉讼主体的诉权方面有一定的缺憾。  相似文献   

16.
论民事权利保护的请求权体系及其内部关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民事权利保护的请求权体系是民法请求权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以及对受到的侵害的及时救济。民事权利保护的请求权体系由原权请求权和次生请求权两个系统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部分竞合关系。确定这样的体系,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加强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也适用于未经登记的动产的返还请求权,时效期间届满经提出抗辩后,存在原返还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情况,而此时自然债并不适宜用来概括此种情形,由此有提出自然物权的必要。自然物权与自然债一并构成民法上特殊的自然权利义务关系。对自然物权不应赋予更多的法律效力,自然物权状态下围绕该物应存在相应的法律物权,二者处于并立关系,但并不违背一物一权法理。自然物权弥补了理论不足,体现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张力,在民事关系的调整中实现了道德与法律作用的完美融合,彰显了民法治理社会关系的多样性。  相似文献   

18.
《民法总则》虽然规定数据受法律保护,但第一百二十七条并未明确数据的民法属性,而是以转致条款的形式留给其他法律确认。在法律概念上,“数据信息”相对于“数据”“衍生数据”“数据符号”更具优势。数据信息的基本特性主要是价值性、确定性、独立性、非公开性。从民事权利客体的外在特征确认数据信息为物权客体中物的范畴,从所有权结构论证数据信息设立绝对权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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