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德金  贾杰 《政府法制》2005,(14):16-18
15.5万元正常价买的房子阳台上曾经吊死过人,买主以卖主售房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她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为由,将卖主告上法庭。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黑龙江省首例“凶宅”案,判卖主返还买主购房款4.2万元。然而,人们关注的并不是案件本身,而是在买房  相似文献   

2.
一、回扣的概念及其特征 关于回扣的概念,存在着多种理解。从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回扣是“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钱。这种钱实际上是从买主支付的价款中扣出的,所以叫回扣,有的地区也叫回佣”。第二种观点认为,回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价款中退回给买主的钱款。第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3.
对抗不能的理论物权中的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主  义内  容意思主义不动产物权仅以合意 (物权的合意 )即可使变动 (发生、变更、消灭 )形式主义不动产物权仅以合意尚不充足 ,只有伴随登记方可使变动公信主义与对抗要件主义不动产的二重转让与对抗问题例题 :设 :卖主A虽然将不动产转让给了第 1买主B ,但是在转移登记完了之前 ,卖主改变了主意 ,将不动产转让 (二重转让 )给以更高价格购买的第 2买主C ,第 2买主先进行了转移登记。这里存在以下 3个问题 :1 在第一次买卖中即使不登记所有权是否也向第 1买主转移 ?2 已经将不动产转让给第 …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法典》下的所有权保留应采用担保权构成说。在所有权保留的担保权构成下,亦应肯定保留卖主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则享有合同解除权。保留卖主合同解除权的要件按照买卖是否为分期付款而不同。在保留卖主解除合同后,对于其所保留之担保权的命运,应区分所有权保留在先登记、未登记或较晚登记、虽较晚登记但构成购置款担保超级优先权三种情形分别讨论。若所有权保留登记在先,保留卖主基于其在先登记的担保权可对抗保留买主转卖标的物情形的后续买受人、保留买主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担保情形的担保权人、保留买主的强制执行债权人和破产债权人。  相似文献   

5.
所有权保留买卖买受人期待权之本质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的法律地位 ,特别是买受人的期待权 ,是学说史一个颇具争议的难题。文章在介绍、评论了德国民法学界和我国学者的各种观点后 ,以“权利分化思想”和“时间区分所有权理论”为分析模型 ,论证了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物权 ,并进一步指出在物权体系中保留买主期待权是一项不完全的所有权 ,而保留卖主所保留之所有权乃是一项担保意义上的所有权 ,保留买主与保留卖主共享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这一结论与传统理论有冲突 ,但这种冲突对于学术发展无疑是有价值的。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发展,商品的购销竞争愈来愈激烈。回扣,作为一种商业促销手段不可避免地出现于各种经济往来和贸易交换中,成为困扰社会各界的一个法律热点。本文拟就回扣行为的有关问题,略陈管见,以供商榷。 回扣的概念及特征 回扣,是指卖主从买主支付的价款中扣出的返还给买主或买主代理人的那部分款项。也可以理解为,在  相似文献   

7.
回扣猛如虎     
什么是回扣?《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金。这些钱实际是从买主支付的价款中扣出来的,所以叫回扣。”我国现实社会中的回扣已发展为卖方用帐面价格以外的利益引诱他人购买自己的产品或向对方承揽业务。  相似文献   

8.
《中国公证》2008,(1):61-62
市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自愿公证事项逐年上升;帮当事人跑腿公正员彻夜不寐;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悄然兴起;买主、卖主都怕“钱房两空”二手房买卖提存公证受青睐。  相似文献   

9.
张穹 《法学研究》1988,(4):36-39
回扣,是在经济往来中卖主付给替其“出力”的人的钱,这钱实际是从买主付给卖主的价款中扣出来的;手续费,是在经济往来中买卖双方当事人和居间活动的经纪人以各种名义获取的“酬金”,它包括“活动费”、“好处费”等。回扣、手续费的性质,在我国刑事立法上是作过规定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法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规则之间存在矛盾,对此应秉持民法典优于司法解释以及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解释。对于民法典以及“担保制度解释”中的相关实质规则,所有权保留之所有权构成说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方案,担保权构成说可顺畅解释。所有权保留的担保权构成更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以及出卖人赚取价款的真实意图。我国现行法下的矛盾规定源于规则和学理的混合继受。民法典下所有权保留规则的继受史,揭示了这些规则间接继受自1918年《美国统一附条件买卖法》下的担保权构成,实质规则体现的是标的物被交付后保留卖主只享有担保权,但学理和民法典前司法解释的起草者却用德国的所有权构成加以解释。就担保权的产生而言,是保留卖主交付标的物的同时在标的物上保留担保物权,而非保留买主取得标的物后为保留卖主设定担保权。现行法下保留卖主和保留买主的法律地位以及所有权保留在破产和强制执行等情形中的处理,均应以担保权构成作为前提进行解释和设计。  相似文献   

11.
<正> 一、前言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常常涉及到诉讼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允许诉讼外的第三人参加他人间的诉讼,帮助当事人的被告一方或原告一方进行诉讼。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法,不论是普通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前苏联和前东欧等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其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民事纠纷,以免第三人另行起诉。例如,买卖合同,在第三人请求买主返还买卖标的物的诉讼中,在买主败诉时,卖主须负赔偿责任,所以,卖主可以参  相似文献   

12.
本网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二手房买卖中却不易实现。因为产权过户最少要等30天,房子一天不过户.买主不敢给钱。卖方也担心房子过户后拿不到钱。  相似文献   

13.
方昀 《江西律师》2001,(2):21-23
拍卖(Auction),各国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我国《拍卖法》第三条给出的定义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传统的拍卖程序是拍卖时准许买主事先看货,由潜在的买主连续提高出价,以拍卖者(通常是卖主的代理人)接受其最高价格而成交。拍卖中的出卖人称为拍卖人,买受人称为应买人。  相似文献   

14.
一回扣的具体含义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刑法学界对回扣有以下若干种认识:①回扣是卖主或者买主支付给替其"出力"的人的钱;②回扣是卖方付给替其"出力"或"促成交易"的人的钱;③回扣是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钱;④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中,由卖方从其所得价款中退还给买方单位或者经办人的款项;⑤回扣,是指商品领域中卖方支付给买方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货款,其实是卖方销售利润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利润让给买方,回扣只能是卖方支付的,不会付给居间地位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15.
冬日的薄阳,透过如纱如烟般的雾霭,在陕西关中东部渭北高原著名爱国将领杨虎城的故乡蒲城县,平稳、繁荣的城乡市场又使人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层面。与来往商客、买主卖主、学生家长的贴心交谈,无不饱含着对当地物价工作者的频频赞叹。浦城县主管领导同志说,浦城县物价局能连续5年被评为陕西物价系统先进集体是经得起考验的。  相似文献   

16.
孔力 《政府法制》2012,(13):34-35
在畸形的“末位淘汰”式考评机制下,为了扭转落后局面,河南省三门峡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和民警三人密谋设局。2011年4月1日。卖主准备和“买主”交易珍贵动物制品时被抓。此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时,三人东窗事发。2012年1月底,法院一审判处三人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7.
在一般人看来。房介公司只是个二手房买卖的平台,为卖家发布信息,为买家办理手续,从中赚点“手续费”,做不出什么“大事”。广西广屋房产置换有限公司(下称广屋)总经理岑某及法定代表人黄某,就在这一行做成了大“事业”。他们诈骗房屋卖主买主的房款高达1300多万元。诈骗房产买卖单位2000多万元,用这些巨款做起自己的房产生意来。  相似文献   

18.
被告人汪庆龙(男,35岁,农民),1987年12月6日,汪在辽宁省海城市荒岭摩托车交易市场,与卖主赵某达成以4750元买卖日水产铃木125型摩托车协议后,故意付给卖主4650元钱。赵某点钱后说少100元,被告人否认。为此,卖主将钱全部退还给被告人清点。被告人接钱后当卖主的面假意点钱,乘其不备,从中抽出2100元。点后谎称确实少付100元,顺手掏出事呢准备好的100元钱补上,将钱交给卖主。卖主  相似文献   

19.
亚洲的消费者保护法与赔偿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亚洲消费者保护法的一些重要特点 三十年前,没有一个亚洲国家的法律对“消费者”这个词进行过解释,或将它写入法律。不过,尽管消费者保护法常常被看成是一个当代现象,但是,更早以前,大多数国家已有了一些与消费者有关的涉及到度、量、衡、合同、商品买卖、食品与卫生以及一些金融活动的法律。 这些早期法律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们并不区分不同类别的购买者——消费者被等同于一般的商品购买者。后来的一大进步是增补了相应的法律条款,以区分开消费者购买和商业性买主,并对消费者给予更多的保护和权力。这方面的例子是各国实施的《货物买卖法案》。早期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改进仍着眼于商品和服务的买主和卖主。关于商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对消费者所负的责任则毫无规定;假如商品和服务的使用者并不是其购买者的话,这些使用者也享受不到任何保护。后来,消费者运动转向通过一系列新法规来解决某  相似文献   

20.
开发商为了将房子卖出去、卖个好价钱,不惜在楼书和广告宣传资料中将楼盘吹得天花乱坠,可一旦交付房子后,便不再履行承诺,空中花园成了空中楼阁。当业主向其讨说法时,开发商又以广告宣传不是合同的一部分和“解释权归开发商”为理由来为自己开脱。当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兑现广告中的承诺或者要求其赔偿时,法院又以楼书广告中承诺的设施是为全体业主服务,个别或部分买主无权就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交付问题主张权利为理由,驳回了业主的诉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