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3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侵犯家庭成员人权的社会公害,保障公民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是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为此,从2003年起,重庆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孙晓梅教授多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要求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相似文献
2.
一、开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的情况与取得的成效人身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一种强制措施。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人身保护裁定内容包括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友;禁止一方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责令施暴者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自费接受心理治 相似文献
3.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个人幸福之源、城市文明之基、国家安泰之根。家庭和美与社会和谐相依相存、关系密切。近年来,岳阳市妇联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发挥贴近妇女、贴近家庭的组织优势,做活"家"字文章,建设现代幸福岳阳,赢得了社会好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