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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饲养宠物狗的家庭越来越多,因而引发的侵权纠纷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宠物咬人事件更是经常发生,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之一。希望法律专家对以下几例“狗案”的解读,能为读者朋友提个醒。  相似文献   

2.
"海派"一词虽然在学术上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但作为一种文化、一种风格、一种气息、一种精神是客观存在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历史选择了上海这座东西方文化交汇的大都会城市成为中国律师的诞生地和全国律师业发展的重镇。在上海从开发走向开放的30余年里,上  相似文献   

3.
否认客观真实的律师声明,会引起公众误解,同样具有贬损名誉的违法性。律师对违法律师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未尽审查义务的,即具有过错;若该过错与委托人的过错形成共同过错,则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名誉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魏琼 《中国律师》2010,(10):75-77
9月5日,乌鲁木齐秋高气爽,阳光灿烂。第十九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圆满落幕。这是一次规模空前的经贸盛会,更是一次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盛会。从2011年起,“乌洽会”将升格为“中国一亚欧博览会”,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的经贸盛会。  相似文献   

5.
廉立 《天津律师》2004,(4):42-43
常常有人将律师与医生做类比。比如,我常常告诉当事人,一个人得了病,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不找医生也能治好,如感冒,吃几片感冒药,多喝些水,扛一扛就好了;二是必须找医生才能治好,如肝炎;三是找了医生也治不好,如晚期癌症。同理,一些案件不找律师也能赢,如证据确凿的债务案件;  相似文献   

6.
2005年7月12日下午,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大厅。窗外骄阳似火,室内热情如火。国际司法桥梁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法律援助与公益论坛”将在这里开讲,北大学子与青年律师正翘首等待着一位贵宾的到来。这位贵宾就是来自美国的露丝·拜德·金斯伯格大法官,她将在本次论坛上作主题演讲。开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与国际司法桥梁总裁谢凯伦女士分别致辞。金斯伯格演讲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与《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围绕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演讲并结合本次论坛主题“中国未来的公益性法律事业”分别作了点评。金斯伯格大法官是由克林顿总统在1993年任命的。她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二位女法官,并且因其学术功力和敏锐的思想而著名。作为世界范围法律趋势研究学者和敏锐的历史分析家,金斯伯格大法官清楚地意识到司法独立和准确解释法律的必要性。为了达到最终目标,金斯伯格大法官非常慷慨地为此次活动提供她的建议、智慧以及声望,帮助国际司法桥梁成功地实现其目的:为中国刑事司法体制的发展培养国际支持,鼓励对司法平等的尊重。———编者  相似文献   

7.
律师的专家责任应当是律师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律师制度起步较晚,199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以我国律师制度大变革以前的国营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为背景制定的,对律师的专家责任有所疏忽。但是,律师制度变革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完全走上了市场经济的轨道,特别是2002年我国将法律服务作为服务贸易准入项目已在WTO 作出正式承诺。在这样的形势下,律师专家责任的立法迫切性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期望此文能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编者  相似文献   

8.
宋占文 《中国律师》2005,(11):21-23
未来学家预测:21世纪将是一个文化冲击的世纪。目前,人类社会已开始由经济型社会向文化型社会过渡。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已成为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社会职业群体的发展,同样也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就是这个群体的生命。中国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社会群体,在经历了恢复律师制度25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力量。而属于这个群体的律师行业文化,随着25年的积淀与过滤、扬弃与升华,已经从她的嫩稚阶段逐步走向成熟,正成为中国当代律师共同信奉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一、律师文化的内涵及本质属性1.律师文化的定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律师业在上个世纪80年代恢复以来,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生侵害当事人的权益的事也屡见不鲜。因此,目前在国内民法典草案的讨论中,有学者建议在未来民法典的侵权行为编中把包括律师责任在内的专家责任当作一类特殊的侵权责任。但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来看,各国对律师民事责任采取哪种法律责任追究形式,也各有不同。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侵害方可选择侵害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本文准备从违约责任构成对之作一番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慎独”与“兼善”,是中国儒家文化中关于个人德行修炼的核心和言行举止的标杆。“慎独”是指注重精神生活和理想信仰的价值,追求个人德行的完善;“兼善”是指“慎独”在现实世界和社会中的相对价值,是应用理想于实际。一个健全的理想主义者是不应该脱离实际和逃避现实的,终归会面临着如何处理理想与现实、义与利的关系,因此,“慎独”与“兼善”是对同一个人的品质的描述,而非供人选择的不同生活。今天,我们在一个功利日重的时代来谈儒家这个日渐式微的人生哲学,是出于对中国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以及中国律师人生境界和个人德行的忧虑、追…  相似文献   

11.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弱化及其表现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和进步,律师制度日臻完善,律师队伍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从绝对数量上看,仅次于美国的45万执业律师。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律师惩戒与其他配套制度,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始终是制约律师行业发展的瓶颈。目前,律师职业道德弱化的主要表现包括:(一)律师与法官之间的不正当交易律师与法官同为法律工作者,肩负着实现法律正义的神圣职责,两者之间本应形成良性互动。然而在  相似文献   

12.
王学堂 《政府法制》2012,(18):20-20
自从有了法官和律师制度以来,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就成了最难厘清的关系之一。说复杂吧,他们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应该有共同的利益和追求;说简单吧,他们之间确实对法律适用、司法理念和法律思维存有较大的分歧甚至鸿沟。  相似文献   

13.
甘莉 《法制与社会》2010,(3):135-135
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法律援助律师如何做好工作提出了相关见解,文中指出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必须具备"五心:"爱心、耐心、责任心、进取心、淡泊之心。  相似文献   

14.
《中国律师》2005,(11):78-78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华东地区六省一市的百余名律师云集上海滩,召开第三届华东律师论坛,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的作用”这个主题进行研讨,共同探讨怎样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在9月24日举行的开幕式上,上海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分别致词,对论坛的召开表示诚挚祝贺,对与会嘉宾和律师表示热烈欢迎。出席开幕式的还有: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郭云生等来自华东六省一市的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领导与律师代表,会议还邀请上海市国有资…  相似文献   

15.
2006年春节前后.伴随陈凯歌新片《无极》票房的攀升,网上开始流传一段长约20分钟、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的诙谐视频网络短片。该片截取了电影《无极》的画面,通过重新组合和配音.以戏谑的方式将其编辑成了一个新闻记录片,讲述了一个杀人案件的侦破过程。根据剧情还穿插了滑稽的广告,令人忍俊不禁。  相似文献   

16.
据<中国青年报>6月7日报道,因存在"职业污点",吉林省9家律师事务所和40名律师首批"背"上了不良行为档案,并将于近日被省司法厅在律师业内公诸于众.吉林省司法厅还将通过<吉林律师>杂志,在律师业内公布这批不良行为档案,内容包括律师姓名、事务所名称、错误性质、处罚机关与处罚时间等.对于吉林公布律师"职业污点",笔者却存有疑虑.  相似文献   

17.
荒诞的律师     
“踏平坎坷荆棘,走过冷雨寒风,我们走向辉煌和光明”嘹亮的中国律师之歌,动人心魄,催人奋进。作为一名律师,我曾深深为歌声所鼓舞。中国律师,这是多么辉煌的职业;中国律师,必定会有灿烂的未来。我是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望加入律师队伍的。  相似文献   

18.
今年1月,一个由15名律师组成的全国首家“人大代表律师法律服务团”,经有关机关批准在长沙成立。这个由律师发起的、旨在为人大代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一经成立,就引起了各方关注。  相似文献   

19.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载体。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会服务功能。"从2011年开始,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和菏泽市相继启动了"律师会客厅"、"社区律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点对点扎根社区,初步构建了基层律师法律服务网络,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探出了新路子。一、创建"律师会客厅"和"社区律师工作室"的初衷(一)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和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涌现出大量影响社会  相似文献   

20.
华鹏 《中国律师》2004,(4):38-39
“肖文荣获了‘湛江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消息不胫而走,不得不相信,就当尊敬的读者阅览至此时,该消息的传递仍处于进行时。那么,肖文究竟为何许人也?恐怕这也正是读者不约而同提出的问题。肖文,男,汉族,1965年8月生,中共党员。1988年7月中山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考取律师资格;1988年7月—1992年12月在湛江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兼任湛江市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法学教师;1993年1月至今,在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任副主任、主任;1997年7月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11月,被广东省律师高级专业资格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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