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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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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积极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也消极地强化了各国法律的差异,破坏了法律关系的稳定性。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是现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各国的立法越来越多地规定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显性限制条件,另一方面,国际私法趋同化的倾向也隐性地限制了该制度的适用。完善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既要在有限领域承认反致制度,采用个案中的结果说,同时,更应注重司法层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公共秩序复核制度,提高法官的个人素质。  相似文献   

2.
杨淑君 《人民论坛》2010,(6):146-147
《纽约公约》第五条规定了拒绝承认或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一个理由即裁决违反法院地公共秩序。为了保证裁决的可执行性,仲裁员需要在做出裁决时考虑到相关的公共秩序,因此应该明确公共秩序的范围和仲裁中的应用,避免对该条款的滥用和曲解。  相似文献   

3.
"直接适用的法"和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的两个重要范畴和制度.本文旨在深入分析"直接适用的法"与公共秩序保留之间的相关性,对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作比较性探讨.该文主张"直接适用的法"是公共秩序的反映和表现方式,而公共秩序则是"直接适用的法"产生的原因和基础."直接适用的法"发端于公共秩序保留,但有别于公共秩序保留.独立主权的国家在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领域时,需要发挥它们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与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不完全相同,必须把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和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加以区分。相比较而言,国内民法上公共秩序要比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范围更加广泛。本文结合相关立法,分别从民法的角度和国际私法的角度分析公共秩序的含义,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国公共秩序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做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内部制衡的重要方面,但与国际私法的内在品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应当慎用。涉外亲属法领域的公共秩序保留具有特殊性,适用难度较大。我国涉外亲属法中公共秩序保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值得肯定,不过仍应注意把握其适用尺度,如界定为国内公共秩序、以亲属法基本原则为限、恪守"客观说"的适用标准、适当考量当事人利益等。  相似文献   

6.
公共秩序保留应否指向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我国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本文在阐述它们各自理由的基础上,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在国际惯例适用中应当规定公共秩序保留。  相似文献   

7.
傅琼  汤媛 《长白学刊》2020,(1):143-149
礼仪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能有效地规范公民的行为举止、提高公民的道德理性、彰显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是公共秩序建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力量。然而,当今社会公共秩序构建面临人民群众礼仪文明理念弱化、法礼相协功能日趋消解和礼仪文化教化存在偏差等困窘。必须深入挖掘礼仪文化的价值、思想和意蕴,通过提高民众德性素质、加快法礼统合、建设礼仪教化新体系,以实现弘扬礼仪文化与建构公共秩序的良性互动,构建和谐稳定、良性运转的公共秩序。  相似文献   

8.
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中排除使用外国法的一项制度,在当今国际间交往日趋频繁的今天,对解决各国法律冲突,追求公正、合理的结果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沿革,各种学说,立法方式进行论述,以及为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进行一些介绍,力图使人们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相似文献   

9.
严武 《求索》2010,(10):63-65
公共秩序优化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公共秩序的优化程度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效率的重要指标。研究公共秩序,旨在研究公共秩序系统的运行效率,确定用以判断系统运行优劣的数量指标,得出这些数量指标的概率分布,最终确定系统的最优结构,提出改进建议。本文提出运用蒙特卡洛模拟方法求解公共秩序的优化问题。蒙特卡洛方法又称随机模拟法或统计试验法,它属于试验数学的一个分支。该方法利用随机数进行统计试验,以求得的统计特征值(如均值、概率等)作为待解问题的数值解。分析中,我们拟以具体实例,运用蒙特卡洛模拟方法实现对实际排队过程的动态仿真,以为解决社会公共秩序优化问题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0.
海峡两岸的法律都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明确公共秩序保留是两岸进行司法互助的基本条件.可见,公共秩序保留为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所必需.但是,如何合理适度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是两岸在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保护水平差距,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进一步改革知识产权执法体制,加大执法力度,理顺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调整法院审判模式,完善执法程序。  相似文献   

12.
罗光宇 《湖湘论坛》2005,18(5):43-44,60
TRIPS是WT0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知识产权贸易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世界范围内有着不可替代权威性。我国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与TRIPS接轨,中国民营企业只有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13.
英文 《公安研究》2000,(3):80-84
随着英国警方为对付群体性事件而越来越多地获取和应用各种非致命性技术和武器,英国警察传统的形象、角色和风格一直在变。而这些变化是在公众不十分了解和没有认同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人们对这些变化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产生极大的忧虑。本文认为,对于警方获取和应用非致命性的武器,必须尽可能地加以严格限制。需要强调的是,维护和管理公共秩序是政治解决诸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种族等问题过程的一部分,而警察本身则处在左右为难的困境。因此,必须加强针对性和相关性研究。  相似文献   

14.
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相关法律问题所引起的争议颇多,其中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主要涉及归责原则、赔偿方法、赔偿数额等内容。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作出了统一规定,WTO各成员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必须考虑其规则要求。我国在构建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过程中,应当考虑商业秘密自身的特殊性,在立法上应将无过错责任原则引入侵权归责体系,并对损害赔偿数额作出统一规定,对相关基本概念进行明确界定,以便于实际操作和具体适用;同时,在司法上应灵活运用损害赔偿方法,以充分体现合理补偿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正趋向一体化 ,要求有一个共同的标准 ,TRIPS协议正是这样的标准。TRIPS协议是 WTO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TRIPS协议有别于以往的国际性公约 ,明确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 ,尤其是刑事程序。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相当广泛 ,其中透明度原则、有效性规则、合理性规则对我国刑事执法的影响比较突出。为此 ,我国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上要更加关注被害人的利益 ,在立法模式上要适应知识产权多变性的特点 ,在刑罚结构上需要进一步完善 ,降低刑事程序门槛 ,使刑罚趋向轻刑化。  相似文献   

16.
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是当今各国对知识产权进行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如何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诉讼中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关键.由于跨国知识产权诉讼的复杂性、新颖性以及相关立法的滞后,造成了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为片面追求司法任务的简单化,往往会拒绝外国原告的诉讼.不方便法院原则就成为拒绝当事人诉讼的最好理由,其中美国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这与TRIPS协议等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所确立的国民待遇原则相冲突.为给予国际知识产权流动以更多的保护与协调,各国应完善跨国知识产权管辖权体系,确立严格的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标准.  相似文献   

17.
中国大陆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在争议问题的准据法为大陆地区法律,而大陆地区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国际上对于争议问题存在国际惯例的情况下,法官决定是否适用该国际惯例.涉台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惯例.国际惯例一般适用在涉台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结算等方面,且受国内强行法、公共秩序保留等限制.统一实体私法条约可以作为“国际惯例”而适用于涉台民商事案件.  相似文献   

18.
论刑罚适用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浙江省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平酒后因与妻子发生争执,被妻子打了两个耳光,徐建平愤怒之极而杀死妻子,为掩盖罪行,将妻子分尸藏匿,然后出逃。一审法院判徐建平死刑,但有近200人上书法院为其求情,理由是他为中国纺织业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如果法院能从长计议留徐建平一命,那么对家庭、对企业、对地方经济、对轻纺科技、对国家纺织行业,都是最为理想的选择和判决结果。所以,请求“枪下留人”。由此引发了法律界关于刑罚裁量议题的争论。争议中形成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法律主要是解决从前发生的事,…  相似文献   

19.
郑志锋 《前沿》2012,(12):76-77
民事诉讼调解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是法官息诉止争的重要手段。法院调解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近年来,由于种种因素影响,有的地方出现“重判决,轻调解”倾向。本文从调解原则以及制度弊端等因素处罚,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马志强 《理论月刊》2012,(1):110-113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也是法律选择的方法,其在确定准据法的过程中,一定会与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在不同程度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出现为识别冲突的解决注入了新的活力,而识别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意志,但不能将二者绝对对立,也不能理解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地位绝对高于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广泛采用冲击了反致制度,也使当事人的法律规避行为逐渐失去意义。在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关系的领域,外国法的查明是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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