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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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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重庆市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农业局拟订的《重庆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相似文献   

4.
渝办发[2008]21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委、市农业局  相似文献   

5.
穗府办[2008]4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相似文献   

6.
《山西政报》2006,(15):44-4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环保局《2006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称国务院六部门)自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三年,也是关键一年。为贯彻落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自2003年开始,环保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三年,也是关键的一年。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相似文献   

9.
国办发〔200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称国务院六部门)自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三年,也是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关问…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称国务院六部门)自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是开展环  相似文献   

11.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从2003年起,我省认真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6部委局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声势浩大的  相似文献   

12.
《内蒙古政报》2010,(6):26-28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环保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关于《重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14.
桂政办发[2012]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2012年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执行好《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2012年继续在全区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称国务院六部门)自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16.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环保局《关于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相似文献   

17.
《山西政报》2007,(13):13-19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发[2007]54号)的安排部署,我省决定从2007年5月至12月,继续在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相似文献   

18.
《山西政报》2010,(12):15-18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0]44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于2010年4月至11月,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相似文献   

1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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