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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的宪法实践日趋活跃。宪法诉讼、普通法诉讼、司法复审和宪法司法化等四个概念 ,它们之间既互相联系又存在着区别。准确地界定它们之间的关系 ,对于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诉讼制度 ,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欧聪 《学理论》2012,(33):76-77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权利意识提高,对于宪法诉讼这一直以来的制度追求意识越来越强,而我国自从近代西学为用后,西方思想的传播也为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定的土壤基础。但是,在当前社会价值观和政治制度下,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仍然有一定的阻碍,如传统儒家文化中的保守思想与西方人本主义的冲突等等。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是依宪治国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宪法宣誓制度是指特定公职人员、尤其是选举产生或者负有特殊使命的公职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布遵守宪法和效忠国家的一种重要制度。特定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确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确认的标准,有利于推动建立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其宪法基础在于行政公益诉权.同域外的相关制度相比,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确认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当以公共利益为确认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利益标准,赋予包括检察机关、公民和社会团体在内的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和享有人以原告资格,建构多元化的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制度.  相似文献   

5.
由于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在弥补辩护方调查取证能力的不足,杜绝了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中凭借"突然袭击"来获得胜诉,防止人为拖延诉讼,实现程序价值的最大化等方面的显著优势,中国学界对建立证据开示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学者们对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6.
《学理论》2020,(4)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是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宪法制度的发展,证明了我国的宪法是好宪法,应当长期坚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的几次修改表明,在党的领导下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既可以巩固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又可以保持宪法的生机与活力。新修订的宪法对党的指导思想、党的领导地位、国家发展目标、健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完善国家监察体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进行了进一步确认。健全党领导下宪法修改的体制机制,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养法治人才,营造法治氛围。  相似文献   

7.
社会转型使我国宪法权利案例大量出现,社会需要宪法权利的司法实施.以宪法的名义维权,大量宪法权利争议以行政法案例的方式出现,是对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提出的要求.借助于行政诉讼保护宪法权利,行政制度规则在诉讼中面临挑战,社会迫切要求建立直接实施宪法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已影响到该项制度应有价值功能的实现.完善该项制度须以实现诉讼效率、诉讼经济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目标,应将完善和规范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为重点.着重分析当前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受理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并审理,以及刑事部分中止、撤诉后引发的附带民事部分后续审理中所存在不合理之处,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9.
宪法诉讼应指司法机关依据宪法规范,解决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与纠纷的制度。宪法诉讼与行政诉讼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又有着相互促进与推动的紧密联系。  相似文献   

10.
建立我国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公民宪法意识,促进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当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宪法宣誓制度,这些制度囊括了宣誓主体、宣誓对象、宣誓内容、宣誓时间、宣誓地点和宣誓形式等要素。本文基于对这些要素的梳理分析,根据中国国情提出了建立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思路和方案,并强调指出,国家使用宣誓这种具有象征性仪式的内容来建构自身的权力结构与意义范畴,意味着宣誓者要受宪法约束,其每项职务行为都要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一旦发生违宪行为,就要受到相应制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是一切崇尚法治的国家所必须坚持的刑事司法准则,也是法治国家公民所享有的重要的宪法权利.自美国宪法正式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以来,在世界范围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及诉讼能力已经有了实质性的提高.正在进行法治国家建设的中国同样有必要确立这一特权规则.为此应当废除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实供述义务,建立和完善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特权有关的配套规则,同时在宪法上将这一特权正式确立为公民的宪法权利.  相似文献   

12.
《学理论》2015,(26)
2013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该制度有了法律依据,2015年又相继施行了新修订的《环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然而,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问题,现行法律之规定都不够完善。为了完善该制度,将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做进一步的完善如下:赋予检察机关原告资格,否定环保机关原告资格;完善公民个人环保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3.
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并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维护宪法权威需要具体制度保障。宪法权威不是凭空塑造出来,而是在纠正违宪中被认同的,在监督宪法实施的具体案例中形成的。健全监督机构是启动宪法监督的根本措施第一,监督宪法实施要有专门监督机构。早在1954年宪法中,就规定了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实施监督职权,但因无具体的机构支持使其仅仅停留在字面的规定上。在  相似文献   

14.
简春林 《学理论》2009,(30):167-168
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目前,由于我国宪法的非司法化,受教育权的司法救济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解决,使得这些司法救济途径存在诸多弊端和局限性。因此,只有尽快建立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才能最终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15.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迅速建立,并在维护公共利益、监督法律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这要求我们总结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经验,加快推进专门立法。当前,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具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制度基础,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满足时代需求、符合人民意志的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各项条件已经比较成熟。具体来说,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要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定位、妥善界定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系统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的提起程序、丰富检察公益诉讼的调查手段、重点规范公益损害赔偿金的管理使用等。作为专门立法,检察公益诉讼法对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施卉 《学理论》2012,(8):97-98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将公益诉讼提上了议程,这说明我国在公益诉讼制度上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对比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不够完善,因此亟需改进,要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解决许多问题,其中,如何确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范围是最为重要的问题,它对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其他内容具有决定性影响。我们可以借鉴美国与德国的相关规定,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公益性团体、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确立为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  相似文献   

17.
周建 《学理论》2010,(18):148-150
中国现行鉴定人制度存在问题和缺陷,为建立符合我国现代法制理念、与中国司法改革和诉讼制度的价值目标追求配套的司法鉴定人制度体系,应当对现行的相关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立法概况入手,采用规范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行政法视角剖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困境,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救济制度的具体建议:确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和司法最终原则;确立公民知情权的宪法地位;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委员会和不公开审查制度;构建反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9.
李越  陈喻伟 《学理论》2009,(19):105-106
信访是我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也是公民的一种政治参与形式。涉诉信访是司法民主的一种特殊形式。目前,我国法院在纠纷处理尤其是信访制度的设计上还存在一定问题。应从信访工作法制化、加强立案和司法救助工作以及加强信访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法院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20.
“宪法司法化”的不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实现宪法的根本、合宪且正当的路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之下适用宪法当前,如何实现宪法成了法学学者们热衷探讨的问题,一些论者想起了专司法律的司法机关,于是宪法司法化成为学界一种流行话语。但是,宪法司法化式的司法抢滩不符合根本的宪政体制,没有足够的制度效益,不应获得中国空间。在中国,实现宪法的根本、合宪且正当的路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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