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论中所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及其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规则,对新时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基于此,对需要构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配套法律制度的内容和需要完善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了设计.  相似文献   

2.
论农民土地权利及其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民拥有事实上的土地权利始于家庭承包制,但直到2002年颁布《土地承包法》,农民的土地权利才得到法律确认。实际中,农民享有土地权利的现状不容乐观,现行农地制度安排不利于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农民寻求权利救济相当艰难。农村承包地不仅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更是农民基本的生存保障,只有真正落实农民的土地权利,才能为广大农村社会奠定稳定的基石,其核心要求是在农村土地国有制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土地永佃权,同时加强和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3.
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还不能与城市社会保障水平达到一致,所以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基本立足点是农地上承载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利益。我国的农地物权制度具有鲜明的特征,那就是社会保障属性,尤其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我国农地物权立法的价值取向是平等、安全而非效率,表现在土地立法上就是重视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社会保障性物权的制度安排中充满了矛盾,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的财产属性和社会保障属性的冲突。化解社会保障性物权中的内部冲突途径唯有"以完善社会保障推进物权化和以物权化促进社会保障"。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的农地利用制度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是导致当前农地征用征收过程中农民利益严重丧失的一大重要原因。我们应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重构我国的农地利用制度。农地持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形态,应该替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我们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5.
探讨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所涉及的最本质的内容是界定承包方对农地的"处分权"。解读我国现有法律对这种"处分权"的限制有利于深层次了解土地流转制度之外所涉及到的社会问题。其实,单纯从民法理论谈及土地流转问题本身并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难点,而在土地流转中,对于农地的保护、农民生产资料的保护特别是农民长远福利的保障才应当是现在研究土地流转问题的着眼点,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角色和监管事项。  相似文献   

6.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大量流失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矛盾因此日益加剧。土地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是直接关系我国农民以及农业、农村的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对农民土地权益与"三农"问题的关系的剖析,可见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战略意义。忽视农民权益的农地制度安排,是导致我国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最根本原因。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对农地制度的创新提出了要求,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路径是逐步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迈向"国家所有、农民永包",制度创新的重点在于重新引入国家土地征购模式,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并最终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相似文献   

7.
通过分析物权化立法中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以期改变农地闲置、农地浪费与农地资源紧张的矛盾现象 ,使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 ,加快农村法治化的进程。并认为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农地使用权的出租、转承包等条款 ,同时指出农地使用权不应当继承。  相似文献   

8.
李军  刘丽杰  刘惠 《学理论》2014,(23):73-74,93
合理配置农地使用权是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实现国有农地使用权的有效配置,黑龙江垦区实行了有别于地方农村的"两田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的平分土地、经营分散化和劳动生产率相对低下的缺陷,但在实践操作中这种模式仍然存在着土地承包期限短、承包费用高、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为此,应当在牢固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通过深化垦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制度,探索土地承包经营的创新形式等措施,以实现垦区国有农地使用权的最佳配置。  相似文献   

9.
<正>中国农村历史,就是一部农民与土地制度的历史。回顾1949年以来中国土地制度变革,大体包括了三个历史转折,即1949年土地改革、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1978年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地制度的多个因素中,农地产权制度是农村制度安排的核心基础说明了农地产权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有奠定基本的产权基础,并保证要  相似文献   

10.
韦祎 《理论导刊》2007,(3):70-7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地权利体系中致为重要的一环,立法上对它的规范将直接关涉广大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对贵州金沙县农村土地法律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可知村集体和政府在农村工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研究仍然有待深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规范缺失急需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1.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性质上属于一种不动产的权利抵押,具有自身的明显特点,其与当前热点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某种制度构造、法律效果上有着某些相似点,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目前《物权法》中只明确规定有限的土地抵押制度。因此,本文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性质探讨入手,阐述当前法律严格限制的不合理性和在某些方面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说明行为是对当前土地流转的方式做出积极探索和行为的可行性和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2.
孙树华  谢晓萱 《学理论》2009,(18):110-111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性质上属于一种不动产的权利抵押,具有自身的明显特点,其与当前热点问题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某种制度构造、法律效果上有着某些相似点,可以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目前《物权法》中只明确规定有限的土地抵押制度。因此,本文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性质探讨入手,阐述当前法律严格限制的不合理性和在某些方面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说明行为是对当前土地流转的方式做出积极探索和行为的可行性和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制度框架内土地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变迁.农村经济发展是形成农地使用权交易的动力.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规模化经营的相对优势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关键因素,土地产权制度的清晰与稳定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核心条件,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制度保证,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前提条件.农地产权交易制度需要在产权制度、土地供给机制和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4.
制定《农业企业法》迫在眉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农村改革发展情况时曾指出: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不断的"试错"中,可以发现土地股份制是促进农地流转,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据报道,2006年重庆涪陵区江东街道云盘村的48户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仅两年时间收入就翻了10倍.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观察到,在当前,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但却没有就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法律本质是同一农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所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亦即转包双方在保有抽象和名义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将权利所涵涉的标的农地及对农地实际上的控制权能全部或部分的实现移转,因而涉及到转包双方分别与集体组织之间特殊的权利关系和基础性规则;基于理论和实践需要分别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终止、再流转和补偿等问题设计了具体的规制规则.  相似文献   

16.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下的农民土地权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翠英 《理论导刊》2005,(10):43-46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以来,曾一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前期思想与理论准备不足,其本身存在的缺陷近些年日益显现。尤其是土地所有权制度方面的诸多漏洞,导致了农民无论作为个人还是集体都无法享有法律在名义上赋予的农地所有权,从而在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等各方面受到种种侵犯,最终造成农民的普遍贫困。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大胆改革现行农地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多元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进行若干分类:初始主体与传来主体、物权性主体与债权性主体、既得性主体与期待性主体、成员主体与单位主体、个人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多元化意义重大,但要真正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多元化,我们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制度,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估价制度、农民国民待遇制度等。  相似文献   

18.
胡宗芳 《学理论》2010,(17):25-26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性优先于财产性,由于保证社会保障公平性之需要,也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成员权的性质,加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可能致使某些农地制度规定形同虚设,并致使家庭承包地进一步细碎化,故而我国不应开禁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相似文献   

19.
问答     
为什么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政策导向和要求,不仅给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有利于农村稳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  相似文献   

20.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 第一,完善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土地问题仍然是中国“三农”政策的核心问题。应当采取稳健的步骤来界定、确保、扩大农民的土地权利,使农民享有更大的处分土地的权利,减少现行土地产权关系中内含的不确定性,推动农地的市场化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一是赋予农民长久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