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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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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国法律体系中,修法最频繁奖,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颁给知识产权法领域?传统的观点认为法应具备相当的稳定性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但这一观点在更突出"术"的运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法上却不适用。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法作为一种舶来品,在国际高压下引入与落地中国、与中国国情融合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冲突和调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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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 《知识产权》2024,(1):106-126
各国在处理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时主要采取两种模式,即单向域外适用模式与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前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政策性的特权,在处理域外侵权行为时往往不会发生外国的知识产权法被本国法院所适用的情况,但会出现本国知识产权法适用于发生在域外行为的情形;后者更多地是将知识产权视为一种民事权利,对于发生在域外的行为,本国法院既可能适用本国知识产权法律,也可能适用外国知识产权法律,是否发生外国法律的适用取决于一国立法对较为中立的连接点的界定。我国在立法上采取了以“被请求保护地”为连接点的双向域外适用模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进行法律选择而是径行适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这将导致在司法上采取了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于域外行为的单向域外适用模式。我国应在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域外法律适用问题上回归双向域外适用模式,并在具体纠纷裁判中丰富和明确“被请求保护地”的含义,同时设置“无所不在”侵权行为的特殊法律适用规则,限制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法的范围以及确定公共秩序在准据法选择中的适用,以实现维护本国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垄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现有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各国普遍尝试采用延伸法律解释或类推适用的方法,将现有反垄断法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中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法哲学上的权力限制理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利益平衡理论和反垄断法上的竞争理论则为这一新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律体系中,修法最频繁奖,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颁给知识产权法领域?传统的观点认为法应具备相当的稳定性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性,但这一观点在更突出“术”的运用价值的知识产权法上却不适用.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法作为一种舶来品,在国际高压下引入与落地中国、与中国国情融合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冲突和调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对于知识产权法的需求已经逐步甩开了之前的国际外在压力,而慢慢由经济发展内生的力量和需求来启动和主导修法的过程.这一点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上表现明显,在此次《商标法》的修改中更是突出.  相似文献   

5.
国际私法上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与实体权利的国际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知识产权法的域外效力是两组不同的概念范畴.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产生并非突破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限制,而是由于知识产权法的域外效力被他国所承认.知识产权法适用主要存在原始国法说、被请求保护国法说以及分割适用法律说三种学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尚需进一步的解读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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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冯晓青 《知识产权》2003,13(6):16-19
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知识产权法本身是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这种利益平衡机制在知识产权法上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按照《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的定义,法律原则是指“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就知识产权法而言,其基本原则就是指贯穿于知识产权实践运作过程中,作为知识产权法规则基础的指导思想和总括性原理。这就要求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知识产权法基本原则应具有普遍性:它必须贯穿于知识产权法的全部实践过程,能够指导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和司法,保障和促进知识产权守法以及智力成果的创造和利  相似文献   

8.
传统的延续:习惯在现代中国法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多元调整性文化中,习惯是一种很重要的规范类型。在法律出现空缺的情况下,习惯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重要规范依据。这并不意味着习惯就变成了法律。在没有被法律吸收之前,习惯仍然是习惯。法律赋予习惯以法律地位,使得习惯成为在没有法律的前提下,人们的一种行为规范依据和法官的裁决依据。这对包括中国在内以制定法为主要规范依据和来源的国家,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  相似文献   

9.
时效取得制度滥觞于罗马法,在大陆法系国家发展出不同的模式。在确定时效取得制度的要件和法律效果时,应当对这一制度背后的理念进行把握。时效取得制度是所有权人承担社会义务在私法中的折射,维护的是法律的秩序价值,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时效取得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上有适用的空间,行为人通过时效取得的是知识财产使用权。时效取得与权利失效在构成要件、法律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在知识产权法上有其独立的功能与意义。  相似文献   

10.
法学界对知识产权法存在的经典表述首推考特和尤恩的"没有合法的垄断就没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即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但历史上随之产生了另一难题,"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利用",这一无法单独依靠法律自身解决的悖论在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上得到明显体现。本文试在知识产权体系内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既考虑传统知识的自身特性,又结合知识产权制度的合法垄断地位,希望在传统知识的利用和保护问题上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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