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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  相似文献   

2.
高文艺 《知识产权》1996,6(6):46-48
专利共同侵权是一种较特殊的专利侵权行为,由于我国立法对此缺乏规定,所以在实践中处理专利共同侵权有不少困难,本文试就认定和处理专利共同侵权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专利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 专利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过错,在专利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相似文献   

3.
周详  曹刚 《电子知识产权》2006,(3):22-25,30
引言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冒充专利行为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严格区分。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个别司法机关曾将依法只承担民事责任的专利侵权行为“解释”为“实质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从而以假冒专利罪“顺理成章”地将专利侵权者  相似文献   

4.
二、专利侵权的判断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之后,就可以着手判断专利侵权了。下面分别讨论一些和侵权判断有关的问题。1.侵权行为判断是否侵害了某项专利权,首先要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根据专利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为侵权行为作出如下定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剽窃、篡改、假冒等非法方式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发生侵权行为后,专利权人称为受害人,侵害专利权的人称为侵害人(侵权人)。受  相似文献   

5.
再论假冒专利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引 言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以及冒充专利行为作了严格区分。由于不少专利涉及复杂的技术背景,并且专利的权利范围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办案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作了严格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专利侵权的一审案件由省会城市所  相似文献   

6.
甲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1989年3月,甲与北京市的乙公司签订了转让其实用新型专利使用权的协议,协议约定:甲同意将该专利由乙公司在北京地区排他实施。1989年12月至1991年,丙厂未经专利权人甲同意及排他实施许可方  相似文献   

7.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专利强制许可不是专利制度中的新概念,但却是一个一直存有争议的规定。强制许可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国家在特定情形下批准专利权人之外的其他人使用该专利,而不需专利权人的同意。强制许可限制了专利权人自愿许可专利实施的权利,在没有专利权人同意甚至专利权人反对的情况下,许可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此时专利权人与公众间的利益平衡成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计时需予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专利合理使用原则及其在软件市场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坚 《电子知识产权》2005,(8):26-30,48
抽象而言,专利合理使用是这样一种制度:在不损害对专利权人的激励的前提下,法院可以通过对各种因素的考量,将某些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使用行为判定为‘合理使用’而使其无须承担侵权责任。但涉及到法律界定,这样的定义是远远不够的。  相似文献   

9.
一项发明创造的技术效果,经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作为商品进入经济流通领域,不可避免地将产生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使用该专利技术,制造该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向侵害人提出停止侵权行为的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近年来,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这类案件较多,但在赔偿问题上,由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侵权赔偿只有原则规定,案件承办者  相似文献   

10.
衣庆云 《知识产权》1999,9(2):37-38
我国专利法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标记权仅仅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及专利号,完全取决于专利权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专利权人有标记的权利,也有不标记的权利。一般地说,专利权人会选择加注标记,因为,这对自己的产品是一种宣传,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防止无意侵权行为的发生,也防止有人有意以不知道是专利产品为由,进行侵权。 任何权利的行使…  相似文献   

11.
周中琦 《知识产权》1996,6(1):28-29
依专利法第11条,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另外,进口他人专利产品或依他人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构成侵权行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叙述简便,以下统称专利权人)享有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行为的禁止请求权和赔偿损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专利权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没有一定的措施,使侵权人暂时停止侵害,则等到专利权人得到胜诉判决,其损失可能  相似文献   

12.
专利侵权乃侵害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侵权行为,使专利权人的损失得到补偿,方能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综观世界各国专利法,无一不规定对侵权行为的制止和惩罚措施。在专利侵权责任的诸多方式中,赔偿损失是最常见、最严厉的责任形式。由于我国专利法对此问题的规定比较简  相似文献   

13.
专利技术的"实质性部分"是发明创造者智力劳动成果的精华所在,放任该部分技术的利用将使专利权的授予和保护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的构建是完善我国专利立法的必经之路,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加以规制不仅有利于切实、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利益,而且也有助于维护技术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在构建我国专利间接侵权制度时应当在确保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基础上,明确界定侵权行为对象、行为方式等要件."假设法"的判断方式为合理地确立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4.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行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韦振兴 《知识产权》1996,6(5):40-41,45
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技进步,繁荣文化知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依法保护专利权、促进科技发展。可以说,专利权保护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这项制度的兴衰。我国从立法之初就非常重视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法》第六十条就规定了“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两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途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还赋予专  相似文献   

15.
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合法的权利被动限制。专利强制许可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机关.根据一定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何晓平 《法学杂志》2012,33(7):165-170
虽然专利等同侵权理论已经得到普遍确认,但对等同侵权判定时间点的选择却各不相同。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曾经出现了专利申请日、专利公开日、专利授权日、侵权行为日等不同标准。相对而言,侵权行为日标准不仅没有损害专利权利要求的告知功能,而且能够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因而是一种较佳选择。  相似文献   

17.
在专利侵权行为中完全照搬式的专利侵权行为并不多见,更多的表现为对专利产品进行改头换面,这给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平添了诸多障碍,也给专利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判断是否侵权增加了许多困难。经过改头换面的产品是否侵权,判断时就自然地引发了本文要讨论的问题——等同原则的适用。一、造用等国原则的理波依稻所谓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人以替换物取代专利权人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被替换物),而替换物和被替换物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完成实质相同的功能,达到实质相同的效果时就应当认定为侵权,这个原则就叫做等同原则。…  相似文献   

18.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享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就构成专利侵权。专利权人有权诉请人民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怎样理解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含义,怎样具体适用专利法第六十一条,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不同认识。如何正确适用专利法第六十一条,以保护专利权人与非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所谓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是指因专利权被侵犯,请求人民法…  相似文献   

19.
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其他非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非经其他非专利权人同意,专利权人无权独自解除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相似文献   

20.
李蕊 《人民司法》2012,(2):93-97
【裁判要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已经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应再受理专利权人就同一专利侵权纠纷请求行政处理的申请。当事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请求时效,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时效来计算,即侵权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请求时效不受2年的期限限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作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的过程中,应当全面充分地考虑被请求人提出的抗辩事由,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不能仅以涉嫌侵权产品系被请求人生产、且其未与专利权人签订书面授权许可合同为由,认定侵犯专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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