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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一种形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一种体现,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本文拟在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重要的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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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和人民监督审判的法律制度。1956年7月10日,国务院批转的《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任期和产生办法的指示》指出:人民陪审制度“对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以及增强审判力量,都起了良好作用”。这个指示把人民陪审制度体现的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及监督法院审判工作二项职能描述得非常清晰和准确。但在五十余年的实施过程中却几经反复,潮起潮落。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在不同时期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认识不同。现在,我们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及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制度又一次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因此,认真分析研究人民陪审制度在新时期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及法制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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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1,(1)
我国从在立法上确立人民陪审制度,在司法上运用至今,人民陪审制度是否真正发挥其应用作用呢?笔者试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分析,提出对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废之主张。从人民陪审制度的立法意旨上来看,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审判采用陪审制度其立意在于: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主权在民,人民享有管理国家,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力,而参与审判是其表现形式之一。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陪审制度因而也成了处在执政党地位的中国共产党贯彻群众路线的一种方式。在民事审判上,作为人民代表的陪审员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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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陪审员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司法人员作为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一种诉讼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后,西方国家普遍建立了陪审员制度。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由人民群众的代表与法院的审判员共同审判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吸收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陪审员制度已形同虚设。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陪审员制度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目前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有关陪审员制度的规定散见于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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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审判活动,是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生动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加管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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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和集体活动,是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以来的第一次,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这次评选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次广泛的监督,是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巨大鼓舞和鞭策。行政审判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晴雨表,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直接衡量对人民群众权利的保护程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审判宗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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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在多年的实践中,它对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和保证审判质量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制约,这一制度的优越性没能很好地继续发挥,甚至在绝大多数地方已名存实亡。本文旨在研究新形势下如何使这一制度日臻完善,充分发挥其在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陪审制度的沿革陪审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随着英国殖民政策的扩张,这一制度便随之传播到其他国家,在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类型的陪审制度。英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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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背景:中国自九十年代初以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入,如何通过加强、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问题.已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1998年9月16日全国人大召开的一次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这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要完善陪审员的产生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在《五年改革纲要》中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重要内容,200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2000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陪审员是参与审判案件,可以充分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司法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外的活动,有助于宣传审判工作,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的影响”。记者特邀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作了访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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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人民性,是我国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当前,人民对刑事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与日俱增,只有坚持刑事司法的人民性,才能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内人人享自由、法律之中人人受保护、法律之下人人遵守的法律愿景。实际上,人民性是刑事司法的内在属性:刑事审判为人民而审判,刑事审判由人民来审判,刑事审判是人权保障的前沿阵地。刑事司法实现人民性的路径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的司法需求;改造司法行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的司法期待;以人为本,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司法大众化,引导人民参与和认同刑事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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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对于立足审判职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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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山东审判》2005,21(2):28-29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有效发挥司法机关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共同的责任,但对于行政审判工作来说责任更加重大,因为在所有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中,各级人民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非常关键。可以说,行政审判是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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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1991年9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没有经济的发展、繁荣与稳定,也不可能有政治的稳定。”国营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是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骨干。所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促进社会发展,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坚定广大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反对和防止“和平演变”,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是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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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公民举报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在现阶段,它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切实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建立健全公民举报制度必须从立法抓起。一、应通过立法确立公民举报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保证人民民主权力的行使。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核心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监督国家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公民举报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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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律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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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于实现的场所。基层人民法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忠实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理念,是实现基层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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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的法治与民主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主与法治为一体两面之制度。构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缓慢,存在许多缺陷,民主参与机制尚不健全,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要求。如何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战略。 相似文献